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4973]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校园功能微改造配电箱进行拆除更换设计房屋建筑香港工程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活动广场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大门围墙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建筑物外立面大门围墙改造室内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屋面防水及铺装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立面改造室内室外场地提升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室内外文化建设教学设备更新理化实验室提升改造教学信息化设备更新各功能用房连廊建筑改造耐火抗震综合楼厕所走廊舞台空调系统室内外给排水室内新增卫生间的给排水灯具布置应急照明系统按实际使用需求的用电负荷进行设计专用线路专用开关箱外电增容强电系统地面硬质铺装围墙加高屋面改造园区消防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排烟系统消防联动控制智能化系统网络综合布线视频监控门禁安防系统钻探建筑物测量加固设计政府部门审查设计图纸概算财评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现场指导技术交底图纸更正错漏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编制竣工图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装修电气专业设计概算造价文件配合报审预算施工图深度要求编制技术选型比选投资分析造价变化分析深化设计现场施工规划报建消防报建施工审查设计文件限规模设计拆除旧构件新建改造设计方案光盘设计方案A3版勘察设计勘察文件装饰工程设计知识产权暖通豪华灯具地毯洁具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室内停车位室外停车位宾馆文教体卫工业仓储站场设施勘察方案资格审查表编制工程概算监督报建图建筑外立面电房供电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标示标牌海绵城市设计精装修设计玻璃幕墙设计管道煤气计算软件设计交底设计问题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建筑材料会议纪要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场地改造计算书配套说明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经济资料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技术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报建招标文件及报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2-14973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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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8-18 0:00:00 | 2022-09-07 14: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8-18 0:00:00 | 2022-09-07 14: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8-18 0:00:00 | 2022-09-07 14: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8-18 0:00:00 | 2022-09-07 14: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8-18 0:00:00 | 2022-08-20 14: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9-07 14:15:00 | 2022-09-07 14:30:00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2-09-07 14:30:00 | 2022-09-07 16:00:00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9-07 14:30:00 | 2022-09-07 15: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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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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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497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18日 0时0分~2022年9月7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7.7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资格 1.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6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1.7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7日 14时30分 - 2022年9月7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18日 0时0分 - 2022年9月7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7日 14时15分 - 2022年9月7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冯老师
- 代理联系人:利工
- 联系方式:020-83834404—1129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576487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020-376689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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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招标公告-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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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封面-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招标文件封面-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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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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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招标申请函-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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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电子签名委托书-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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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证明-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资金证明-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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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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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批复-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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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招标人声明-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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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改造工程设计任务书【终稿】.doc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改造工程设计任务书【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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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终稿】.doc招标文件-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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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终稿】.doc招标公告--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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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终稿】.doc设计合同【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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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招标代理合同-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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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08020039-20220817165903.GZZB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
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区红
1.1
招本的E
获得程设设身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
1.1.1
投款人满定投标资模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设计方案承包
人。
1.2项目概况
区
1.2.1工程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
—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红火炬小学内。
1.2.33工程范围: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海月
东街93号,本次改造项目拟升级改造学校东校区综合楼(共5层,
建筑面积约1500m2)、教学楼1(共6层,建筑面积约1600m2)
教学楼2(共5层,建筑面积约1200m2)外立面、教学楼3(原住
宅楼,共7层,建筑面积约850m2)、连廊(共5层,建筑面积约
60m2):活动广场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等。西校区教学楼(共6层,
建筑面积约4200m2)外立面、大门围墙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等。总改
造面积约140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大门围墙改造
及各功能用房及公共空间的室内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结构加
固工程,屋面防水及铺装等。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
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57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
民币1276.06万元。
1.2.8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
督、编制竣工图。
1.2.9工程建议施工工期暂定为:个月,竣工日期为年且。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
位)。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
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
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
情形。[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
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章第3.11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
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
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
0112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19号),《工程勘
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
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
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3137220.ht
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
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4.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
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
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
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
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
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
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
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l.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
为准)。
1.4.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4.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月日_时分至2022年_月日_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1.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
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
3
网站下载。
1.5.3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_日_时_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
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时
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
时间为准。
1.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_月二日_时_分至2022年_月
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
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
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2年_月_日_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
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
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
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9费用
1.9.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77万元。
1.9.2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
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
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1.9.3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
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9.4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按合同约定。
1.10工期
1.10.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
设计,初步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
图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
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2%,赔偿费最多不超过实际设计
费。
1.11其他事项
1.11.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
费。
1.11.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
的周边环境。
1.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
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20-83834404—112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
1.11.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11.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
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
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
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秀区
红火
人顺利有限公
1.12招标人
1.12.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
1.1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
1.12.3电话号码:020-83834404—1129
1.12.4传真号码:2
1.12.5电子邮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
悦工程
1.13.1名称:广州市南海区程顾间有限
1.13.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
302-16号单元)
1.13.3电话号码:020-875764871.13.4传真号码:020-85265503
1.13.5电子邮箱:nanyuegz@126.com
1.14交易服务机构
1.14.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4.3电话号码:020-28866000
1.14.4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4.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5招标管理机构
1.15.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1.15.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1.15.3电话号码:020-37668900
门
1.15.4传真号码:V
7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
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
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2、不存在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不存在以下情形: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
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i.gz.gov.cn/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
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
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8
工基
C
工
S
区
秀
中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现委托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
职员钟浩明同志为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
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的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资料确认及招标联系
事宜。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
2022年8月17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文批准,我单位拟准备对建设项
目: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
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进行设计招标,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
该项目为财政投资,资金已经到位,我单位为了尽快开展2022年越秀
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
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工作。现特向贵中心申请办理设计招标有关手
续,同时委托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
作。
红
秀文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红
学
2022年8月17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
码:91440106743552885C,电话:020-87576487。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
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
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
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
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红火
秀区
特此委托
市
泰州市越秀区级
委托人(公章):柜小学
2022年8月17日
资金证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文批准,2022年越秀区教
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
能微改造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该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投
资,项目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请准予办理相关招标手
续。
特此证明!
炬小学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
2022年8月
日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
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项目的基础资
料已收集完成。
特此证明。
红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秀区
2022年8月17
E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秀
越区
市
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
项目代码:40104-04-01-750326
2&0s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越秀
市起
市
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
州
(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教育局:
贵局送来《越秀区教育局关于申请审批2022年越秀区教育
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越教函【2022]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
下:
一、贵单位委托了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22年
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
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
-1-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
[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
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
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越秀区辖内。项目
包含12个子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室外场
地提升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室内外文化建设、教学设备更
新、理化实验室提升改造、教学信息化设备更新等(详见附件
1)。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698.19万元,其
中建安工程费用14465.02万元(包含设备购置费5000万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6.64万元,预备费866.53万元。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组织实
施,各子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详见附件1。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
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
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
进项目建设。
-2-
此复
附件:1.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
(四期)项目情况表
2.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展和
发
区
越秀
广州市越秀区梦
和铁華局
202年5月283
-3
福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
(全价) | 6186991 | L99元 | 656991 | 91021 | L9S9I | 99680 |
T | ||||||
2 | 3 | 4 | 5 | 6 |
页
2
共
页
第
天
300 | lu | 0061 | ||||
AK009651 | ||||||
号 | 7 | 8 | 9 | 10 | 二 | 2 |
页
2
共
页
2
第
5
附件2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区发穆部门兼章选2022年5月0日古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区发穆部门兼章选2022年5月0日古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区发穆部门兼章选2022年5月0日古中 |
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地址: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中区)电话:83834404传真:83871686
地址:东华西路永安横24号(西区)电话:83834671邮编:510100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我单位就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
升工程(四期)一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进行
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
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
查处和公开通报。
桥区红
广州市华精
房区红火酒
学
月日
2022
总改造面积约140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大门围墙改造及各功能用房及公共空间的室内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屋面防水及铺装等。西校区教学楼(共6层,建筑面积约4200m2)外立面、大门围墙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等。广州市越秀区海月东街93号,本次改造项目拟升级改造学校东校区综合楼(共5层,建筑面积约1500m2)、教学楼1(共6层,建筑面积约1600m2)、教学楼2(共5层,建筑面积约1200m2)外立面、教学楼3(原住宅楼,共7层,建筑面积约850m2)、连廊(共5层,建筑面积约60m2);活动广场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等。一、项目概况设计任务书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改造工程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3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规划、消防、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2.2建设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2.1本设计任务书。二、设计依据
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
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13)《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429-2009)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2009)1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9)10)《消防给水及消防技术规范》(GB50974-2014)9)《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20)《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1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18)《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1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1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1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一)建筑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目标是打造具有标志性的教育文化氛围和体验空间的学校,以及高品质、气质独特的对外形象标识。三、建设内容与规模本设计任务书相关规范如有更新,请按照最新版规范设计。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规定。
(2)耐火抗震:设计需满足原来建筑结构的耐火抗震等级。1.3需根据项目的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的结果进行相应的结构加固设计或结构基础设计。1.2设计风格简洁、沉稳大气,突出教育建筑氛围及教学特色。包含东校区综合楼、教学楼1、教学楼2、教学楼3(原住宅楼)、连廊和西校区教学楼、大门围墙等。1.1外立面改造需求:(1)建筑改造工程范围及内容主要如下:(改造面积约6300平方米)
1.3需根据项目的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的结果进行相应的结构加固设计或结构基础设计。1.2装修风格简洁、沉稳大气,功能配备完善实用。包含东、西校区室内各个空间的装修改造内容,其中东校区厕所、走廊舞台及各功能厂室的装修改造。1.1各层功能需求:(1)室内装修工程范围及内容主要如下:(装修的建筑面积约7700平方米)(二)室内装修工程
(5)空调系统:由室内展陈单位负责设计与施工,需予以配合协调、并进行用电、排水等条件预留到设备末端。(4)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室内新增卫生间的给排水考虑与大楼原排水系统连接排放,做到污废分流。根据功能需要重新设计管线和灯具布置,原陈旧的负荷不达标的电线及配电箱进行拆除更换设计。并按现有规范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按实际使用需求的用电负荷进行设计,专用线路专用开关箱,负责外电增容的提资工作。(3)室内外强电系统:(2)耐火抗震:装修设计需满足原来建筑结构的耐火抗震等级。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四、设计内容屋面防水、地面硬质铺装、围墙加高等内容。(二)屋面改造工程(7)消防: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消防系统,或利用原有消防系统进行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排烟系统等,并连接园区消防系统,实现消防联动控制等功能。(6)智能化系统:进行项目网络综合布线、建筑物内视频监控以及必要的门禁安防系统等。
五、设计要求如设计过程需要进行项目勘察(包括但不仅限于钻探、测量),需提出完整的勘察技术要求书。如要涉及荷载对结构的监测或对本大楼的结构沉降观测等,需要设计单位给予需求评估指示,并进行加固设计。配合开展全部设计方案报业主以及政府部门审查、设计图纸评审、概算财评审查、施工图审查,以及从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现场服务(包括现场指导与技术交底、图纸更正错漏、工程变更等工作)、协助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工作。项目概念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装修、电气、给排水、结构等相关专业设计,含消防);对原有建筑物测量后的图纸进行改造方案和装修方案设计;
6、其他工作: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投资概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概算和初步设计以预算及施工图深度要求编制。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本项目设计不得有暂定或详见深化设计字样,全部设计文件是以能编制预算和现场施工为标准。保证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准确无误。保证就算有深化设计也能限额设计变更。如有施工单位深化设计,设计单位需对其成果进行审查确认,并加盖审核章。5、各专业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施工图审查的深度要求。并满足业主使用要求。4、在项目办理规划报建、消防报建和施工审查阶段,满足业主使用需求,提供所需的设计文件。3、各专业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施工图审查的深度要求。并满足业主使用要求。2、依据相关规范及资料,结合实际使用需求设计功能分区。1、本项目采用实行限额、限规模设计。
2、在项目报建阶段满足建设单位报批各种手续的要求,分阶段提供所需的设计文件;配合财评的概算审核对数。1、设计成果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不得出现详见深化设计和暂定、暂估价等表述。全部达到施工图深度,能清晰计算工程量满足预算。如有出现漏项漏量,必追究设计单位责任。六、设计文件要求9、项目如涉及危大工程需在图纸中有详细的说明。8、设计费包含设计技术的专家评审费。7、改造的图纸,应有拆除旧构件旧饰面图纸及拆除量,数量列表准确,新建改造内容应清晰在图中表述,不得用文字表述。
7、配合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各专业的变更、备案验收。6、完成施工图(盖施工图审查章)16套,及其余报批报审的图纸各三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CAD和PDF格式)。5、完成设计方案8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概算书及计算书共8套(含软件版)。4、本次设计应提供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空间彩色效果图以及其他相关图纸及电子文件等。3、各专业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有关审批和审查部门的报送要求,并满足相关专业的下一阶段的招标工作。
地址:广州市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授权代表:冯老师招标人(章):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招标文件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授权代表:钟工、董工招标代理(章):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传真:/电话:020-83834404—1129邮政编码:510000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全过程电子化范本(房建类)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招标文件修改表电子邮箱:nanyue_gz@126.com传真:020-85265503电话:020-87576487邮政编码:510630
序号 | 章节、条目 | 范本原文 | 拟删改的内容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修改详见《招标公告》 | |
3.1 | 3.1 现场考察3.1.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3.1.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3.1.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 修改:3.1 现场考察3.1.1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预约考察,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3.1.2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 |
3.2.1 |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 修改: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 |
3.2.3 |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交易平台的操作指引上传至交易平台网站。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澄清或答疑纪要在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修改:投标人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个日历天前,按交易平台的操作指引上传至交易平台网站。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中本项目详情页里面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3.2.5 | 3.2.5 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修改: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 |
3.2.5 | 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 |
3.3.3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3.6.1 | 3.6.1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修改: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3.8.1 |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修改: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内含3个光盘):设计方案(暗标,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中,不得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用于揭晓设计方案的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开标信封、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如有),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设计方案光盘除外)。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设计方案光盘除外)。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
3.10.1 | 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 修改: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经济补偿按招标公告规定支付。 | |
3.10.2 | 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 修改: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 |
4.2.1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 修改: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4.4.4 |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 修改: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若在评标期间(设计方案评审阶段除外),经评标委员会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
4.5.1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家数:名;□否。 | 修改: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否。 | |
4.5.2.2 | 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j 方法二(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 方法三(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d、e、f、h、i、j 方法四(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d、e、f、g、h、i、j(a)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b)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c) 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d)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e) 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方案补偿费按(h)步骤确定的最终排序进行补偿)。(f) 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g) 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如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均存在不通过资格审查(如有)或有效性审查的情形,则按方案从高到低的排序从资格审查(如有)及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替补1名讲解;否则不替补)、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讲解方案的人员在讲解前需提供投标人授权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给评标委员会确认其身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进行讲解)。(h)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如有)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i)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j)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修改: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一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j(a)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b)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9《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c)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d)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3《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e)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方案补偿费按(h)步骤确定的最终排序进行补偿)。(f)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h)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如有)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i)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j)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
4.5.3 | 4.5.3采用评定分离项目的评标及定标办法 | 删除 | |
5.1 | 5.1 确定中标人采用方式确定中标人: | 修改:5.1 确定中标人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人: | |
5.2.6 | 新增 | 5.2.6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所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五套及电子文件二套(包括所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的设计方案A3版及设计图纸、资格审查文件等投标文件;补齐遗漏表格及相关内容或者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给出的表格及相关内容。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招标人。 | |
6.1.6 | 新增 | 6.1.6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的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
7.2.1 | 7.2.1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 修改:7.2.1 授予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 |
7.2.2 | 7.2.2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 修改:7.2.2 授予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且不另行支付费用),该参考部分内容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
7.3.1 | 7.3.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修改:7.3.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且不另行支付费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投标人有义务出席相关的方案审查或汇报会议(如需)。 | |
第八章 | 合同条款 | 修改:合同条款(另册) | |
附录1 | 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 删除 | |
附件2 |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修改: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2) | |
附录3 | 附录3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 修改:附录3(工程设计费报价表)(详见附录3) | |
附录4 | 附录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 | 删除 | |
附录5 | 附件5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删除 | |
附录6 | 附录6 投标书 | 修改:附录6 投标书(详见附录6) | |
附录7 | 附录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删除 | |
附录7-1 | 增加《合作设计协议书》 | ||
附录8 | 附录8 投标人声明 | 修改:附录8 投标人声明(详见附录8) | |
附录9 | 附录9 资格审查表 | 修改:附录9 资格审查表(详见附录9) | |
附件10-1 | 增加《附加投票表格》 | ||
附录12 |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2) | |
附录14 | 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另册) | |
附录15 | 附录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 | 删除 | |
附录16 | 附录16 定标原则 | 删除 |
第五章定标29第四章评标23第三章投标17第二章招标15第一章招标公告14目录
附录3工程设计费报价表41附件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7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36第八章合同条款35第七章知识产权33第六章授予合同32
附录8投标人声明50附录7-1《合作设计协议书》49附录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48附录6投标书46附件5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43附录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42
附录13投标方案评语57附录1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55附录11投标汇总表格54附录10-1附加投票表格53附件10投票表格52附录9资格审查表51
第二章招标(范本原文)详见《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16定标原则60附录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9附录14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58
2.1.5“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1.4“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3“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2.1.2“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2.1.1“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2.1释义
2.2免责条款2.1.10“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件、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2.1.9“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2.1.8“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2.1.7“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2.1.6“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2.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2.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投标(范本原文)2.3.3招标人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3.1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3招标文件效力2.2.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3.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3.2质疑和澄清3.1.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3.1.2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3.1.1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3.1现场考察
3.3.1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文件大小应满足交易平台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3.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2.5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3.2.4澄清或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招标答疑纪要或澄清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交易平台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或澄清为准。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交易平台的操作指引上传至交易平台网站。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澄清或答疑纪要在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4延期3.3.4.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3.4.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3.3.4投标文件加密要求3.3.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3.3.2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5.2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3.5投标时间3.4.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作出。3.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4.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3.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6.3如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3.6.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3.6.1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受3.5.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8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状况的补救3.7.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更换投标文件。3.7.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3.6的规定执行。3.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3.7.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3.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2.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8.2.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8.2.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8.2补救方案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8.1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3.9.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3.9.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9.3备用光盘的读取按3.8.2的规定执行。3.9.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3.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信封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如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3.9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
3.10投标保证3.9.10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投票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3.9.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9.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3.9.7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3.9.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10.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3.10.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3.10.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b)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1否决投标第四章评标(范本原文)(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a)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4.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c)《投标人声明》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适用于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b)《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a)《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4.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b)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a)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标人或其雇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4.1.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d)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c)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b)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4.1.6否决投标的决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c)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4.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c)评标结果揭晓前,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2.4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4.2.3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2.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每一轮投票结束后,如果有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附加投票表决排序和取舍。4.2.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4.2评标委员会4.1.7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f)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e)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d)评标前浏览过本项目的某个投标文件;(c)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招标人代表除外);(b)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招标人代表除外);(a)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招标人代表除外);
4.3.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组建办法详见附表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4.3定标委员会(如有)4.2.8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4.2.7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4.2.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4.2.5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酬金或交通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4.4.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4.4.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4.4.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标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否决投标的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否决投标处理。4.4.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4.4.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4.4评标原则
4.5.2不采用评定分离项目的评标办法□否。4.5.1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家数:名;[注释]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修改表中明确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方法。4.5评标办法4.4.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方法四(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d、e、f、g、h、i、j方法三(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d、e、f、h、i、j方法二(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j4.5.2.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4.5.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资格审查文件除外)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除4.5.2.2(g)中规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f)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e)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方案补偿费按(h)步骤确定的最终排序进行补偿)。(d)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c)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b)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a)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
4.5.3.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资格审查文件除外)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4.5.3采用评定分离项目的评标及定标办法(j)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i)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h)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如有)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g)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如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均存在不通过资格审查(如有)或有效性审查的情形,则按方案从高到低的排序从资格审查(如有)及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替补1名讲解;否则不替补)、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讲解方案的人员在讲解前需提供投标人授权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给评标委员会确认其身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进行讲解)。
(c)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b)评标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及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a)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方法二(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d、e、f、g、h、i、j方法一(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一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4.5.3.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i)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h)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g)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如有)的投标人的投标。若采取排序方式确定入围单位的,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排序依次上升替补入围定标阶段,以此类推。若采取直接确定入围单位的,确定替补入围单位的方法为:。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方式推荐入围定标阶段的投标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采取排序方式的)或(采取直接确定入围方式的)确定进行补偿。(f)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e)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并按照4.5.1约定的家数入围定标阶段(该排序不作为定标的依据);或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直接确定入围定标阶段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按(g)步骤确定的方式进行补偿)。(d)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
5.1.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方式一(适用于设置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采用方式确定中标人:5.1确定中标人第五章定标(范本原文)(j)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6《定标原则》确定名(不多于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也可直接确定中标人。
5.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通过资格复核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5.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复核的,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招标人可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通过的,确定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方式二(适用于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5.1.3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可省略此步骤。5.1.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b)投标文件是否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a)投标文件是否有明显抄袭行为;5.2.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5.2中标资格审核及中标通知5.1.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5.1.3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复核的,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5.2.5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5.2.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中标结果。5.2.3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5.2.2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中标人出现以上情形的,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c)投标文件是否有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5.3.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5.3.3腐败与欺诈行为5.3.2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5.3.1凡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投标人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的名义投标承揽业务的,均属违法行为,招标人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损失概不负责,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投诉概不受理。5.3其他
第六章授予合同(范本原文)5.3.4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5.3.3.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5.3.3.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6.1.5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6.1.4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6.1.3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6.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6.1.1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必须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6.1授予合同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7.2.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7.2知识产权转移7.1.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7.1.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7.1公开展示第七章知识产权(范本原文)
7.3.4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7.3.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7.3.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7.3.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7.3其他7.2.2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
注:按“勘察设计任务书”表《各专业设计人员投入要求》要求进行配备;本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另册)第八章合同条款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总负责人 | 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
园林专业负责人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
…… |
(a)开标信封。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文件(适用于设计和勘察设计投标)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件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7)。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还应提供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3开标信封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投标书》(格式见附录)、《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投标人声明》和资格审查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2保密要求(c)资格审查文件(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b)设计方案。
(d)设计图纸(需包括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c)设计说明书;(b)目录;(a)首页: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4.1设计方案内容(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0M):4设计方案
(i)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原位试验种类。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艺)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h)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g)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f)《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f)除上述报价外,如果有另需付费的项目,应详细列明勘察工作和收费标准(内容、数量、单价、合价)(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e)《工程设计费报价表》(见附录3)。
(o)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n)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m)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l)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k)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j)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
5.1投标深度要求:5深度要求(s)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q)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p)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适用于含勘察内容的项目);
(a)目录;6.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6资格审查文件(c)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b)装饰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以及《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列出明细表,豪华灯具、地毯、洁具、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所有活动家具不包括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a)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g)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f)投标人资质证书;(e)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格式见附件7-1);(d)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为准);(c)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b)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为准);
7定标资料(如有)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f)、(g)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k)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j)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i)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相关证书;(h)投标申请表(附录1);
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注:1、投标人根据《工程设计费报价表》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工程设计费报价表附录3(工程设计费报价表)(由招标人自定)
序号 | 项 | 报价(元) | 备注 |
一 | 设计费投标报价 | ||
1.1 | 方案设计费 | 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取标准》计取,由方案设计费和施工图设计费组成,如本项目因特殊要求需要出具初步设计等相关成果文件,则相应费用已经包含中设计费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本项目的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最终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取标准》文件规定并结合下浮率计取,最终金额以财政审核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 |
1.2 | 施工图设计费 | 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取标准》计取,由方案设计费和施工图设计费组成,如本项目因特殊要求需要出具初步设计等相关成果文件,则相应费用已经包含中设计费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本项目的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最终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取标准》文件规定并结合下浮率计取,最终金额以财政审核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 |
其中下浮率【下浮率=(最高限价-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00%】为 | % | ||
三 | 概算编制费 | / | 本次报价不需要填写 |
四 | 竣工图设计费 | / | 本次报价不需要填写 |
数值栏由投标人填写。为了确保评选的精确性,在评标委员会评审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委托专业人士对设计方案进行测试,借助CAD和图表复核设计方案中描述的面积、体积、空间体量及其他客观标准内容,填写在测试结果栏,测试结果提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本表宜装订放在设计投标文本文件的设计说明书前面)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附录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数值 |
基地面积 | 平方米 | ||
建筑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地上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地下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室内停车位 | 个 | ||
室外停车位 | 个 | ||
住宅总户数 | 户 | ||
9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宅户数 | 户 | ||
住宅 | 平方米 | ||
宾馆 | 平方米 | ||
商业 | 平方米 | ||
办公 | 平方米 | ||
文教体卫 | 平方米 | ||
工业仓储 | 平方米 | ||
站场设施 | 平方米 | ||
[]用途 | 平方米 | ||
[]用途 | 平方米 | ||
[]用途 | 平方米 | ||
[]用途 | 平方米 | ||
[]用途 | 平方米 | ||
建筑总高度 | 米 | ||
地上层数 | 层 | ||
地下层数 | 层 | ||
电梯 | 台 | ||
楼梯 | 樘 | ||
主入口朝向 | 方向 | ||
无日照采光的房间 | 个 | ||
(a)开标信封。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文件(只适用于勘察投标)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件5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7)。未设资格审查环节的项目,还应提供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3开标信封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投标书》(格式见附录6)、《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7)、《投标人声明》和资格审查文件(如有)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勘察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2保密要求(c)资格审查文件(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b)勘察方案。
(d)除上述报价外,如果有另需付费的项目,应详细列明勘察工作和收费标准(内容、数量、单价、合价);(c)《勘察设计费报价表》(见附录3);(b)目录;(a)首页: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4.1勘察方案内容(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0M):4勘察方案
(j)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i)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h)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g)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f)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e)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原位试验种类。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艺)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
5.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5资格审查文件(如有)(n)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m)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l)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k)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
(f)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e)投标人资质证书;(d)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为准);(c)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8);(b)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投标人无需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进行评审。投标人再次提供且不一致的,以“开标信封”中的《投标书》为准);(a)目录;
6定标资料(如有)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e)、(f)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j)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i)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h)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g)投标申请表(附录1);
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愿以《工程设计费报价表》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为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的项目负责人。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公开。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书附录6投标书(由招标人自定)
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合同条款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的人员配备要求,组建本项目设计项目组,并将人员名单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如配备的人员不满足要求,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你方将我方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你方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你方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
邮政编码:地址: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附录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电子邮箱:电话/传真:/FAX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牵头人:(盖章)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符合招标公告第1.4.2条资质条件的企业)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符合招标公告第1.4.2条资质条件的企业)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合作设计协议书附录7-1(适用于合作设计)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分工内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合作设计方:(盖章)
投标人:(盖章)特此声明。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录8投标人声明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项目名称:资格审查表附录9资格审查表年月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及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 | |||
2 | 申请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3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
4 |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
5 |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6 |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 |||
7 |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投票表格附件10投票表格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1)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或不能确定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排序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项目名称:
第 轮 | ||||||||
第 轮 | ||||||||
第 轮 | ||||||||
第 轮 |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 | |||
投标人数 | 3至4 | 5至8 | 9人或以上 |
第1轮 | 2 | 4 | 8 |
第2轮 | 1 | 2 | 4 |
第3轮 | 1 | 2 | |
第4轮 | 1 |
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附加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或不能确定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排序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项目名称:附加投票表格附件10-1附加投票表格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 轮 |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 | |||
投标人数 | 3至4 | 5至8 | 9人或以上 |
第1轮 | 2 | 4 | 8 |
第2轮 | 1 | 2 | 4 |
第3轮 | 1 | 2 | |
第4轮 | 1 |
项目名称:日期:年月日投票汇总表格附录11投标汇总表格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1)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方案编号 | 第一轮得票 | 第二轮得票 | 第三轮得票 | 第四轮得票 | 每轮得票相同的排序 | 排列名次 | 投标人名称(建筑师) | |||
方案编号 | 第一轮得票 | 第二轮得票 | 第三轮得票 | 第四轮得票 | 1 | 2 | 3 | 4 | 排列名次 | 投标人名称(建筑师)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经济、技术、体制、环境、业主、建筑师、评标委员会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一个设计的好坏,有太多的无形因素,无法使用一套刻板的打分系统,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序号 | 主要评判因素 | 较好方案 | 一般方案 | 较差方案 |
1概念 | 符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 |||
2规划 | 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 |||
3景观 | 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方便户外交流休息,保护历史遗迹,保留利用原有树木 | |||
4建筑外观 | 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整体和谐。 | |||
5使用功能 | 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房屋散热,空气流通,朝向和开窗合理。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可再调整分隔,迅速、廉价地改变布局。 | |||
6交通 | 交通流线清晰,人车分流,人行体系完善,连接方便,避免交通阻隔和绕行,减少无效路程,可快速疏通人流,提高通行效率 | |||
7无障碍 | 有残疾人专用通道、扶手、卫生间,轮椅从行人道上应能无障碍地到达公共建筑的任何房间,无障碍地到达住宅建筑的首层电梯间或楼梯间,建筑物入口或地下停车库电梯间附近设置残疾人停车位。 | |||
8配套设施 | 设置地下管道共同沟(综合走廊),照明、空气循环与控制、消防、防盗安全、电梯、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网络、雨水收集与利用、太阳能和风力利用等系统 | |||
9经济 | 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 | |||
10绿色 | 设计方案符合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 |||
综合评价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方案评语附录13投标方案评语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方案编号 | 评 语 |
招标人自行制定。定标委员会的组成附录15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另册)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附录14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招标人自行制定。定标原则附录16定标原则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红火炬小学内。1.2.1工程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1.2项目概况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承包人。1.1招标目的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2.8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1.2.7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57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民币1276.06万元。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5项目批准文件: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1.2.4规划用地文件:\。1.2.3工程范围: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海月东街93号,本次改造项目拟升级改造学校东校区综合楼(共5层,建筑面积约1500m2)、教学楼1(共6层,建筑面积约1600m2)、教学楼2(共5层,建筑面积约1200m2)外立面、教学楼3(原住宅楼,共7层,建筑面积约850m2)、连廊(共5层,建筑面积约60m2);活动广场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等。西校区教学楼(共6层,建筑面积约4200m2)外立面、大门围墙及室内部分空间装修等。总改造面积约140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大门围墙改造及各功能用房及公共空间的室内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屋面防水及铺装等。
1.4投标资格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1机构名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1.3前期服务机构1.2.9工程建议施工工期暂定为:个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1.4.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1.4.6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一:1.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1.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1.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1.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1.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1.6投标截止时间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8.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8.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8现场考察1.7.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1.7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10工期1.9.4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按合同约定。1.9.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9.2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1.9.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77万元。1.9费用
1.11.4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1.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11.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11.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11其他事项1.10.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初步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2%,赔偿费最多不超过实际设计费。
1.11.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11.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20-83834404—1129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1.11.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1.1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1.12.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1.12招标人(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1.13.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1.13.1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1.12.5电子邮箱:/1.12.4传真号码:/1.12.3电话号码:020-83834404—1129
1.14.3电话号码:020-288660001.14.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14.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4交易服务机构1.13.5电子邮箱:nanyue_gz@126.com1.13.3电话号码:020-875764871.13.4传真号码:020-85265503
1.15.3电话号码:020-376689001.15.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1.15.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1.15招标管理机构1.14.5网址:http://www.gzggzy.cn1.14.4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投标人声明1.15.4传真号码:\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声明。3、不存在以下情形: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2、不存在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设计证书等级:合同编号:工程地点:工程名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签订日期:年月日设计人:发包人: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一、本合同签订依据。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设计人:发包人:
三、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2.3国家、本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专业设计规范、技术标准。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设计任务书》;二、设计依据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以发包人下达的单位工程设计任务书为准。设计内容:对上述工程内容进行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出具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等。工程内容:本项目包含等。(详见下表)项目投资规模:工程名称:
序号 | 子项工程名称 | 规模和内容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本合同设计费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设计费计算式:设计费计算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设计费下浮%。本工程建安费暂定为1276.06万元计取。六、设计费计费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序号 | 内容要求 | 份数 | 提交时间 |
1 | 方案设计、报建图 | 2 | 签订合同15天内提交 |
2 | 施工图(包括建筑外立面、结构加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专业。) | 8 | 方案确定后30天内完成 |
第三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越秀区财政流程付清余下款项。第二次付费:设计人提交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且经评审单位审定工程预算价后,发包人按越秀区财政流程支付至以审定工程预算价为依据计算的设计费总额的90%;第一次付费: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即****元;7.1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七、设计费支付方式注:本工程设计费包含税金,不包含施工图审查、电房之前的供电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标示标牌)、海绵城市设计、精装修设计、玻璃幕墙设计、管道煤气等其他费用;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以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评审单位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额,按上述费率计取。
8.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8.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8.1.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发包人责任:八、双方责任:
8.2.5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详见图纸说明。8.2.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8.2.3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两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8.2.2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8.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工程的文件、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其他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8.1设计人责任:
9.5下列损失设计人不负责任赔偿:9.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实际设计费。9.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9.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9.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九、违约责任:
(一)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十、争议9.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定金。(2)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等资料存在的错误而引起的损失。(1)发包人要求自行调整的设计和技术引起的损失。
11.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11.1设计人需配合与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问题。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二)依法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正文完)11.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共一式陆份,发包人执叁份,设计人执叁份。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盖章)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帐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户名:户名: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副本
合同编号:【招】2022-07-_号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火炬
中手
区红
名称:10p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
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托人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受委托人: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受托人: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避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
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口货物图服务口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
改造项目设计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场地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室内
外文化建设,改造面积约1.1万平方米。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
招标内容: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
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总投资额:人民币1577.13万元,设计费约50万。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一红火炬小
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口货物回服务口工程)招标代理工
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暂定为人民币6800.00元,具体结算金额按专用条款执行。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解释的优先次序按上述顺序。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2
七、合同订立
VO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7月_
委区
合同订立
八、合
悦工
工程
本合同约定名唇生南
市
S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
2-5楼(部分:3楼自编302-16单元)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743552885C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5楼(部
分:3楼自编302-16单元)
邮政编码:
邮政编:51063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0-87576487
传真:传真:020-85265503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nanyue_gz@126.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龙口支行
帐号:帐
号:202280215510001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
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
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3.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
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
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
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
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
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
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
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
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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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
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第7.1款约定的代理费或经委托人补充确认的实报实销费用和奖励金
外,委托人无须再向受托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
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
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
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
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
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6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
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
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
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
7
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
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
等),由受托人承担。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
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
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
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
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
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
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
8
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
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
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
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
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3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
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
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
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
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
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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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
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
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
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
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
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
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
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
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
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
密等义务。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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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
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
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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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协议书。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广州市相关
法律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委托人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3.1.1招标代理常规服务工作内容:
(1)为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协助准备项目报建
材料;
(2)招标项目报建,项目申请,备案;
(3)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报批;
(4)召集主持(口招标预备会、口现场勘察)、答疑会、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5)对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6)办理工程招标投标中标手续;
(7)整理招标归档资料移交招标人;
(8)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
(9)其他:
3.1.2招标代理其他工作内容:
回编写整个项目的招标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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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向建设行政部门申请创新招标办法
口工程量清单编制
口招标控制价编制
口技术文件编制(如编制技术要求、用户需求书、施工方案、设计任务书等)
口组织对潜在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的考察
口其他:
3.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一立项批准手续、口规划许
可证、口用地证明、口存款证明、口其他: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开始编写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前7天。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图纸
!,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开
及其他之
始编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前7天。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1、委托人负责提供编写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包
括投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资金证明等:2、在招标过程中及时对有关文件盖章、确认:3、
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4、及时解决应由委托人解决的问题,为受托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5、在
招标过程中,对代理方及招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并确认相关文件:6、按时参加招标、
开标、评标、定标会议。
按上述(1)、(2)点约定按时提供招标所需资料。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冯主任
职务:
职称:
电话:83834404—1129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口与设计协调:口与造价公司协调:
口与政府各部门协调:口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
(6)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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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托人的义务
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钟浩明职务:招标代理部经理
4.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4.2.1招标代理常规服务工作内容:
(1)为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协助准备项目报建
材料;
(2)招标项目报建,项目申请,备案;
(3)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报批;
(4)召集主持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5)对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6)办理工程招标投标中标手续;
(7)招标工作完成7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工套装订成册的全部有效招标工作资料及招标投标活动
中形成的有关文件;
(8)协助委托人与中标单位开展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工作;
(9)其他:
4.2.2招标代理其他工作内容:
编写整个项目的招标策划书
口向建设行政部门申请创新招标办法
口工程量清单编制
口招标控制价编制
口技术文件编制(如编制技术要求、用户需求书、施工方案、设计任务书等)
口组织对潜在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的考察
口其他:
4.2.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资料复印装订费用。
4.2.4应尽的其他义务:①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
合法、规范、有效;②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③接受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4
4.2.5招标代理服务期约90日历天(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止,非招标代理
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服务期相应顺延。招投标过程中具体时间、地点以交易平台实际安排为准)。
4.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口工程量清单、口招标控制价、口
其他,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委托人的权利
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1款执行。
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提供给受托人的全部资料;有权要求受
托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6、受托人的权利
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1款执行
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同时,受托人
的履行时间相应顺延;
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7、委托代理报酬
7.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业务酬金: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本合同招标代理费暂定为6800元人民币(代
理费结算计费基数为该招标项目中标金额)。
注:招标代理报酬不含评标专家劳务费,专家劳务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委托人支付。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口现金支票回转帐形式支付
招标人支付,口由中标人支付
7.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
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7.3非受托人原因造成招标失败或项目终止的,招标代理工作己经完成过半的(即已发布招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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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或邀请招标的以发出招标文件为节点),招标人应支付全部招标代理业务酬金;招标代理工作尚未完
成过半的,招标人应支付全部招标代理业务酬金的40%。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代理报酬支付时间:本项目招标代理全部工作完成,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向委托人移交【1】套
装订成册的全部有效招标工作资料后10天内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按现行利率。
8.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应当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招标工作期限相应顺延。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及通用条款第9.4条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
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费用的,%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
(3)委托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除本合同约定理由以外,无故解除本合同
的,不论受托方是否已经完成全部工作,委托方均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代理报酬,同时委托方应向受
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约定代理报酬的10%。
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
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按本合同约定代理报酬的10%支付违约金。
(2)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
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约定代理报酬的30%支付违约金。
(3)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
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约定代理报酬的3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
金不足以赔偿因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li
(4)受托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按本合同约定代理报酬的20%支付违约金
(5)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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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条款约定的损失计算方法或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9.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则应由违约方先行向另一方
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违约方向第三方追索,守约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协助。
10.索赔
10.1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
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
要求,视为对该项索赔的认可。
10.2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
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
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越秀区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变更或解除
12.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
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
的补偿费用,补偿费为本合同代理费的10%。
12.2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
的损失,赔偿方法,金额
13.合同生效
14、合同终止
14.1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
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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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5、合同份数
15.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2份,其中,委托人1份,受托人1份。
16、补充条款:
16.1本项目招标工作完成后,若有关部门对招标工作有异议,合同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16.2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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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项目投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注册证书 | 担任职务 |
钟浩明 | 男 | 工程师 | 负责人 | |
董伟健 | 男 | 业务经办人 | ||
附件2:本项目招标工期(从本合同签订至中标通知书发出约90天。非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时间
延误,服务期相应顺延。招投标过程中具体时间、地点以交易平台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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