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0-834921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04-29
 
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4397651 (办公时间:8:30~17:30)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赵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3439765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促进排水装备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城中村清疏效率,计划开展小型抓斗清淤装备、小型履带式水冲装备产品委托生产,授权生产制造企业按照参数规格要求生产产品,并完成整个产品的封装、出厂检查、产品包装、物流发货、售后维保等工作。确定 1 家中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小型抓斗清淤装备、小型履带式水冲装备货物。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供货期及最高投标限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采购及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供货期:
3.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收甲方需求,在15日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产品设计并提交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资料予甲方审核确认。
3.2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90日内,完成全部量产机型的生产制造工作并送往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该批次的最终验收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可生产出样机供甲方核查。具体以采购合同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86865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人单项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项投标限价中的全费用单价限价。全费用单价限价材料详见《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本项目承包方式:全费用单价包干。
(2)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具备生产投标货物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按《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五条评审为准。)
3、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申请人未被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失信主体名单以 “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生产、检验出厂](提供拟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廉洁承诺书》。
7、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公平竞争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或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3年5月23日上午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3、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
十一、投标说明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十二、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可联系以下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3439765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十三、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
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zjjl.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