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三防仓库扩容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应急三防仓库扩容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汛抢险装备建设的通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2-2025年)》,应急物资保障以地方为主,实行属地化管理,地方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结合文件要求及我区实际,拟采购三防仓库扩容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本次拟租赁鹅埠镇管委会周边合适场地(一楼最佳,交通便捷,方便货车出入卸货),面积不小于500㎡,不超过800㎡,需包含场地修整服务、物资出入库管理服务、搬运服务、日常货物维护等内容。
2.服务要求:
(1)对应急事件做到及时响应、快速联动出库、精准投放。供应商需安排一名专职仓管员,对物资进行分类管理维护,在突发事件响应后可迅速根据采购人需求调配物资,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搬运工作人员协助物资搬运出入库。
(2)实现应急物资进销存、出入库全流程统一管理和调度。通过已有软件系统建立在库物资台账,详细记录物资种类、型号、数量、金额、供应商、入库时间,对物资进行标签化存放,通过物联网感知设备与软件高效集成实现智能出入库;通过软件系统对业务的全过程跟踪,实现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存储、调度的全流程管理。
(3)需配备防盗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智能防范火灾等突发险情。结合实时动态检测预防库内物资被盗,生活物资防止过期等;针对高温天气预判库内及周边等火灾险情,提前防范或结合自动喷淋系统提前预防火灾。
(4)租赁初期若场地无法达到采购人预期条件,需配合采购人对场地进行场地修整及简单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铺平地面、卷帘门安装、仓库金属门牌、配备货架和物资标识、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上墙、隔断装修(若需要)、水电(插座)、通风等。
3.服务成果:形成区级较为完备的三防仓库,保证汛期、台风等特殊时期可以快速整合物资并出库,并形成物资储备和调用台账。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或12个月或1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首期款70%,合同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3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文贞楼一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920074120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汛抢险装备建设的通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2-2025年)》,应急物资保障以地方为主,实行属地化管理,地方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结合文件要求及我区实际,拟采购三防仓库扩容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本次拟租赁鹅埠镇管委会周边合适场地(一楼最佳,交通便捷,方便货车出入卸货),面积不小于500㎡,不超过800㎡,需包含场地修整服务、物资出入库管理服务、搬运服务、日常货物维护等内容。
2.服务要求:
(1)对应急事件做到及时响应、快速联动出库、精准投放。供应商需安排一名专职仓管员,对物资进行分类管理维护,在突发事件响应后可迅速根据采购人需求调配物资,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搬运工作人员协助物资搬运出入库。
(2)实现应急物资进销存、出入库全流程统一管理和调度。通过已有软件系统建立在库物资台账,详细记录物资种类、型号、数量、金额、供应商、入库时间,对物资进行标签化存放,通过物联网感知设备与软件高效集成实现智能出入库;通过软件系统对业务的全过程跟踪,实现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存储、调度的全流程管理。
(3)需配备防盗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智能防范火灾等突发险情。结合实时动态检测预防库内物资被盗,生活物资防止过期等;针对高温天气预判库内及周边等火灾险情,提前防范或结合自动喷淋系统提前预防火灾。
(4)租赁初期若场地无法达到采购人预期条件,需配合采购人对场地进行场地修整及简单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铺平地面、卷帘门安装、仓库金属门牌、配备货架和物资标识、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上墙、隔断装修(若需要)、水电(插座)、通风等。
3.服务成果:形成区级较为完备的三防仓库,保证汛期、台风等特殊时期可以快速整合物资并出库,并形成物资储备和调用台账。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或12个月或1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首期款70%,合同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3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文贞楼一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920074120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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