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尤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厂址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黄海十二路以北,化工园区西路以东,壮岗镇小岭后村东南偏东770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66938°,北纬35.082498°。该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储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进行生产,改建完成后,实际形成年产10万吨净水剂(6.5万t/a聚合氯化铁、3.5万t/a聚合硫酸铁)的生产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本项目职工定员12人,全年生产时间330d,生产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
由于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利用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和设备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面积,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区总平面布置未生变化。
项目所在厂区总占地面积39822.64m2,工程场地呈长方形,东西最宽117.2m,南北最长340.6m,场地较为平坦。全厂区内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储罐区、仓库、锅炉房(停用)、车间办公室、办公室、生活区等。项目厂区按照功能区分分为生产区以及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及北部,中心路以东自北向南依次是污水处理区、生产车间、锅炉房(停用)、废盐酸罐区、氧气罐区;中心路以西自北向南依次是事故水池、消防水池、浓盐酸罐区、成品罐区、仓库(仓库内部西北角为危废间)、车间办公室、事故水池、废盐酸罐区;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南部,主要包括1栋3层办公楼以及1处生活区;厂区南部偏西设物流出入口一个,在厂区南部居中位置设人员出入口一个;厂区内各生产车间、仓库之间均留有物流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2022年8月22日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7月7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临港行审环评字[2023]14号),批复要求项目投运前依法进行排污许可申请,投运后及时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该项目于2023年7月8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7月12日建设完成。由于企业新取得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企业重新申请填报了排污许可,2023年8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向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颁发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8年8月13日,证书编号:91371300076964244J001U。
2023年7月13日该项目开始调试生产运行,经过生产运行,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主要为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储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22日
联 系 人:尤经理
联系电话:15753993001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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