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车辆托运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车辆托运项目询价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托运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车辆托运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HBB-E-202313681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一、托运车辆对象 三辆新能源车,品牌型号为东风日产纯电轩逸,单车长4.68米、宽1.76米、高1.52米,单车重1.52吨。 二、起运地和目的地 从成都双流机场国航运行区停车场托运至武汉天河机场国航南工作区办公楼。 三、运输服务内容:包含运输、装卸、包装、保护、保险等。 四、时限:5天。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及时提车、运输,按照行业规定办理车辆托运的相关手续,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车辆托运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完成运输工作所必须的各类证件或手续,驾驶员应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 3.供应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进行运输。 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道路运输相关要求,不得违章作业,应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5.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特点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防震等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野蛮作业,确保无货安全无损。 6.供应商应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预案,预案应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或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7.托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至验车卸货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购买保额为42万元的货物运输保险,被保险人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8.货物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超限、超载、过路费等。 9.供应商在运输途中应遵守国家环保管理的相关要求。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 |||||||||||||||||||||||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询价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陆明 | |||||||||||||||||||||||
联系人电话:02761872326 | |||||||||||||||||||||||
联系人电子邮箱:61680118@qq.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