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项目概况:
“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7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21C00015
项目名称: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7,216,053.66元
最高限价:59,072,017.88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人和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24,173,447.36元 | 1646692.60 | 平米 | 服务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的清洗保洁、喷雾降尘和抱管冲洗作业;市政环卫交通附属设施(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护栏和隔音屏、路灯杆、路名牌、交通标识牌等)擦洗服务和洒水冲洗降尘作业(不含隧道、下穿道护壁的清洗)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大竹林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面积加天宫殿街道水晶郦城片区(天宫殿街道辖区以210国道分界以西部分)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34,898,570.52元 | 2377286.80 | 平米 | 服务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的清洗保洁、喷雾降尘和抱管冲洗作业;市政环卫交通附属设施(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护栏和隔音屏、路灯杆、路名牌、交通标识牌等)擦洗服务和洒水冲洗降尘作业(不含隧道、下穿道护壁的清洗)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必查)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7月7日 至 2022年7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7月2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2022年7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采购经办人:候金成
采购人电话:023-6302221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竹林街道黄杨路9号渝兴广场B5栋12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毅
代理机构电话:6730058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渝北区出口加工区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毅
项目联系人电话:67300589
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发布版.doc 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发布版.doc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采购服务名称 | 预计数量 | 采购预算单价 | 采购预算 总额 | 中标人数量(名)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分包1:人和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清洗保洁服务 | 1646692.6㎡ | 14.68元/年/㎡ | 24173447.36 元/年 | 1 | 1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分包1:人和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隧道、车行下穿道的护壁清洗 | 详见附件 | 14.68元/年/㎡ | 24173447.36 元/年 | 1 | 1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分包1:人和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环卫保障 | 14.68元/年/㎡ | 24173447.36 元/年 | 1 | 1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分包2:大竹林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和天宫殿街道水晶郦城片区(天宫殿街道辖区以210国道分界以西部分)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清洗保洁服务 | 2377286.82㎡ | 14.68元/年/㎡ | 34898570.52 元/年 | 1 | 1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分包2:大竹林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和天宫殿街道水晶郦城片区(天宫殿街道辖区以210国道分界以西部分)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隧道、车行下穿道的护壁清洗 | 详见附件 | 14.68元/年/㎡ | 34898570.52 元/年 | 1 | 1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分包2:大竹林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和天宫殿街道水晶郦城片区(天宫殿街道辖区以210国道分界以西部分)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环卫保障 | 14.68元/年/㎡ | 34898570.52 元/年 | 1 | 1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01 | 账号 1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02395 |
01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01 | 账号 2 | 账 号 | 6228400477034526969 |
01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01 | 账号 3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9769 |
01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01 | 账号 4 | 账 号 | 8301098922777 |
02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02 | 账号 1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02394 |
02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02 | 账号 2 | 账 号 | 6228400477034526860 |
02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02 | 账号 3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9768 |
02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02 | 账号 4 | 账 号 | 8301098922776 |
分包号 | 标的名称 |
1 | 人和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2 | 大竹林街道辖区全域市政道路和天宫殿街道水晶郦城片区(天宫殿街道辖区以210国道分界以西部分)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 |
分包 | 一线工人 (人) | 驾驶员 (人) | 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
分包1 | 319 | 38 | 13 |
分包2 | 462 | 57 | 23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非法人单位不需提供)。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以纸质件保存。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以纸质件保存。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以纸质件保存。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以纸质件保存。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 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地方,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1 | 有效性审查 | 无效投标情形 | 审查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报价部分 15分 | 投标 报价 | 15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投标价格得分四舍五入,并取小数点后两位)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服务部分 58分 | 作业 方案 | 15分 | 1、项目概况熟悉程度1.5分:根据各标段现场踏勘情况,现状描述是否符合实际,重点、难点分析是否精准,改进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2、人员作业方案1.5分:依据两江新区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提供人员配置一览表、人工作业计划和人工作业规程。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配置架构合理、作业计划及作业规程符合两江新区环卫作业要求。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3、机械作业方案1.5分:提供机具作业计划和机具作业规程。机具配置满足基本配置要求情况、机具作业计划和机具作业规程符合两江新区环卫作业要求。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4、扬尘污染控制方案1.5分:提供扬尘控制作业计划、设备一览表和扬尘污染控制作业规程。扬尘污染控制设备配置合理、扬尘污染控制作业计划及规程符合两江新区环卫作业要求。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5、附属设施设备作业方案1.5分:包括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的清除,护栏、道路护壁立面、边沟、水篦子、二层空间等清洁作业及果皮箱、垃圾桶、手推车等工具保洁。有详细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览表、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且附属设施设备配置合理,作业计划及规程符合两江新区域环卫作业要求。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6、垃圾分类收运方案1.5分:提供前端垃圾分类收运计划和收运设备一览表。收运设备配置合理、收运计划符合两江新区环卫作业要求,收运线路清晰明确,收运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7、安全保障方案1.5分:有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方案,有明确的安全作业制度、措施;有满足作业需要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投标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作善后处理承诺。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8、文明作业方案1.5分:有切实可行的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文明作业方案,文明作业方案详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9、应急抢险方案1.5分:应急抢险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确,物资装备充足,应急抢险处置流程清晰,有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恶劣天气、重大迎检活动提出有针对性、可实施的应急处置方案。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10、质量控制方案1.5分: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层级责任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优得1.5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 | 注:1.投标人通过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对服务区域的熟悉程度,对人员定岗、机具配置及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等有针对性的提出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系统、完整、可操作性。评标委员会对比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 2.评审标准 2.1.“优”的标准:作业方案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 2.2.“良”的标准:作业方案内容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本项目实际。 2.3.“差”的标准:作业方案内容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不符合本项目实际。 3.按评审成员每项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对应投标人每项的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点。 | |||||||||||||||||||||
2服务部分 58分 | 智慧环卫管理 | 3分 | 投标人具有智慧环卫相关系统的,得3分; | 注:提供智慧环卫相关系统使用照片、购买发票(或自有知识产权证书) | |||||||||||||||||||||
2服务部分 58分 | 机具 设备 保障 | 30分 | 一、基础机具配置要求 配置 分包 洗扫车或洗扫一体车 (≥10吨/台) 清洗车或洒水车 (≥15吨 台) 压缩式垃圾车或自装卸垃圾车(≥7吨/台) 多功能抑尘车(≥15吨/台) 高空作业车 巡查车(多用途乘用车或旅行车或客车、轿车) 分包1 10 12 5 2 2 4 分包 2 15 18 8 3 2 6 二、评分办法 1、投标人所投分包机具完全满足基础机具配置要求的得18分,每差1辆车扣1.5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在完全满足基础机具配置要求的基础上: (1)每增配一台总质量≥15吨的洗扫车得1分,最多得2分; (2)每增配一台总质量≥7吨的易腐垃圾或餐厨垃圾或厨余垃圾收运车得1分,最多得2分; (3)每增配一台总质量≥7吨用于水篦子清洗和疏浚的吸污车或吸粪车得1分,最多得2分。 (4)每增配一台总质量≥3吨的路面养护车得1分,最多得2分。 (5)投标人所配置的车辆中若有一台总质量≥15吨的纯电动洗扫车或纯电动清洗车得2分,最多得4分。 注:加分累计不超过12分。 | 配置 分包 | 洗扫车或洗扫一体车 (≥10吨/台) | 清洗车或洒水车 (≥15吨 | 台) 压缩式垃圾车或自装卸垃圾车(≥7吨/台) | 多功能抑尘车(≥15吨/台) | 高空作业车 | 巡查车(多用途乘用车或旅行车或客车、轿车) | 分包1 | 10 | 12 | 5 | 2 | 2 | 4 | 分包 2 | 15 | 18 | 8 | 3 | 2 | 6 | 注:1、投标人所投机具若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 (1)须提供车辆的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挂牌照片(须提供正面、约45度角左侧面、约45度角右侧面、背面四张清晰照片;四张照片均须清晰体现车辆牌照)、车辆交强险保险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2)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上所有人登记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出具投标人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人承诺书(承诺该分公司为投标人分公司,具有投标设备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上述证明材料缺漏任意一项,该车辆不予参与评分。 2、投标人所投机具为租赁车辆的: 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剩余期限须满足自开标日起满1年及以上)、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挂牌照片(须提供正面、约45度角左侧面、约45度角右侧面、背面四张清晰照片;四张照片均须清晰体现车辆牌照)、租赁期内的任意一次对公账户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必查。上述证明材料缺漏任意一项,该车辆不予参与评分。 每台车辆吨位以车辆登记证上的为准,均为总质量。车辆类型名称主要以购车发票开具的名称为准。若购车发票无法体现车辆类型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以判断。 |
配置 分包 | 洗扫车或洗扫一体车 (≥10吨/台) | 清洗车或洒水车 (≥15吨 | 台) 压缩式垃圾车或自装卸垃圾车(≥7吨/台) | 多功能抑尘车(≥15吨/台) | 高空作业车 | 巡查车(多用途乘用车或旅行车或客车、轿车) | |||||||||||||||||||
分包1 | 10 | 12 | 5 | 2 | 2 | 4 | |||||||||||||||||||
分包 2 | 15 | 18 | 8 | 3 | 2 | 6 | |||||||||||||||||||
分包 2 | 专业 人员 保障 | 1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员工具有: 1、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专业类别与投标人企业管理或城市管理相关,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专业类别与投标人企业管理或城市管理相关,有1人得1.5分;最多得6分。 以上人员不得交叉重复计分。 注:“类别与投标人企业管理或者城市管理相关的”是指:管理类的项目管理、企业人力资源、劳动关系协调、安全、质量、资产、经济、会计、税务、审计、统计、法律、认证、采购、档案、行政后勤;技术类的指机械、电子、电气、电工、焊工、维修工、给排水、市政、园林、绿化、植保、环卫、保洁、环保、环评、有害生物防治、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检验检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信息通信网络运行与维修、系统集成、消防、应急救援。 | 注:1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必查)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本项目开标日前3个月内任一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商务部分 27分 | 业绩 经验 | 21分 | 1、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取得的城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业绩合同,评分标准如下: ①单个项目合同面积在40万㎡-70万㎡(不含),有1个得3分。 ②单个项目合同面积在70万㎡-100万㎡(不含),有1个得5分。 ③单个项目合同面积在100万㎡以上,有1个得7分。 上述三项累计得分最多为21分。 注: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4个项目(含4个)。 | 备注:1、须提供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可不提供合同附件、但必须有清扫保洁面积的证明部分)、合同期内任意一次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回单(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回单须对应)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必查。 2、同一招标项目、同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的合同,分多次签订的,只认定为一个业绩合同,且以首次合同的服务面积作为计分标准,不重复认定。 3、楼盘开发、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水域保洁、高速公路项目、居住小区环卫管理项目、山林、公园等不属同类业绩,不能参与本项评分。 | |||||||||||||||||||||
3、商务部分 27分 | 管理体系 |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3分。 | 注: 认证范围须包含与垃圾清扫收集或环卫保洁相关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只能使用投标单位认证证书,若使用有隶属关系或合作关系单位的证书,不计分; 原件必查 。 | |||||||||||||||||||||
3、商务部分 27分 | 企业信誉 | 3分 | 投标人2016年以来被税务主管部门评定为“纳税信用M级纳税人”及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税务局官网纳税信用查询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 |
考核层级 考核项目 | 城市管理局 | 市政管护中心 |
设施维护、水利河流管护 | 50% | 50% |
考核层级 考核项目 | 城市管理局 | 市政管护中心 | 各街道和火车北站综管局 | 第三方公司 |
清扫保洁、绿化管护 | 50% | 20% | 20% | 10% |
一、清扫保洁类评分标准 | ||
类型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内 部 管 理 | 具有集中办公场所(200㎡),管理规范。 | 未达要求扣5分 |
内 部 管 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定额配备环卫作业人员 | 每天每缺少1人次扣5分 |
内 部 管 理 | 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足额配备机具设备 | 每天每缺少1辆扣20分 |
内 部 管 理 | 清扫保洁人员未足额配备清扫保洁作业工具、设备和安全标识等;环卫作业人员将垃圾违规倾倒至其他作业单位管护区域的 | 每发现1次扣10分 |
内 部 管 理 |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上墙 | 未达要求扣5分 |
内 部 管 理 | 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巡查到位,巡查日志记载规范完整 | 未达要求扣5分 |
内 部 管 理 | 员工服装、工号牌配备齐全,服装应分为冬装、夏装两类,未达要求配置的 | 每天每人次扣1分 |
内 部 管 理 | 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并随国家社保政策调整而调整 | 每发现1人次扣20分 |
内 部 管 理 |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全年不得少于2次,记录完整,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 未达要求的一次扣20分 |
内 部 管 理 | 机具设备未按规定时间安排作业,造成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的。 | 每天每台次扣5分 |
内 部 管 理 | 环卫作业车辆车牌、标识不清晰;车容车貌不整洁,污水滴漏、密闭不严;为按招标文件要求设置统一标识的。 | 每天每台次扣5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普扫任务 | 每次扣5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保洁方式不当造成路面扬尘(工地施工或车辆带泥污染路面除外) | 每人每次扣5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使用竹筐收集垃圾,使用滚珠车收运垃圾,清扫工具摆放影响观瞻的 | 每处扣3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在环卫作业时间内,坚持巡回作业,严禁坐岗、打电话、打堆或提前离岗 | 发现一次每人扣3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未执行交接班制度、脱岗、断档的 | 每次扣3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当班垃圾清运及时入垃圾站(点),清扫时严禁向道路两侧排水沟和绿地扫渣和倾倒垃圾 | 发现一次扣10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路面见本色。泥迹、污水横流、油渍等污染,垃圾及废弃物洒漏,进水篦未亮桥亮角,路沿石有泥迹,护栏等道路附属设施积尘 | 每发现一处扣3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暴露垃圾(具有陈旧性,覆盖面积超过1平方米) | 发现一处扣10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废弃物洒漏、有污迹、污水横流(面积达3平方米) | 发现一处各扣5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零星垃圾(每10米道路烟头、白色垃圾等出现5处) | 发现一处扣3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下水道进水篦干净,亮出本色 | 未达到要求每次扣3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发现工人将废弃物往下水篦清扫 | 每次扣10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因环卫保洁导致下水篦堵塞,造成路面污染、积水(面积达3平方米) | 每处扣3分 |
环 卫 作 业 管 理 | 果皮箱、垃圾车、垃圾斗脏,果皮箱在规定时间未及时清掏的,果皮箱周边未保持干净整洁的,果皮箱未套垃圾袋,路面、设施及建(构)筑物上牛皮癣未清除干净的 | 每处扣3分 |
安 全 文 明 | 不按规定着全套反光标志作业服,不佩戴工作牌、着装不整齐的 | 每人每次扣3分 |
安 全 文 明 | 出现危及安全的行为 | 每次扣5分 |
环 卫 机 械 化 管 理 | 洒水车辆运行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 | 每发现一次扣5分 |
环 卫 机 械 化 管 理 | 洒水频次每发现减少一次 | 扣10分 |
环 卫 机 械 化 管 理 | 洒水覆盖面未按要求的 | 每发现一次扣5分 |
环 卫 机 械 化 管 理 | 未按要求进行人机配合作业的 | 每发现一次扣5分 |
环 卫 机 械 化 管 理 | 机械化作业不达标造成积灰、污垢或明显积水有明显扬尘的 | 每一路段(100米)扣3分 |
环 卫 机 械 化 管 理 | 车体清洁,标志明显,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警示灯、警报器,未达要求 | 每次每项扣5分 |
环 卫 机 械 化 管 理 | 作业过程中影响交通,造成上级或市民投诉的 | 一次扣10分 |
二、绿化管护类评分标准 | ||
类型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浇水灌溉: 1.植物浇灌及时,不出现明显旱情。 2.灌溉系统完好,出现故障24小时内修复。 3.植物冲洗及时,积尘不超过2mm。 | 1.植物出现明显旱情,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 2.灌溉系统出现故障,24小时内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0.1分。 3.植物冲洗不及时,造成植物积灰尘超过2mm的,一次扣0.5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乔木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8%,单株受害率不超过8%。 2.花灌木、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地被、花丛每百平方米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8%。 3.草坪每百平方米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10%。 | 超过规定控制指标,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1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药害、肥害: 药物防治和施肥措施得当,无明显药害和肥害。 | 植物出现明显药害、肥害,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各养护单位应采取措施,在夏季伏旱和冬季低温天气到前,做好植物保护准备,避免植物因高温干旱、冬季低温而死亡。 | 因养护单位养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植物因高温干旱、冬季低温死亡或生长势明显下降的,根据植物受害程度每株扣0.2-0.5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1.乔木修剪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疏密得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行道树的树冠、冠幅、分枝点高度及树冠下缘线应基本一致。 3.死亡树木应及时清除,适宜栽植季节补栽工作应在48小进内完成,不适宜栽植的季节应在下一适宜栽季节进行补栽,但应在24小时内清除死亡树木,保证绿地内无死株。 4.树干无蘖芽滋生、无寄生性藤本植物,树池内无杂草。 5.乔木枝叶不遮挡交通信号灯、监控器等市政安全设施,乔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垂直距离符合要求。 6.开花乔木适时开花,着花率高,不出现落花落蕾现象。 | 1.乔木修剪凌乱,内膛有枯死老枝的,每株扣0.1分。 2.行道树修剪不整齐,树冠、分枝点、下边缘线明显不一致的,每株扣0.1分。 3.死树清理、补栽不及时的,每株扣0.5分。 4.树干有蘖芽滋生、有寄性藤本植物,树池内有杂草的,每株扣0.1分。 5.出现遮挡情况或与架空电力线路最小垂直距离不达标的情况,每处扣1分。 6.开花乔木着花率低、落花落蕾严重的,每株扣0.1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灌木(含花灌木、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藤本植物): 1.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新梢超过8厘米应及时修剪。花灌木应植物生物特性进行修剪。球形植物修剪应保持重心。 2.花灌木适时开花、着花率高,不出现落花落蕾现象。 3.色块植物、绿篱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亮角、不露捆扎物。 4.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修剪轮廓清晰、线条整齐流畅、层次明确。 5.各类灌木、藤本植物无徒长枝、病虫枝、老化枝及枯死枝。 | 1.未按要求修剪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1分。 2.花灌木着花率低,落花落蕾严重的,每株扣0.1分。 3.色块植物、绿篱出现缺株断行的,每平方米或每米扣0.1分。每处亮角扣0.1分。 4.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修剪轮廓模糊、线条曲折断裂、无法体现设计层次的,平方米或每米扣0.1分,扣完止。 5.发现徒长枝、病虫枝、老化枝及枯死枝的,每株扣0.1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草坪及地被植: 1.草坪及地被植物的覆盖率在95%以上,无空秃。 2.草坪及地被植物的杂草控制在5%以下,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 3.草坪及地被植物的有害生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 4.结缕草坪留茬高度保持在6-8 cm,其它地被植物按照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翻种。剪草应平整,边角无遗漏。 | 1.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低于95%,每平方米扣1分;有1m2以上空秃的每处扣1分。 2.草坪及地被植物杂草率超过5%的,每平方米扣1分。发现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草坪及地被植物有害生物受害率超过10%的,每平方米扣1分。 4.草坪及地被植物修剪不及时的,每平方米扣1分;修剪不平台、边角未修剪的,每处扣1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盆草花: 1.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无缺株少苗。 2.花坛整洁美观、植株整齐一致、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3.盆栽草花适时开花,花多色艳。 | 1.盆草花出残花败叶的,每100盆扣1分;出现缺株少苗的,每平方米扣1分。 2.花坛凌乱,盆草花图案模糊的,每处扣1分。 3.盆栽草花因养护原因出现开花不及时,着花率不高的,每100盆扣1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绿地垃圾: 1.绿化垃圾不乱堆、乱放。 2.绿地中清理出的生活垃圾、绿色垃圾日产日清。 3.各类植物冠下或隐蔽面无石块、土块、生活垃圾。 4.严禁在绿地内焚烧垃圾 | 1绿化垃圾乱堆、乱放在车道上,每处扣1分。 2.绿地中清理的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1分。 3.各类植物冠下、隐蔽面发现石块、土块、生活垃圾等的,每处扣1分。 4.在绿地内焚烧垃圾的,每次扣1分。 |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绿 化 管 护 作 业 管 理 | 1.绿地中出现人、车损毁绿地及绿化设施的,应在24小时内清理,并在48小时内修复灌木和地被植物。乔木在宜栽植季节应在48小时内补栽,不宜栽植季节应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在下一宜栽植季节进行补栽。损毁面积大于10m2或涉及大树损毁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在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到来前,应对乔木采取保护措施;对强对流天气造成的树木倾倒应在24小时扶正,并采取措施加强养护。 3.对外界占绿情况应在24小时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 1.绿地毁损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补栽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损毁面积大于10m2或涉及大树损毁而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的,每次扣1分。 2.在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前未采取措施,造成植物倾倒的,每株扣0.1分;倾倒后未及时扶正的,每株扣0.5分。 3.外界占绿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的,每次扣2分。 |
安 全 管 理 | 1.各养护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定,确保安全生产。 2.各养护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在道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员工必须着反光衣。 |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10分。 2.发现不按规范危险作业的现象,每次扣1分。 |
三、设施维护类评分标准 | ||
类型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22天 | 每少于一天扣1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每天固定10人着装巡查 | 每少于1人扣1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未着装巡查 | 每人每次扣0.5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管理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侧石、路名牌、检查井盖等市政设施的巡查以及对区域内市政管理违规行为的发现、劝阻,向执法部门举报和情况上报工作 | 未及时发现设施损坏每次扣0.5分,未对违规行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每次扣1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未及时发现设施损坏 | 每次扣0.5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未对违规行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 每次扣1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因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设施的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 每次扣5分 |
日 常 巡 查 管 理 | 认真、详细填写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和维修台帐,记录真实齐全 | 台帐未记录或记录不明每次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沥青路面龟裂主要缝宽大于3mm,裂缝大于3mm,水泥路面裂缝大于3mm | 每处扣0. 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沥青路面坑槽、沉陷深度大于25mm,车辙深度大于15mm,波浪、拥包的波峰波谷高差大于25mm | 每处扣0. 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水泥路面错台高差大于10mm,板块破碎有松动、沉陷、唧泥现象,面积大于0.5平方米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沥青路面破损、坑凼、龟裂,面积大于0.5平方米 | 每处扣1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道路标线缺失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人行道每发现一处裂缝、松动,或沉降、变形、缺失、破损,面积小于0.5平方米,树圈石破损、断裂 | 每处扣0. 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人行道沉降、变形、缺失、破损,面积大于0.5平方米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路沿石、侧石、中央隔离带松动、破损、残缺,长度小于20cm | 每处扣0. 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路沿石、侧石、中央隔离带松动、破损、缺失,长度大于20cm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松动、高差大于15mm,破损,雨污水标注错误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缺失 | 每处扣1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水篦子残缺、松动、破损,青条石边框破损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水篦子缺失 | 每处扣1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人行护栏松动、锈蚀 | 每处扣0. 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人行护栏缺失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交通隔离柱松动、锈蚀 | 每处扣0. 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交通隔离柱缺失 | 每处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未统一着装施工 | 每人每次扣0.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不规范 | 每次扣1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未做安全防护措施 | 每次扣2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现场施工围挡不规范 | 每次扣1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未设置施工围挡 | 每次扣2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 | 每次扣2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渣土未及时清运 | 每次扣2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 | 每次扣5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月计划报表、结算未按规定时间递交 | 每次扣1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先实施后申报 | 每次扣1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虚报工程量 | 每次扣2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使用不合格材料 | 每次扣2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档案资料不完整 | 每次扣2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施工质量不合格 | 每次扣3分 |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养 护 施 工 管 理 | 上级部门质量抽查不合格 | 每次扣5分 |
四、水利管护类评分标准 | ||
类型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1、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河道堤防等设施有损坏的,应及时进行维修,及时清除大坝杂草,疏通溢洪道、河道,清理影响行洪的障碍物。确保水库大坝安全、河道畅通、设施完好。 | 1、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河道堤防等设施有损坏的,未及时进行维修的,发现1处扣1分。 2、未及时清除大坝杂草,疏通溢洪道、河道,清理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发现1处扣1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2、对水库进行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与观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1次。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由专职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检查,汛期每周不少于2次。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并做好记录。(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库水位骤涨、骤落或发现有重大事故苗头,由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4)水库工程的经常性观测项目有主坝变形(位移)观测、主坝浸润线观测、库水位观测、雨量观测、输水涵、溢洪道泄水量观测,具体要求如下:库水位、雨量、放水量的观测,除每天定时进行外、还要根据水情、雨情变化加密观测。做到当场观测,当场记录,当场校对。一般情况下,对测压管,沉陷位移的观测,每月初必须进行1次。 | 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1次,并做好记录,每少1次扣1分。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检查,汛期每周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每少1次扣1分。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库水位骤涨、骤落或发现有重大事故苗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少1次扣1分。 4、水库工程的经常性观测,每月初必须进行1次,并做好记录,每少1次扣1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3、汛期(5月至9月)落实专人对水库进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突发情况的夜间检查和观测。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防止发生重大险情,配合甲方启动防汛预案及防汛抢险。 | 汛期(5月至9月)落实专人对水库进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发现不在岗1次扣1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4、对水库、河道以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理,蔡家沟水库还包括周边约20000平方米绿地的保洁。树叶等垃圾48小时内、树叶以外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理。 | 对水库、河道以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内及时清理,发现未及时清理,每处扣1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5、对水库、河道以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植物等生态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收割、补栽补种。人为损坏或因乙方管护工作不到位对水生生态系统的设施产生的破坏及植物的死亡,乙方自行恢复,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 对水库、河道以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植物等生态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收割、补栽补种,发现未定期维护、收割、补栽补种的,每处扣1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6、对水库进行生物操纵的其他物资,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微生物净化水质要点:(1)微生物制剂的用法、用量。微生物制剂有两种,分别是:IO底泥改良剂、IO水质净化剂。IO底泥改良剂在每年4至10月,视湖底淤泥和水质情况,使用2至4次,每次每亩使用5公斤。将IO底泥改良剂按1:500比例积稀释并存放2小时,库边和浅水区域可直接泼洒;深水区利用高压空气将底泥翻至上层时泼洒稀释后的IO底泥改良剂。高压空气压力约3MP,流量每分钟3立方米。IO水质净化剂在每年3至11月,每15天使用1次,每次每亩用量5公斤。按1:100比例稀释,全库均匀泼洒。(2)鱼类投放与捕捞。水库生态治理主要投放滤食性鱼类,即花白鲢。在治理前期投放花白鲢总量为每亩200尾,比例为2:8,鱼苗的规格应在0.25至0.5公斤,中后期视捕捞情况逐年减少投放量,不论回捕多少,必须保证上规格花白鲢的存库量不少于每亩100尾。中后期花白鲢比例可逐年上升,直至比例反为8:2。(3)藻类控制。在高温季节如出现蓝藻过量繁殖的趋势,应及时泼洒生石灰提高水体的PH值,改变蓝藻生长条件。也可视情况改变水体中氮磷比例,控制蓝藻生长。也可在出现蓝藻过量繁殖的趋势前,投入优良藻种。具体的藻类控制方案在操作中接受专家指导。 | 对水库进行生物操纵,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未按要求进行的,发现1次扣1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7、对水库、河道安全加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水库无游泳、钓鱼行为发生。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对水库、河道安全加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发生1次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河 道 水 库 管 护 | 8、对水库、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巡查检查。对防止违反《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行为的及时制止。 | 对防止违反《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行为的及时制止,发现1处扣5分。 |
评分项目 | 序号 | 评分事项 | 评分标准 |
上级批评和媒体负面报道 | 1 | 被市城管局或委领导点名批评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3倍扣分。 |
上级批评和媒体负面报道 | 2 | 被市区主流媒体负面曝光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3倍扣分。 |
上级批评和媒体负面报道 | 3 | 在市城管局对新区月度考核中被扣分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3倍扣分。 |
上级批评和媒体负面报道 | 4 | 被市、区城综办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3倍扣分。 |
上级批评和媒体负面报道 | 5 | 被区城市管理局领导点名批评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2倍扣分。 |
上级批评和媒体负面报道 | 6 | 对考核领导小组和业务科室检查到的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2倍扣分。 |
舆情投诉和12319城市管理热线处置 | 7 | 各类投诉舆情案件,经核查属实的。 | 发生一件扣1分。 |
舆情投诉和12319城市管理热线处置 | 8 | 各类投诉舆情案件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到位的,未按规定要求处置的,或未按规定时限办结回复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2倍扣分。 |
舆情投诉和12319城市管理热线处置 | 9 | 由于未及时办结回复或未按规定要求处置导致在市对区考核中被上级部门扣分的。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3倍扣分。 |
舆情投诉和12319城市管理热线处置 | 10 | 虚假结案,导致重复投诉的案件。 | 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3倍扣分。 |
舆情投诉和12319城市管理热线处置 | 11 | 各类投诉舆情案件在处置完后未提供前后对比图片及文字说明的。 | 发生其中一项扣1分。 |
舆情投诉和12319城市管理热线处置 | 12 | 经区数字化中心认定超期或质量不高被退回的投诉舆情案件。 | 发生一件按对应问题扣分标准的2倍扣分。 |
舆情投诉和12319城市管理热线处置 | 13 | 舆情案件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处置、相互推诿的。 | 发生一件扣3分。 |
安全生产 | 14 | 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发生一次扣10分。 |
投标人全称 | |||
分包名称 | 预计数量 | 投标综合单价 | 投标报价 合计 (小写) |
同招标文件要求 | 元/年·㎡ | 元/年 | |
投标报价合计 (大写) | |||
备注 |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本次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项报价 (元/月) | 单项报价 (元/年) | 合计(元) | 备注 | |||
人员费用 | 基础工资 | 人 | |||||||
人员费用 | 法定假日加班 | 人 | |||||||
人员费用 | 周末加班 | 人 | |||||||
人员费用 | 社会保险费 | 人 | |||||||
人员费用 | 商业意外保险 | 人 | |||||||
人员费用 | 防暑降温 | 人 | |||||||
人员费用 | 劳保服装费 | 人 | |||||||
人员费用 | 工具费 | 人 | |||||||
人员费用 | 福利费 | 人 | |||||||
人员费用 | 工会/党建费 | ||||||||
人员费用 | 解除合同风险金/其它不可预见费 | ||||||||
人员费用 | … | ||||||||
车辆设备费 | 洗扫车 | 折旧 | 辆 | ||||||
车辆设备费 | 洗扫车 | 保险 | 辆 | ||||||
车辆设备费 | 洗扫车 | 能耗 | 辆 | ||||||
车辆设备费 | 洗扫车 | 维修 保养 | 辆 | ||||||
项目作业水费 | |||||||||
项目办公、停车费 | 项 | ||||||||
智能化费 | 项 | ||||||||
交易服务费 | 项 | ||||||||
规费 | 项 | ||||||||
税金 | 项 | ||||||||
企业管理费 | 项 | ||||||||
… | |||||||||
一年费用合计 | 元/年 | ||||||||
投标价大写金额 | /年 |
序号 | 机具基本配置要求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
序号 | 机具基本配置要求 | 台数 | 车牌号及车辆吨位 | ||
1 | 洗扫车或洗扫一体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0吨 | 10台 | ||
2 | 清洗车或洒水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5吨 | 12台 | ||
3 | 压缩式垃圾车或自装卸垃圾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7吨 | 5台 | ||
4 | 多功能抑尘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5吨 | 2台 | ||
5 | 高空作业车 | 2台 | |||
6 | 巡查车(多用途乘用车或旅行车或客车、轿车) | 4台 | |||
…… |
序号 | 机具基本配置要求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
序号 | 机具基本配置要求 | 台数 | 车牌号及车辆吨位 | ||||
1 | 洗扫车或洗扫一体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0吨 | 15台 | ||||
2 | 清洗车或洒水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5吨 | 18台 | ||||
3 | 压缩式垃圾车或自装卸垃圾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7吨 | 8台 | ||||
4 | 多功能抑尘车 | 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5吨 | 3台 | ||||
5 | 高空作业车 | 2台 | |||||
6 | 巡查车(多用途乘用车或旅行车或客车、轿车) | 6台 | |||||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项 目 | 数据资料 | 说 明 |
企业性质 | ||
职工人数 | ||
销售额 | ||
资产总额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服务 内容 | 项目 业主 | 合同服务 期限 | 合同 面积 | 备注 |
序号 | 原件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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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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