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22年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FJDYLYCGGS2022071203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7-12 10: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7-14 18: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2年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2022年7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4 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7 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漳州辰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就2022年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合作分成部分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2年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拟进行合作分成业务谈判。 1.2采购内容: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的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不仅限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和维护等。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2022年7月12日 2.2 获取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政企信息事业服务部。 2.3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邮件。 3.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收到本文件之日起5日内,将应答文件彩色扫描件(需盖公司章)发至采购联系人邮箱。 4. 供应商注册 4.1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6-2969667 电子邮件:zzlicf9@chinatelecom.cn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本商务规范书为合同参考文本,合同中的条款需根据询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变更。
2022年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 建设合作协议
甲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乙 方: 最终用户:
签约地点:漳州市 甲 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 话: 电子信箱: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电 话: 电子信箱:
为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有关《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开展合作,共同对该项目进行合作建设及收入分成,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等,维保期 年。
第二条 双方分工 甲方: 2.1 甲方在乙方的协同下负责客户关系的沟通协调及与最终用户签约。 2.2 甲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有关《项目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条款要求,负责项目整体组织及实施管控,负责与最终用户的具体对接、落实项目验收及交付使用。 2.3 甲方负责向最终用户收费及双方合作分成费用结算工作。 2.4 甲方负责按与最终用户协议要求落实甲乙双方共同提供项目协议期的维保服务。 乙方: 2.5 乙方负责项目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及集成服务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确保按时完工并顺利通过最终客户验收。涉及的项目资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2.6 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乙方提供软件与服务应当符合网络安全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如发现软件、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乙方应当为其软件、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 2.7 自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乙方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为甲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乙方负责系统终验后对清单涉及内容部分按甲方与最终用户协议要求提供维保服务。 2.8 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当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9 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客户关系的日常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项目协同支撑。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信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介绍(含公司性质、架构、管理层、发展历史、人员状况、经营业务特点及自身技术优势、行业优势、客户优势、服务优势、资金优势)等与业务合作相关的资料,并对乙方合作资质进行审核。 3.2 甲方有权在征求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如: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业务规范等,对项目开展日常监督和管理。对乙方严重违反合作约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或支撑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要求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品牌推广、客户关系维系、技术支撑及服务过程中损害甲方品牌形象、违反合作协议规定的原则、超出合作协议规定的承诺、违规行业应用内容等行为进行监管,并要求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或补救。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4 承诺其拥有承接本协议项下业务集成服务所需的资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信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介绍(含公司性质、架构、管理层、发展历史、人员状况、经营业务特点及自身技术优势、行业优势、客户优势、服务优势、资金优势)等与业务合作相关的资料。 3.5 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系统功能、参数及系统部署必须符合最终用户的规范要求,若因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不完整或软件质量或完工期达不到最终客户的规范要求,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新增成本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3.6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最终用户所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安装调测、开通,如期交付使用并承担《最终用户合同》中涉及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质量、项目售后服务的各项违约责任等。 3.7 乙方同意协同甲方做好相关售后服务保障管控,确保甲方接到用户投诉后能通知到乙方,乙方能及时处理用户的申告。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问题处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造成最终用户扣款或欠费的情况由乙方完全承担。 3.8 乙方协同甲方及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验收工作,最终与客户签署项目终验报告。 3.9 乙方负责就所承接的部分面向甲方及客户的使用人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日常维护人员等按协议要求开展培训、提供培训教材等。 3.10 乙方承诺若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后续维保服务,乙方同意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费用承接相应部分的维保服务,届时根据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协议情况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 组织管理和协调 为确保本合作协议的全面履行,合作双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加强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4.1 成立由双方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管控及保障。 4.2 协议签订后采用每周通报的形式由双方指定工程项目联络人对各自承担部分实施情况进行通报,由项目组成员根据职责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3 本工程甲方指定的联络人为,联系电话:本工程乙方指定的联络人为,联系电话:。
第五条 乙方合作分成 根据甲乙双方本项目的商务洽谈结果,乙方合作分成如下: 5.1 价款 5.1 本项目合作分成协议总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税率为。 5.2 上述协议总价包括: (1)软件许可使用费。 (2)软件介质以及与软件许可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文档的费用。 (3)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服务费用,以及本合同附件所涉及的其他技术服务费用和培训费用。 (4)乙方应承担的运保费,即软件介质自乙方至甲方指定现场运输费及保险费。 (5)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事宜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软件许可事项以及本合同项下其他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款及合同总价(含税价)相应变更。 5.3 甲方按照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 5.4 甲方根据与最终用户协议费用支付期次及进度要求,在收到最终用户相应期次款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相应比例进度款的增值税发票,在收到相应发票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作分成款。甲方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2)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5 协议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双方指定账户如下:
5.7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 5.8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 5.9 若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含再次初验或重新调试)、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或重新调试)、维保期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背靠背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2 维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协议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违约金全部由乙方负责。 6.3 乙方应依据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协议约定承担相应部分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规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6.4 除非甲方解除协议,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协议的责任。 6.5 乙方保证所提供业务的合法使用权(包括但不仅限于软件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相应法律责任和纠纷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6.6 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能单方变更、终止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7 由于业务服务内容、质量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造成用户或第三方投诉或索赔的,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6.8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合作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6.9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图像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本项目保密期从签约之日起至终止协议后5年。除保密责任约定外,本项目不涉及其他信息安全保密。 6.10 知识产权 6.10.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6.10.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协议变更 7.1本合作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作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图像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为主。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本协议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和生效 11.1 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协议执行期到甲方与用户签订的《用户协议》履行完毕止,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标投标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标投标期间不单独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2.3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2.4不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2.5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2.6不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纪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591-87553891。 3.2甲方纪检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给予处理。 3.4本廉洁协议书由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管理部。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后通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机构、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
为加强合作伙伴诚信经营管理,提高合作伙伴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合作伙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规范要求,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制定了《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以资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2022年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要求投标人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完善的服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三)商务条件 1、谈判要求 最终交付成果需完全满足业主要求,如不满足,需赔偿整体验收延误的经济损失。 2、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3、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验收结果应符合最终用户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谈判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2)合作商在最终用户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商承担(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4、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售后服务从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维保服务期为1年 (2)售后服务内容
(3)响应时间
5、支付方式 根据与最终用户协议费用支付期次及进度要求背靠背进行支付,在收到最终用户相应期次合同款项后,招募方在收到相应期次发票后向合作商支付相应的合作分成款。支付期次如下:(1)合同签约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3)维保到期后支付5%; 6、其他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1、总价格表 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2022年龙海区技术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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