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服务项4月第3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pzetp-fw-040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1588459786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批次编号:2024-PZETP-FW-0403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服务项4月第3批 (批次编号:2024-PZETP-FW-0403)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应答法实施条例》、《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包号
项目单位
分包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候选排序
包1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
彭州公司110kV永明线交跨距离不足劳务分包
四川地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包2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
彭州公司35KV集太线老旧线路110kV回铁线等11条输电线路防鸟害整治劳务分包
四川地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包3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
彭州公司35KV集太线老旧线路整治专业分包
四川地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包4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
2024年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应答数量不足流标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采购应答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应答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应答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应答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应答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5884597869
联系邮箱:1549480113@qq.com
                                         公示起始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电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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