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
项目名称: 环境应急储备库与物资等能力建设(应急物资库维护和应急队伍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环境应急储备库与物资等能力建设(杭州)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杭州市环境应急物资库和应急队伍维护。
标的名称: 环境应急储备库与物资等能力建设(宁波)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环境应急物资库和应急队伍维护。
标的名称: 环境应急储备库与物资等能力建设(金华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金华市环境应急物资库维护。
标的名称: 环境应急储备库与物资等能力建设(金华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金华市环境应急队伍维护。
标的名称: 环境应急储备库与物资等能力建设(衢州)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衢州市环境应急物资库和应急队伍维护。
标的名称: 环境应急储备库与物资等能力建设(台州)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台州市环境应急物资库和应急队伍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会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浙江河海环境治理应急工程有限公司;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宁波、金华、衢州、台州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28日 至 2021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
联 系 人: 虞思浩
联系电话: 28052572
传 真:
地 址: 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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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74.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