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亭街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全本公示稿)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新能源外包装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江阴弘和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新能源外包装制品项目 | | |||
项目代码 | 2208-320263-89-01-921177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韩** | 联系方式 | 133**2348 | | |
建设地点 | 江苏 省(自治区) 无锡市 市 江阴市 县(区) 云亭 乡(街道) 沈巷路7号 | | |||
地理坐标 | ( 120 度21分 8.010 秒, 31 度 50 分 39.410 秒)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923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 |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江阴市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江阴云亭备[2022]32号 | | |
总投资(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
环保投资占比(%) | 5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4100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要求,详见表1-1。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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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规划文件:《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 审批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文号:澄政复〔2013〕50号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于2015年10月取得(澄环发〔2015〕42号)。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园区相符性分析 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整总面积为5.27平方公里,即为澄鹿路以南,云顾路以东,东接周庄界,南至毗山。云亭街道工业区主要以轻纺、机械、电子、金属加工为主导产业,其中风电铸件、路面机械设备、液压件等三大基地已初具规模,同时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产品设计和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传统产业的整体水平。本项目位于云亭街道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在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范围内,从事塑料编织袋的生产和销售,不在禁止的产业定位内,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 对照关于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云亭街道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如下: 重点工业园区:东至应天河,西至长山大道、云顾路,南至那巷路,北至澄鹿路。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江阴市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属于云亭重点工业园区(见附图6),该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2)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根据江阴市中心城区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见附图7),该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3)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 项目建设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接入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污口,故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区域环保规划。
本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属于废气量大、排放有毒废气的企业。本项目租用厂房进行建设,厂区具有一定绿化,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故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环评、批复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地园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相符性。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①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已于2018年6月9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本项目西北侧3886m处的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不在苏政发〔2018〕74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②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已于2020年1月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本项目西北侧1569m处的江阴市低山生态公益林(毗山),不在苏政发[2020]1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③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相符性分析 《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已于2020年12月26日经无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优先保护单元为本项目东北侧1569m处的江阴市低山生态公益林(毗山),本项目不在锡环委办〔2020〕40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数据,云亭街道SO2、NO2、PM10年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达标区域。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应天河,应天河水质监测因子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 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地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噪声、大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进行塑料编织袋的生产,主要原辅材料均在国内购买,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取水水源为长江。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电。项目原辅料、水、电供应充足,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厂内使用电等清洁能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云亭街道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地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相符性,具体见表1-3。 表1-4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5)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文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沈巷路7号,在工业园区内,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本项目需满足重点管控单元(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概况 江阴弘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沈巷路7号,公司成立至今,无实质性生产。该项目租用江阴宇瑞利盛炉料有限公司厂房41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购置拉丝设备、圆织机、裁剪设备、缝纫机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新能源外包装制品3000吨。 2、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租用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增设备购买、安装和调试等环节,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配套设施完善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公用和辅助工程见表2-2。 表2-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表2-2 本项目设计主要建筑物
3、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4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4、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拉丝、裁剪等,主要工艺为: 聚丙烯—拉丝—织造—裁剪—缝纫—检验—成品。涉及的主要设备见表2-5。 表2-5 主要设备一览表
5、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 地理位置:江阴市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江阴宇瑞利盛炉料有限公司厂房4100平方米进行建设,按照生产特点及工艺需求,主要设置办公区、仓库和生产区。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2。 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项目位于江阴市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根据现场勘查,厂界西侧为隆吉诚纺织等企业,南侧为江阴南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阴柳工道路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东侧为江阴吉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北侧为江阴宇瑞新颖炉料有限公司、江苏天容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内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3。 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公司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合计7200小时。 劳动定员:55人。 7、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均采用自来水。 1、水量平衡依据 ①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生活用水定额采用50L/(人·班),本项目劳动定员55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计,则用水量为2.75t/d(825t/a),损耗以2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t/d(660t/a)。 ②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本项目需使用隔套冷却水冷却设备,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冷却塔循环水量为3t/d(900t/a),补充量按循环量的10%计,则补充量为0.3t/d(90t/a)。
图2-1本项目全厂水量平衡图 单位:t/a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一、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的生产,以聚丙烯粒子(粒状)、色母粒(粒状)为原料,经拉丝-织造-裁剪-缝纫-检验后即为成品,产品主要用于塑料包装方面。塑料编织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 图2-2 塑料编织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其他产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生产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设备维护保养会产生废机油(S6)和废油桶(S7),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污水(W1)、厂区生活垃圾(S8)、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S9)、风机(N5)等。 三、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 表2-6 产污环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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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租用江阴宇瑞利盛炉料有限公司厂房4100平方米进行建设,江阴宇瑞利盛炉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冶金炉料的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的生产。该厂房原为江阴宇瑞利盛炉料有限公司原料仓库,现为空置厂房。该厂房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环发[2012]140号、苏环保[2013]246文件相关要求,因此该场地可供本项目开发利用。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 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7个镇街园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范围为75.9%~87.1%;其中有6个镇街园优良天数比率低于80%。17个镇街园中有16个NO2年平均浓度达标,达标率为94.1%,浓度范围为31.2~43.1μm/m³。3个镇街园O3浓度达标,达标率为17.6%,浓度范围为152.0~180.0μm/m³。云亭街道优良天数比率为86.0%,为达标区。 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江阴市2021年云亭街道空气质量状况见表3-1。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监测结果显示云亭街道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年均浓度。 由上表可见,补充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江阴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39个重点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6个,占42.1%;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47.4%;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10.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与2020年相比,总体水质持平,Ⅱ~Ⅲ类断面比例上升3.7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下降3.7个百分点,无Ⅴ类、劣V类断面比例持平。 根据表3-5,应天河W1、W2断面水质中pH、COD、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环境噪声 全市2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5.3dB(A)、47.2dB(A),均达标;3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7.7dB(A)、51.2dB(A),均达标;4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0.4dB(A)、54.2dB(A),均达标。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建设地地面已采用硬化防渗等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调查。 7、区域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根据《2021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 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正式稿)》,无锡市达标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整个无锡市全市范围(4650平方公里),无锡市区面积1643.88平方公里,另有太湖水域397.8平方公里。下辖共5个区2个市(梁溪区、滨湖区、惠山区、锡山区、新吴区、江阴市、宜兴市)、7个镇、41个街道。 达标期限: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 近期目标:根据国家对长三角地区提出的2025年前后达标的初步要求,以及江苏省“鼓励条件较好的城市在2023年前达标,其他城市在2025年前后达标”的初步考虑,无锡市2020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µg/m3左右,二氧化氮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通过与NOx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O3浓度出现拐点。 远期目标: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PM2.5浓度达到35µg/m3左右。 总体战略:以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推进热点整合,提高扬尘管理水平,促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高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 分阶段战略: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以柴油货车和汽油小客车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从化工、电子(半导体)、涂装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能力,全面完成“十三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的减排任务。加大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力度。 到2025年,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大幅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车比例。升级工艺技术,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实现PM2.5和臭氧的协调控制。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见表3-6。 表3-6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声、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7。 表3-7 声、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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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具体见表3-8、表3-9。 表3-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3-9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应天河。具体见表3-10。 表3-10 污水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71号),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本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具体见表3-11。 表3-11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固废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按关于印发《江阴市小微危废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澄环发〔2021〕25号)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 废气:非甲烷总烃 废水:COD、NH3-N、TP、TN,特征因子为SS; 固废:各类固废。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3-12。 表3-12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单位:t/a)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量为660t/a,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总磷、总氮接管量分别为0.297t/a、0.0297t/a、0.00033t/a、0.00792t/a,排放量分别为0.033t/a、0.00264t/a、0.00033t/a、0.00792t/a,根据总量控制原则,COD、氨氮、TP、TN新增排放总量指标在江阴市云亭街道控源截污平衡,作为该企业考核指标。 根据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在江阴市云亭街道内平衡。 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租用江阴宇瑞利盛炉料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工程主要包括厂房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和废污水较小,经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1.1废气产排情况 拉丝工序熔融挤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新建项目塑料粒子年耗量为3015吨。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05525t/a。 拉丝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过吸风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为5800m3/h,年运行时间按7200h计,废气捕集率90%,处理效率达90%。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有10%未被捕集,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055t/a,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通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同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本项目废气产污系数见表4-1。 表4-1 各污染因子产污系数表
本项目废气产生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注:工作时间为7200h 根据上表,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 本项目年产3000吨塑料外包装,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67kg/t产品,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标准。 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同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1.2废气污染设施可行性分析 ①废气防治措施流程图 本项目建设单位在拉丝设备上方设置吸风罩,将废气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图4-1 拉丝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②工作原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工作原理:活性炭吸附装置是一种干式废气处设备,由塔体和装填在塔体内的吸附单元组成。吸附单元是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安装的核心部件,本项目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吸附单元在塔体内分层抽屉式安装,能够从两侧的检查门取出,并且检查门开启方便、密封严密。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时,有机废气自上而下进入吸附装置,由于吸附剂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因此当此吸附剂表面与有机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有机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吸附剂表面,从而与气体混合物分离。同时在高压发生器的作用下,电场内空气产生臭氧,除去了烟气中大部分的气味。 参照《工业低浓度有机废气协同处理技术指南》(浙生环协[2021]65号),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为低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协同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故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是可行的。 经计算,排气筒出口流速为12.83m/s,能够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的流速宜为10~15m/s的要求。 1.3卫生防护距离 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若超过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公式计算,计算公式: 式中: Cm一次标准浓度限值(mg/m3); L —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有害气体泄漏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以生产车间为面源,经计算,大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见表4-3。 表4-3 污染源的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该公司生产车间需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结合行业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参照塑料制品行业,根据GB18072-2000《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关于塑料厂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所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范围内。 1.4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去除效率,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失效,造成排气筒废气中废气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其排放情况如表4-4所示。 表4-4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由上表可知,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按照更换周期即使更换活性炭; 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 ⑤生产加工前,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开启,吹膜机设备一段时间后再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不存在废气突然排放的情况。 1.5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见表4-5。 表4-5 废气排放口信息一览表
1.6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62 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本项属于登记管理,大气监测计划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见下表4-6。 表4-6 环境监测计划信息表
2、废水 2.1废水产排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应天河。 表4-7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注: ”/”左边指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右边指污水处理厂外排量。 2.2接管可行性分析 ①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云东路2号,设计处理能力2万t/d,该污水厂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应天河。 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进出水标准见表4-8 表4-8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标准 单位:mg/L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②污水厂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污水厂例行监测数据、江苏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在线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水厂出水水质可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③接管可行性 接管处理能力分析 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t/d,目前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660t/a(2.2t/d),在污水厂剩余余量内,水量接管可行。 b、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0t/a,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水质简单,可以满足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要求,不会对其形成冲击负荷。 c、污水收集管网 项目所在地位于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范围内,该地污水管网已建成。 综上,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可行。 2.3雨污排口 污水排放口见表4-9,雨水排放口见表4-10。 表4-9 废水排放口信息一览表
2.4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2 塑料制品业 292”,本项目塑料产量为3000吨,低于1万吨,为登记管理,本项目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故不开展环境监测计划。 3、噪声 3.1噪声达标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废气处理风机等生产辅助设备,噪声源强≤85dB(A),本项目噪声源强见表4-11。 |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敏感目标堵家村距本项目430m,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 3.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对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日常例行监测,监测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监测规范进行,本项目监测计划见表4-14。 表4-14 噪声监测计划表
4、固体废物 4.1固废产生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废边角料、拉丝废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见表4-15。 表4-1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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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方式见表4-16。 表4-16 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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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一般固废包装及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公司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场(50m2),具体如下: ①厂区内设置了专门的固废堆放场地; ②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堆场置于室内; ③固废堆场地面均已硬化; ④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现有固废堆放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具体要求见表4-17。 4.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量在10吨以下,故危险废物储存按《江阴市小微危废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澄环发[2021]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加入江阴市小微危废收处信息化监管平台,以智能收集设备替代危废仓库、信息化监管系统替代手工申报台账,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运维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为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危废分类、收集、暂存、申报、转移运输等一站式与专业化延伸服务。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容积、贮存周期等,详见表4-18。 表4-1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4.4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在固体废物外运处置过程中,根据与处置单位的协议约定,产生单位负责无泄漏包装并做好标示,提供产生危废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处置单位落实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宜,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运输车辆装设有GPS定位系统,随时监控车辆的状况,运输时按照划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为避免运输时的外溢而造成的沿途污染,固态危废用容器加盖密闭。因而项目在包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有泄漏和洒落。 4.5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环境影响分析 核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废油桶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因建设单位危废目前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危废协议,但企业承诺尽快完善该手续,报环保部门备案。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收集,保持车间的整洁,收集后集中堆放。提高固体废物的整合利用效率。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情况见表4-20。 表4-20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表
根据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情况,本次拟设置的分区防控要求见下表4-21。 表4-21 拟建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6、生态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新增土地和建设厂房,因此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7.1风险物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C,计算本项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经筛选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为废活性炭、机油、废机油、废油桶,经计算Q<1,即危险物质量小于临界量。 表4-22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7.2 风险源分布及影响途径 本项目风险情况见表4-23 表4-23 本项目风险情况一览表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为: (1)对大气的污染 本项目废活性炭可能会引发火灾,燃烧废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多为可燃性物质,因生产设备故障或违规生产操作,则有可能引发火灾,严重时亦可引起爆炸,进而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并且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颗粒物悬浮于空气中,并随空气流动在大气中传播和转移,可能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对地表水的污染 燃烧后的物质因处理不当随污水流入就近河流或渗入地下,从而对水体和地下水体造成污染。燃烧后的物质较难分解,且在分级而过程中易产生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并可能随水体进入生物链,产生生态影响。 (3)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泄漏后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拉丝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 |
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SS、氨氮、TP、TN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即pH:6~9(无量纲)、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 |
声环境 | 拉丝机组 | 噪声源强≤80dB(A) | 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圆织机 | ||||
热切机 | ||||
强力机 | ||||
风机 | ||||
割管机 | ||||
水泵 | ||||
割绳机 | ||||
缝纫机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重点防渗区:危废仓库 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堆场、生产车间 简单防渗区:办公区等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不涉及。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包括泄漏事故的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62塑料制品制造292”中的其他,本项目塑料产量低于1万吨,故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 2、企业应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管理方案,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并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计划,以保证企业的环境保护制度化和系统化,保证企业环保工作持久开展,保证企业能够持 续发展生产。 |
六、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只要在营运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经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 |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吨/年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0.2t/a | / | 0.2t/a | +0.2t/a |
废水 | 废水量 | / | / | / | 660t/a | / | 660t/a | +660t/a |
COD | / | / | / | 0.033t/a | / | 0.033t/a | +0.033t/a | |
SS | / | / | / | 0.0066 t/a | / | 0.0066 t/a | +0.0066 t/a | |
氨氮 | / | / | / | 0.00264 t/a | / | 0.00264 t/a | +0.00264 t/a | |
总磷 | / | / | / | 0.00033 t/a | / | 0.00033 t/a | +0.00033 t/a | |
总氮 | / | / | / | 0.00792 t/a | / | 0.00792 t/a | +0.00792 t/a | |
一般工业固废 | 废塑料袋料 | / | / | / | 3.03t/a | / | 3.03t/a | +3.03t/a |
拉丝废料 | / | / | / | 5.92t/a | | 5.92t/a | +5.92t/a | |
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 / | / | / | 9t/a | / | 9t/a | 9t/a | |
生活垃圾 | / | / | / | 11.22t/a | / | 11.22t/a | +11.22t/a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 | / | / | 12.86t/a | / | 12.86t/a | +12.86t/a |
废机油 | / | / | / | 0.2t/a | / | 0.2t/a | +0.2t/a | |
废油桶 | / | / | / | 0.1t/a | / | 0.1t/a | +0.1t/a |
AA000E;BB000E;(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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