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单位:海军 发布时间: 2023-07-18 15:44:51 截止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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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0718068
预算经费:43万元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我室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主机监控系统模块测试装置(三次)
2.项目编号:DF23C1BHA0390
3.采购内容: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含税)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主机监控系统模块测试装置 | 套 | 1 | 43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湖北武汉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三)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上述四项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分包或转包。
(六)具有有效的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07月27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三)申领方式:
□不可脱密项目采取线下报名领取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脱密项目采取网上报名领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zcb@dfmbidding.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职员工证明材料(法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候选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客观证明材料;若为第三方派遣人员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提供候选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及劳务派遣公司为该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证明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4.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2022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或姓名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最近半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系统截图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7最近半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对账单、系统截图等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0.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1.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述四项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与军队单位无法提供查询截图的仅提供书面承诺书)
12.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的声明函。
13.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脱密处理)。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候选供应商,其具体资格响应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当天候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四、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00(北京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二)截止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30(北京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4会议室。
(四)投标文件投标方式:现场提交,开标时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并签到。
五、注意事项: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2.申请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叶先生
联系电话:13006101010 13971015486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七、纪检监督方式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816262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