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33011000000016890020013
预算金额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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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天星路(天龙路-华丰支路)、天星路(明都路-规划河道)、太平路(宝旋路-星港路)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天星路(天龙路-华丰支路)、天星路(明都路-规划河道)、太平路(宝旋路-星港路)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天星路(天龙路-华丰支路)、天星路(明都路-规划河道)、太平路(宝旋路-星港路)测绘服务

2、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1689002001

3、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项目的全过程测绘工作及项目代办工作,其中测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标石选埋;2)、控制测量;3)、地形测绘;4)、土地分组测量;5)、土地分户测量;6)、人防测量;7)、绿化测量;8)、道路断面测量;9)、土方测量;10)、宗地测绘(初始登记);11)、宗地测绘(复核换证);12)、土地复核及分摊;13)、权属核查;14)、土地分析;15)、工业项目竣工测量;16)、其它项目竣工测量;17)、放样;18)、勘测定界图;19)、河道断面测量;20)、±0.000检测;21)、灰线检验;22)、综合管线探测;23)、综合竣工测量;24)、形变测量;25)、坐标转换;26)、细部测量;27)、规划道路定线;28)、建筑面积测绘;29)、立面测量;30)、无人飞行器航摄;31)、航摄视频;32)、正射影像;33)、零星测量。具体测绘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实际要求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且需列入临审管办〔2022〕8号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中介预选库名单中的企业(以分公司名义进入中介机构预选库名单的,必须以总公司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在开标截止前需提供有效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临平小额交易http://home.qfpt.linping.gov.cn:18084/home杭州市临平区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临平小额交易),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但在开标前需提供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列入临审管办〔2022〕8号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中介预选库名单中的企业投资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中介预选库单位名录的证明;(4)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51400分止

、投标地点: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1号楼B座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11251400

、开标地点: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1号楼B座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71-86228245

2、招标代理名称:浙江中瑞之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宇凡

联系电话:0571-89263771

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及递交标书时提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配好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11

附件一: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14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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