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明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报名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有关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要求,现对我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1、设计、制作、安装43个危险区的山洪警示牌;2、开展山洪危险区洪痕标识建设2处。
三、建设范围:《宁明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建设地点:方案中涉及的危险区
五、项目总投资:人民币捌万元整(¥8万元)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工期要求:60天
八、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建设的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4日(日历日)。现场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地点:宁明县水利局(旧)3楼水旱灾害防御股(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
(3)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报价单。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ming.gov.cn/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宁明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联系人及电话:方 工 0771-8624055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
宁明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0日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1、设计、制作、安装43个危险区的山洪警示牌;2、开展山洪危险区洪痕标识建设2处。
三、建设范围:《宁明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建设地点:方案中涉及的危险区
五、项目总投资:人民币捌万元整(¥8万元)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工期要求:60天
八、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建设的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4日(日历日)。现场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地点:宁明县水利局(旧)3楼水旱灾害防御股(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
(3)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报价单。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ming.gov.cn/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宁明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联系人及电话:方 工 0771-8624055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
宁明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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