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伊河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轻质抹灰石膏、干混抹灰、砌筑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采购二次公开招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洛阳伊河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轻质抹灰石膏、干混抹灰、砌筑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采购二次公开招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伊河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23-151二次 1.招标条件 1.1洛阳伊河湾住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轻质抹灰石膏、干混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伊河湾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洛阳伊河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轻质抹灰石膏、干混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3】第229号)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1.2采购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洛阳伊河湾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牡丹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处,总建筑面积:11965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地上85876㎡(其中26层高层住宅4栋,建筑面积56040㎡、11层小高层住宅4栋,建筑面积28652㎡、配套建筑面积1184㎡),地下建筑面积33775㎡;项目建设单位是河南浩德新澜置业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伊河湾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工程已于 2023年2月10日开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5月20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轻质抹灰石膏、干混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蒸压粉煤灰砖,共划分为三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书。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 料,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 货。经销商对自身供应能力做出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承诺。 3.4财务能力:近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2021、2022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先进,型式检验报告有效,随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经销商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近两年在市政、铁路、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两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等)。 3.7履约信用:近年在市政、铁路、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10月18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 2023年10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伊河湾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帐 号:20110101933010790001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注:一次招标时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本次不用支付标书费)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 2023年10月25日上午 9:30 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首次报价、投标文件。 5.2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发布招标公告。 7.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伊河湾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处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8662162626 邮 箱:ztdjlyyhw@163.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伊河湾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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