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申报工作支撑单位(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浩冲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佳庆010-83325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申报工作支撑单位(二次)
项目编号: 000645-24XB040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水上货物运输
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市
招标人: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国控股经营港口吞吐能力2.34亿吨/年,集中于煤炭、原油、粮食货种,是国家能源保供、粮食保供的重要基础设施的经营者。(2)交通运输部以“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举措,围绕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域或关键环节,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3)为归纳展现国投交通公司专业化管理成效并通过交通部试点工作的支持措施把管理成效进一步深化,展现国投交通在港口行业高质量建设方面的示范性作用,国投交通公司启动了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研究、拟申报试点任务的初步梳理等工作。拟聘请专业咨询机构作为支撑单位,协助国投交通公司进一步细化申报方案,高效推进评审和验收等工作。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申报工作支撑单位(二次)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XB0401/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22 19: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24 1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4-2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1095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签订合同时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服务期约3年)
采购范围: (1)撰写《实施方案》《申报表》等申报材料;(2)协助国投交通公司与交通部相关司局沟通;(3)协助国投交通公司完成试点任务申报评审;(4)不定期对试点任务的推动开展综合辅导、协助国投交通公司完成半年度工作亮点提炼和年度工作总结;(5)撰写《验收审请报告》等验收材料;(6)配套该项目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供应商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服务港口类企业申报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无法体现“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业绩要求,可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供应商其他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浩冲
联系电话: 18519838009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A栋10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佳庆
座机: 010-83325328
手机号码: 18612201524
电子邮箱: hejiaqing@sdic.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供应商若中标,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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