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防城港第十四号泊位码头改扩建工程(新增第三条硫磺堆取料作业线)斗轮堆取料机采购项目澄清文件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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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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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运设备采购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防城港第十四号泊位码头改扩建工程(新增第三条硫磺堆取料作业线)斗轮堆取料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E4506002841000894)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要求工期以招标公告要求工期“365日历天”为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工期”条款内容调整为“满足招标文件365日历天以内的工期要求,给1分;每提前15天给0.5分,超过15天但不足30天的按15天计,不足15天不给分,此项满分2分。” 其他内容不变,如投标人认为本次更正事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于2022年11月21日18时00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反馈。
招标单位: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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