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结果公告
窗口平台运维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硬件设备维护硬件运维服务全程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技术支持服务业务咨询服务设备及业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层环境系统IDC机房网络设备保管维护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正常运行软件运维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物业公司优化升级设备故障服务故障修复服务性能监控系统的资源利用CPU内存I/0集群存储硬盘系统瓶颈的解决建议定期巡检服务健康检查系统的可靠性硬件资源管理平台资源管理数据资源质量管理运维方案质量流程管控对各工作团队进行督促检查运维流程日常管理及清查IDC租赁主数据中心设备托管机柜系统空调室内机网络线路电力系统系统维护单一窗口接口系统系统故障维修系统进行定期检查修复系统漏洞系统进行升级系统运转负荷系统运维运维评估运维报告设备清单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网闸防病毒网关防火墙运维审计系统安全审计系统终端管理系统路由器交换机虚拟化服务器服务器机柜机柜框架红外感应自动开门系统机柜电磁锁机柜前门机柜后门设备底座C1000线槽包装辅材机柜的包装木托温度探头机房环境监控设备监控模块机房机场设施监控管理系统机密USB密匙软件光盘使用手册机房辅助设备机柜猎头配电模块机柜PDU单项32A输入单项32A工业连接器PDU接口连接器空调室外机硬件设备运维配置调整应急及故障响应运维改造整体运维操作做质量监控公头插座母头节能产品序号审查总体服务硬件维护日常巡检系统平台商务部分企业业绩具有相关类似运维委托开发技术服务保修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服务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软件系统
金额
66.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 (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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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51186eaf18431697d95-7000
采购单位:辽宁省商务厅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二总则10一供应商须知表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辽宁省商务厅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的采购公告1目录编制单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2七确定成交20六磋商及评审1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2三采购文件12
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9格式5授权委托书28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7格式3目录26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25格式1封面、封口格式24
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35格式11报价一览表34格式10响应函33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32格式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0
格式18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44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42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41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40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36
附件3评分细则56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55附件1资格审查表54第五章评审办法5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0第三章服务需求45
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辽宁省商务厅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的采购公告合同格式63合同条款58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8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人民币)666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采购需求:在服务期内,运维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方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通知(辽通关办【2018】9号)》,并确保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最高限价:(人民币)666000元包组名称:硬件运维服务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方式:在线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
收件单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710517799收件人:李丹疫情期间,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请各位供应商考虑邮寄时间确保于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疫情期间,供应商不到现场参与磋商,请按邀请通知参与在线观看相关网络直播。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时间:2022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收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九、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杨曦宇024-86892298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名称:辽宁省商务厅
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21050137000800000428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邮箱地址:ld@shundahui.com联系方式:024-22859316-607
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24-22859316-607项目联系人:李丹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辽宁省商务厅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联系人:杨曦宇电 话:024-86892298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联系人:李丹电 话:024-22859316-607 |
1.3.4 | 合格供应商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第二条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R是£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 | 资金 | 采购计划编号:JH22-210000-526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包号:001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66000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666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组织者: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要求 | 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货币 人民币 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2.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4.保证金退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于磋商当日提供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1份)送过采购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6.其它: 无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请注意《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 第二条 第五款“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的详细内容);2、介质形式响应文件:一份, 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磋商现场递交;(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3、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形式响应文件 一致性承诺函。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注:此函单独密封,与介质形式响应文件 分别封包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介质形式响应文件 一同递交)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
18.1 | 递交原件截止时间、地点 | 递交的要求:详见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8.1 | 递交原件截止时间、地点 | 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18.1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9:30-2022年11月01日09:50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2、样品评审标准:£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2、演示评审标准: |
27 | 最后报价 | 提交最后报价的截止时间:通知最后报价20分钟内。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同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时不少于2家。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必须全投,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注:兼投不兼中时,按所参加包组的预算金额最大确定成交包组。 |
37.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支付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支付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支付开 户 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账 号: 4220 1010 0100 5892 90汇款请注明字样:“(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项目代理服务费”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024-22859316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 | 重要提示1 |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宁财采【2020】298号文、《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按《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并完成网上报名、投标文件下载提交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等环节。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于开标当日必须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建议供应商自带办公电脑及上网设备。我司亦可免费提供无线网络及办公设备但不对所提供网络及办公设备安全性、及时性负责。 |
* | 重要提示2 |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
★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语言文字★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磋商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包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知表中要求收取磋商保证金时适用)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1份)送达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条中的规定,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供应商须知表中要求收取磋商保证金时适用)。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介质形式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时适用)响应文件密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电子响应文件及介质形式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时适用)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磋商会议六磋商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磋商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会议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
23.1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8.响应无效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供应商须知表中要求收取磋商保证金时适用)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知表中要求收取磋商保证金时适用)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30.终止本次磋商
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3.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成交通知书
★38.采购代理服务费37.2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履约保证金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人员回避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2.履约验收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质疑与接收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注:此函单独密封,与介质响应文件分别封包,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介质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 18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 |
13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根据企业性质,提供三个文件中的任意一个。 | 16、17 |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函 | 10 |
2 | 报价一览表 | 11 |
3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2 |
4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3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6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5 |
序号 | 其他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6 |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7 |
格式1封面、封口格式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 (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供应商名称(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目录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授权委托书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现委托就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日期:传真: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辽宁省商务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2.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
根据贵方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的采购公告JH22-210000-52618、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响应文件份;介质响应文件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10响应函注: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日期: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项目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日期: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
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格式11报价一览表
服务名称 | 响应总价 | 磋商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
最终报价 | 现场填报 |
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名称:服务价格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001服务内容: 硬件运维服务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基本服务要求: (一)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运维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方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通知(辽通关办【2018】9号)》,并确保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相关服务内容如下:平台运维改造(其他软件运维服务)对呼叫中心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配置调整,故障响应等。硬件设备运维及升级维护(1)设备故障服务:在设备故障发生时提供7*24小时故障修复服务。设备故障发生后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恢复数据并使系统运行正常,所更换的硬件必须为原厂正版产品。(2)优化升级服务:性能监控和优化升级,对所有系统的资源利用(主要指CPU、内存、I/0、集群、存储等系统运行效力的部分)及性能情况进行监控,发现系统性能的瓶颈,并提出针对系统瓶颈的解决建议。(3)定期巡检服务:对所有系统及硬件(每日一次)进行周期性的健康检查,及早发现系统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硬件故障,防患于未然,减少系统的意外宕机机会,保障系统的可靠性。(4)硬件资源管理、平台资源管理、数据资源管理。(5)质量管理,对整体运维操作做质量监控,保证运维方案质量;流程管控,对各工作团队进行督促检查,制定并优化运维流程。(6)对整体“单一窗口”平台硬件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及清查;(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服务地点:大连海关)IDC租赁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报价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方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通知(辽通关办【2018】9号)》及其他各项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维规定。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主数据中心必须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实施细则的规定放置在规定的专门区域内,不得迁移。设备托管运维服务要求(1)设备托管负责放置在IDC机房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络设备的保管维护,设备不得丢失、人为损坏,否则,予以赔偿;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协助有关单位签订《设备托管协议》。(2)网络环境提供标准的机房、机柜、空调、网络线路、电力等设施条件,确保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层环境系统正常运行。(3)系统维护维护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接口系统,确保接口系统安全、稳定、无故障运行;保障7*24小时系统故障维修,并保障能够在3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在故障发生后,做好维修记录,24小时内通知甲方,按月汇总后向甲方报送;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修复系统漏洞并配合软硬件厂商对系统进行升级。(4)系统故障率及系统运转负荷要求保障“单一窗口”系统应保持高效运行,系统若出现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故障,通过故障事后分析及时总结超时原因,避免再次发生。(5)系统运维要求投标人需指定专职技术支持经理,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及时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提供详细合理的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技术支持团队需具备4名专职技术支持人员(含专职技术支持经理),全程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 5×8小时驻场技术支持服务,及7×24小时技术支持、业务咨询服务,在非5×8小时驻场期间发生应急故障时可承诺在1.5小时内达到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合同期内,若增加新的设备及业务,需要提供同步的技术支持服务。(6)与95198热线服务中心形成联动机制,确保设备托管现场运维服务顺畅进行。标准: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7)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保证能在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遇到危险能做到及时规避、及时整改。(8)运维评估和运维报告接受辽宁省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辽宁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的运维管理,积极配合运维评估。每年提供一次运维报告,包括设备清单及维护情况、接口系统运行情况等。(三)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服务地点:辽宁海事局)1. 设备托管需求负责放置在IDC机房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络设备(详见附件一)的保管维护,设备不得丢失、人为损坏,否则,予以赔偿;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协助有关单位签订《设备托管协议》。2. 系统故障率及系统运转负荷要求保障“单一窗口”系统应保持高效运行,系统若出现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故障,通过故障事后分析及时总结超时原因,避免再次发生。系统运维要求投标人需指定专职技术支持经理,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及时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提供详细合理的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技术支持团队需具备4名专职技术支持人员(含专职技术支持经理),全程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 5×8小时驻场技术支持服务,及7×24小时技术支持、业务咨询服务,在非5×8小时驻场期间发生应急故障时可承诺在1.5小时内达到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合同期内,若增加新的设备及业务,需要提供同步的技术支持服务。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保证能在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遇到危险能做到及时规避、及时整改。附件一、设备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合同数量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网闸)SecSIS3600台12存储硬盘900G 10K 6Gb SAS个183防病毒网关SECAV3600台14防火墙USG6620台25运维审计系统智恒SAS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套16SSL VPNVPN-3050-Q台17终端管理系统NACP V7.0套18路由器AR3260台19交换机S5710-52X-LI-AC台210虚拟化服务器RH2288 V3台111机柜系统中科曙光C1000服务器机柜套512机柜(列头配电柜)中科曙光,内部包括C1000机柜框架,红外感应自动开门系统,机柜电磁锁一套,机柜前门,机柜后门,设备底座,C1000线槽,包装辅材,机柜的包装木托,温度探头套113机房环境监控设备中科曙光CloudBASE RMM 监控模块套814机房环境监控设备中科曙光CloudBASE ZMM 监控模块套115机房环境监控设备(机房机场设施监控管理系统IMMS)中科曙光IMMS是对机房环境,机柜,空调,电力系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可有效提高机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理警告事件套816机房环境监控设备(IMMS物理介质包)中科曙光 机密USB密匙、软件光盘、包装、使用手册等套117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猎头配电模块)中科曙光总容量125A,输出20位单项32A空开和32A防溅插座、6位单项25A空开和16A防溅插座,带主输入电量和分支输出电流监测功能。套118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PDU)中科曙光 单项32A输入,输入采用IEC309工业连接器公头及1.5米延长线缆,输出15*C13+9*C19插座套1019其他机房辅助设备(单项32A工业连接器)中科曙光 PDU接口连接器,单项32A工业连接器,包含公头和母头套1220空调室内机中科曙光 C1000-F套121空调室外机中科曙光 COS-60F套1(四)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服务地点:沈阳海关)1. 设备托管负责放置在IDC机房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络设备的保管维护,设备不得丢失、人为损坏,否则,予以赔偿;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七、运维考核要求软件运维要符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办法规定要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合同数量 | 1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网闸) | SecSIS3600 | 台 | 1 | 2 | 存储硬盘 | 900G 10K 6Gb SAS | 个 | 18 | 3 | 防病毒网关 | SECAV3600 | 台 | 1 | 4 | 防火墙 | USG6620 | 台 | 2 | 5 | 运维审计系统 | 智恒SAS运维安全审计系统 | 套 | 1 | 6 | SSL VPN | VPN-3050-Q | 台 | 1 | 7 | 终端管理系统 | NACP V7.0 | 套 | 1 | 8 | 路由器 | AR3260 | 台 | 1 | 9 | 交换机 | S5710-52X-LI-AC | 台 | 2 | 10 | 虚拟化服务器 | RH2288 V3 | 台 | 1 | 11 | 机柜系统 | 中科曙光C1000服务器机柜 | 套 | 5 | 12 | 机柜(列头配电柜) | 中科曙光,内部包括C1000机柜框架,红外感应自动开门系统,机柜电磁锁一套,机柜前门,机柜后门,设备底座,C1000线槽,包装辅材,机柜的包装木托,温度探头 | 套 | 1 | 13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中科曙光CloudBASE RMM 监控模块 | 套 | 8 | 14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中科曙光CloudBASE ZMM 监控模块 | 套 | 1 | 15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机房机场设施监控管理系统IMMS) | 中科曙光IMMS是对机房环境,机柜,空调,电力系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可有效提高机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理警告事件 | 套 | 8 | 16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IMMS物理介质包) | 中科曙光 机密USB密匙、软件光盘、包装、使用手册等 | 套 | 1 | 17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猎头配电模块) | 中科曙光总容量125A,输出20位单项32A空开和32A防溅插座、6位单项25A空开和16A防溅插座,带主输入电量和分支输出电流监测功能。 | 套 | 1 | 18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PDU) | 中科曙光 单项32A输入,输入采用IEC309工业连接器公头及1.5米延长线缆,输出15*C13+9*C19插座 | 套 | 10 | 19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单项32A工业连接器) | 中科曙光 PDU接口连接器,单项32A工业连接器,包含公头和母头 | 套 | 12 | 20 | 空调室内机 | 中科曙光 C1000-F | 套 | 1 | 21 | 空调室外机 | 中科曙光 COS-60F | 套 | 1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合同数量 | ||||||||||||||||||||||||||||||||||||||||||||||||||||||||||||||||||||||||||||||||||||||||||||||||||||||||||||||
1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网闸) | SecSIS3600 | 台 | 1 | ||||||||||||||||||||||||||||||||||||||||||||||||||||||||||||||||||||||||||||||||||||||||||||||||||||||||||||||
2 | 存储硬盘 | 900G 10K 6Gb SAS | 个 | 18 | ||||||||||||||||||||||||||||||||||||||||||||||||||||||||||||||||||||||||||||||||||||||||||||||||||||||||||||||
3 | 防病毒网关 | SECAV3600 | 台 | 1 | ||||||||||||||||||||||||||||||||||||||||||||||||||||||||||||||||||||||||||||||||||||||||||||||||||||||||||||||
4 | 防火墙 | USG6620 | 台 | 2 | ||||||||||||||||||||||||||||||||||||||||||||||||||||||||||||||||||||||||||||||||||||||||||||||||||||||||||||||
5 | 运维审计系统 | 智恒SAS运维安全审计系统 | 套 | 1 | ||||||||||||||||||||||||||||||||||||||||||||||||||||||||||||||||||||||||||||||||||||||||||||||||||||||||||||||
6 | SSL VPN | VPN-3050-Q | 台 | 1 | ||||||||||||||||||||||||||||||||||||||||||||||||||||||||||||||||||||||||||||||||||||||||||||||||||||||||||||||
7 | 终端管理系统 | NACP V7.0 | 套 | 1 | ||||||||||||||||||||||||||||||||||||||||||||||||||||||||||||||||||||||||||||||||||||||||||||||||||||||||||||||
8 | 路由器 | AR3260 | 台 | 1 | ||||||||||||||||||||||||||||||||||||||||||||||||||||||||||||||||||||||||||||||||||||||||||||||||||||||||||||||
9 | 交换机 | S5710-52X-LI-AC | 台 | 2 | ||||||||||||||||||||||||||||||||||||||||||||||||||||||||||||||||||||||||||||||||||||||||||||||||||||||||||||||
10 | 虚拟化服务器 | RH2288 V3 | 台 | 1 | ||||||||||||||||||||||||||||||||||||||||||||||||||||||||||||||||||||||||||||||||||||||||||||||||||||||||||||||
11 | 机柜系统 | 中科曙光C1000服务器机柜 | 套 | 5 | ||||||||||||||||||||||||||||||||||||||||||||||||||||||||||||||||||||||||||||||||||||||||||||||||||||||||||||||
12 | 机柜(列头配电柜) | 中科曙光,内部包括C1000机柜框架,红外感应自动开门系统,机柜电磁锁一套,机柜前门,机柜后门,设备底座,C1000线槽,包装辅材,机柜的包装木托,温度探头 | 套 | 1 | ||||||||||||||||||||||||||||||||||||||||||||||||||||||||||||||||||||||||||||||||||||||||||||||||||||||||||||||
13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中科曙光CloudBASE RMM 监控模块 | 套 | 8 | ||||||||||||||||||||||||||||||||||||||||||||||||||||||||||||||||||||||||||||||||||||||||||||||||||||||||||||||
14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中科曙光CloudBASE ZMM 监控模块 | 套 | 1 | ||||||||||||||||||||||||||||||||||||||||||||||||||||||||||||||||||||||||||||||||||||||||||||||||||||||||||||||
15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机房机场设施监控管理系统IMMS) | 中科曙光IMMS是对机房环境,机柜,空调,电力系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可有效提高机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理警告事件 | 套 | 8 | ||||||||||||||||||||||||||||||||||||||||||||||||||||||||||||||||||||||||||||||||||||||||||||||||||||||||||||||
16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IMMS物理介质包) | 中科曙光 机密USB密匙、软件光盘、包装、使用手册等 | 套 | 1 | ||||||||||||||||||||||||||||||||||||||||||||||||||||||||||||||||||||||||||||||||||||||||||||||||||||||||||||||
17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猎头配电模块) | 中科曙光总容量125A,输出20位单项32A空开和32A防溅插座、6位单项25A空开和16A防溅插座,带主输入电量和分支输出电流监测功能。 | 套 | 1 | ||||||||||||||||||||||||||||||||||||||||||||||||||||||||||||||||||||||||||||||||||||||||||||||||||||||||||||||
18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PDU) | 中科曙光 单项32A输入,输入采用IEC309工业连接器公头及1.5米延长线缆,输出15*C13+9*C19插座 | 套 | 10 | ||||||||||||||||||||||||||||||||||||||||||||||||||||||||||||||||||||||||||||||||||||||||||||||||||||||||||||||
19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单项32A工业连接器) | 中科曙光 PDU接口连接器,单项32A工业连接器,包含公头和母头 | 套 | 12 | ||||||||||||||||||||||||||||||||||||||||||||||||||||||||||||||||||||||||||||||||||||||||||||||||||||||||||||||
20 | 空调室内机 | 中科曙光 C1000-F | 套 | 1 | ||||||||||||||||||||||||||||||||||||||||||||||||||||||||||||||||||||||||||||||||||||||||||||||||||||||||||||||
21 | 空调室外机 | 中科曙光 COS-60F | 套 | 1 |
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包号: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 | |||
★2 |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价款的100%。 | |||
★4 | 验收: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辽宁省商务厅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辽宁省商务厅单位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日期: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注:此函单独密封,与介质响应文件分别封包,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介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公司在此向贵单位郑重承诺:我方提供的参加辽宁省商务厅单位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格式18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下文项目服务需求及采购公告付款方式:详见商务偏离表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详见商务偏离表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第三章服务需求
基本服务要求: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详见下文项目服务需求验收标准及方法:详见商务偏离表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详见商务偏离表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商务偏离表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详见下文项目服务需求
(1)设备故障服务:在设备故障发生时提供7*24小时故障修复服务。设备故障发生后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恢复数据并使系统运行正常,所更换的硬件必须为原厂正版产品。硬件设备运维及升级维护对呼叫中心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配置调整,故障响应等。平台运维改造(其他软件运维服务)在服务期内,运维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方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通知(辽通关办【2018】9号)》,并确保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相关服务内容如下:(一)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
(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服务地点:大连海关)(6)对整体“单一窗口”平台硬件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及清查;(5)质量管理,对整体运维操作做质量监控,保证运维方案质量;流程管控,对各工作团队进行督促检查,制定并优化运维流程。(4)硬件资源管理、平台资源管理、数据资源管理。(3)定期巡检服务:对所有系统及硬件(每日一次)进行周期性的健康检查,及早发现系统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硬件故障,防患于未然,减少系统的意外宕机机会,保障系统的可靠性。(2)优化升级服务:性能监控和优化升级,对所有系统的资源利用(主要指CPU、内存、I/0、集群、存储等系统运行效力的部分)及性能情况进行监控,发现系统性能的瓶颈,并提出针对系统瓶颈的解决建议。
(2)网络环境负责放置在IDC机房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络设备的保管维护,设备不得丢失、人为损坏,否则,予以赔偿;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协助有关单位签订《设备托管协议》。(1)设备托管设备托管运维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报价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方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通知(辽通关办【2018】9号)》及其他各项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维规定。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主数据中心必须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实施细则的规定放置在规定的专门区域内,不得迁移。IDC租赁服务要求
(5)系统运维要求保障“单一窗口”系统应保持高效运行,系统若出现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故障,通过故障事后分析及时总结超时原因,避免再次发生。(4)系统故障率及系统运转负荷要求维护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接口系统,确保接口系统安全、稳定、无故障运行;保障7*24小时系统故障维修,并保障能够在3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在故障发生后,做好维修记录,24小时内通知甲方,按月汇总后向甲方报送;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修复系统漏洞并配合软硬件厂商对系统进行升级。(3)系统维护提供标准的机房、机柜、空调、网络线路、电力等设施条件,确保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层环境系统正常运行。
(三)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服务地点:辽宁海事局)接受辽宁省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辽宁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的运维管理,积极配合运维评估。每年提供一次运维报告,包括设备清单及维护情况、接口系统运行情况等。(8)运维评估和运维报告(7)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保证能在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遇到危险能做到及时规避、及时整改。(6)与95198热线服务中心形成联动机制,确保设备托管现场运维服务顺畅进行。标准: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投标人需指定专职技术支持经理,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及时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提供详细合理的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技术支持团队需具备4名专职技术支持人员(含专职技术支持经理),全程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5×8小时驻场技术支持服务,及7×24小时技术支持、业务咨询服务,在非5×8小时驻场期间发生应急故障时可承诺在1.5小时内达到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合同期内,若增加新的设备及业务,需要提供同步的技术支持服务。
投标人需指定专职技术支持经理,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及时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提供详细合理的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技术支持团队需具备4名专职技术支持人员(含专职技术支持经理),全程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5×8小时驻场技术支持服务,及7×24小时技术支持、业务咨询服务,在非5×8小时驻场期间发生应急故障时可承诺在1.5小时内达到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合同期内,若增加新的设备及业务,需要提供同步的技术支持服务。系统运维要求保障“单一窗口”系统应保持高效运行,系统若出现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故障,通过故障事后分析及时总结超时原因,避免再次发生。2.系统故障率及系统运转负荷要求负责放置在IDC机房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络设备(详见附件一)的保管维护,设备不得丢失、人为损坏,否则,予以赔偿;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协助有关单位签订《设备托管协议》。1.设备托管需求
负责放置在IDC机房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络设备的保管维护,设备不得丢失、人为损坏,否则,予以赔偿;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1.设备托管(四)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要求(服务地点:沈阳海关)附件一、设备清单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保证能在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遇到危险能做到及时规避、及时整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合同数量 |
1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网闸) | SecSIS3600 | 台 | 1 |
2 | 存储硬盘 | 900G 10K 6Gb SAS | 个 | 18 |
3 | 防病毒网关 | SECAV3600 | 台 | 1 |
4 | 防火墙 | USG6620 | 台 | 2 |
5 | 运维审计系统 | 智恒SAS运维安全审计系统 | 套 | 1 |
6 | SSL VPN | VPN-3050-Q | 台 | 1 |
7 | 终端管理系统 | NACP V7.0 | 套 | 1 |
8 | 路由器 | AR3260 | 台 | 1 |
9 | 交换机 | S5710-52X-LI-AC | 台 | 2 |
10 | 虚拟化服务器 | RH2288 V3 | 台 | 1 |
11 | 机柜系统 | 中科曙光C1000服务器机柜 | 套 | 5 |
12 | 机柜(列头配电柜) | 中科曙光,内部包括C1000机柜框架,红外感应自动开门系统,机柜电磁锁一套,机柜前门,机柜后门,设备底座,C1000线槽,包装辅材,机柜的包装木托,温度探头 | 套 | 1 |
13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中科曙光CloudBASE RMM 监控模块 | 套 | 8 |
14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中科曙光CloudBASE ZMM 监控模块 | 套 | 1 |
15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机房机场设施监控管理系统IMMS) | 中科曙光IMMS是对机房环境,机柜,空调,电力系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可有效提高机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理警告事件 | 套 | 8 |
16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IMMS物理介质包) | 中科曙光 机密USB密匙、软件光盘、包装、使用手册等 | 套 | 1 |
17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猎头配电模块) | 中科曙光总容量125A,输出20位单项32A空开和32A防溅插座、6位单项25A空开和16A防溅插座,带主输入电量和分支输出电流监测功能。 | 套 | 1 |
18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机柜PDU) | 中科曙光 单项32A输入,输入采用IEC309工业连接器公头及1.5米延长线缆,输出15*C13+9*C19插座 | 套 | 10 |
19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单项32A工业连接器) | 中科曙光 PDU接口连接器,单项32A工业连接器,包含公头和母头 | 套 | 12 |
20 | 空调室内机 | 中科曙光 C1000-F | 套 | 1 |
21 | 空调室外机 | 中科曙光 COS-60F | 套 | 1 |
……1、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软件运维要符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办法规定要求七、运维考核要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合同草案条款……服务要求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3、样品及演示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
6、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4、磋商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起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7.1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8、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2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处理办法如下:★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
附件1资格审查表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7 | 竞争性磋商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竞争性磋商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13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根据企业性质,提供三个文件中的任意一个。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结论 |
注:《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3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1.6所述情形 | |||
7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结论 |
(综合评分法适用)附件3评分细则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 报价得分 | 1. 磋商基准价:系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2.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20 |
技术部分 | 总体服务方案 | 方案合理,技术先进,对各服务内容均做出详细的服务设计,服务流程合理,项目组织计划分工明确,措施有力,具有完成项目的组织能力,得20分;建设方案内容完整度、技术先进性较好,项目组织实施计划较明确,得10分;建设方案内容完整度、技术先进性一般,项目组织实施计划简单,得5分;方案不完善得1分。 | 20 |
技术部分 | 硬件维护工作服务方案 | 应包含日常巡检计划、系统平台日常管理方案。方案描述详尽,科学合理,运作流畅,管理方式科学,有针对性。综合比较,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得5分;实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分。 | 10 |
技术部分 | 应急及故障响应措施方案 | 综合比较,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得5分;实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分。 | 10 |
技术部分 | IDC机房标准方案 | 综合比较,IDC机房技术指标详尽、科学、合理得10分;IDC机房技术指标比较科学合理得5分;各项指标一般得1分。 | 10 |
技术部分 | 运维人员组织架构方案 | 综合比较,人员组织架构合理、职责明确,针对性强的得10分;人员组织架构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人员组织架构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 | 10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综合比较,方案包含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响应指标等各方面内容完整、优秀、科学高效的得10分;各项指标内容比较完整、科学高效得得5分;各项指标一般,得1分。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 具有相关类似运维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 | 10 |
合 计 | 100 |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7“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6“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5“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4“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2“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磋商小组接受的响应文件。1.11“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0“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9“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8“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识及规范为准。
6.服务质量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
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7.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7.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7.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违约责任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检验和验收
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争端的解决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不可抗力
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成交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1采购文件;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
5.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所响应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所列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3.付款条件:2.付款方式:1.付款时间:需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足额支付。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伴随货物的必须清晰列明伴随货物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人民币)为(大写)元。
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邮编:邮编:传真:传真:
1.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辽宁省商务厅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
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
001包,属于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9人,
营业收入为1040万元,资产总额为23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01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1.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辽宁省商务厅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
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项目编号:JH22-210000-52618)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机房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维护).
001包,属于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9人,
营业收入为1040万元,资产总额为23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01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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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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