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2023070306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悦132602867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8关于‖盘龙区听水苑项目(A地块)售楼部、样板房装修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单位招标
招标编号:CS202307030605
招标人: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谈判条件
盘龙区听水苑项目(A地块)售楼部、样板房装修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单位招标已经由公司相关会议审议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对本项目设计单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确定,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2项目概况:盘龙区听水苑项目(A地块)售楼部、样板房装修设计及施工工程,售楼部的建筑面积约280㎡,样板房的建筑面积290㎡,办公室的建筑面积约385㎡。
2.3招标范围:完成听水苑(A地块)售楼部、样板房设计及施工项目主要包含约280平米售楼部(B04栋2单元101、102室)、290平米样板房(A03栋2单元102室及A11栋101室)、385平米办公室(B4栋2单元201、202室及A13栋2单元102室)装修设计与施工,与及看房通道导流的设计与施工、儿童游乐设施采购安装、临时净水设备采购安装,沙盘、户模制作及安装等工程内容,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售楼部、样板间及物管用房的装修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售楼部、样板间及物管用房的工程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沙盘制作及安装、软装家具采购、LED屏、区位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技术质量要求:(1)设计部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及销售代理公司使用、销售需求。(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发包人及销售代理公司使用、销售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一次性验收合格。(3)采购:材料、设备、家具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包含完成装修工程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沙盘制作及安装、软装家具采购等招标范围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之日起为起始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60万的样板房施工或设计施工EPC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装饰装修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社保证明;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的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社保证明。
②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3.6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3.7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各一人即可,且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社保证明。
3.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已移除的除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并约定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成员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3年08月15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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