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粮食工业储运有限公司新建机械罩棚工程项目14#单体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粮食工业储运有限公司新建机械罩棚工程项目14#单体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开发区粮食工业储运有限公司新建机械罩棚工程项目14#单体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0478 | 工程名称 | 开发区粮食工业储运有限公司新建机械罩棚工程项目14#单体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0478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粮食工业储运有限公司新建机械罩棚工程项目14#单体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工业储运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正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1#小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富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郑红丽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12021202201957、辽建安B(2023)1201064 | -5.000000% | 183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92.4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富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英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郑红丽 | 王迪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郑红丽 | 王迪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宋哲 | 郝良年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12021202201957、辽建安B(2023)1201064 | 辽1212011201308769、辽建安B(2011)0217247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5.000000% | ||||||||||||
工程工期 | 183天 | 183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评审得分 | 92.44 | 85.6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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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富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英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富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设计投标报价为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30%,施工投标报价为: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下浮5%。 第二中标候选人:英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设计投标报价为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3%,施工投标报价为: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下浮5%。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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