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集中运营现金自助设备(ATM、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维护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集中运营现金自助设备(ATM、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维护外包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24AT187051104138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不含芜湖分行)集中运营现金自助设备(ATM、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维护外包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工作包括:1、清机加钞;2、吞卡清理及送交;3、日常维护保养及一般性故障排除;4、应急状况处理;5、设备区域的卫生保洁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3个标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名称 | 区域 | 现金自助设备(ATM、现金版智能柜台)台数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
清机人员搭乘款车作业方式 | 清机人员跟随款车作业方式 | |||
第一包 | 合肥分行(运营中心运营) | 159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合计 | 159台 | |||
第二包 | 安庆分行 | 39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黄山分行 | 19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铜陵分行 | 26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宣城分行 | 6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马鞍山分行 | 37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阜阳分行 | 45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宿州分行 | 33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合计 | 205台 | |||
第三包 | 滁州分行 | 31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六安分行 | 27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池州分行 | 15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蚌埠分行 | 46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淮南分行 | 39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淮北分行 | 38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亳州分行 | 44台 | 6998.12元/台/年 | 7900元/台/年 | |
合计 | 240台 |
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3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且同时对两种作业方式进行报价,同一投标人对各标包同一作业方式的现金自助设备(ATM、现金版智能柜台)单价报价应相同,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本项目的所有投标。
2.本项目对现金自助设备运营外包纯服务进行招标,投标报价不含款车押运费用。
3.本项目“清机人员搭乘款车作业方式”包括清机人员搭乘押运款车和清机人员乘坐中标人自行安排的除汽车以外的交通工具跟随款车两种方式,“清机人员跟随款车作业方式”是指清机人员乘坐中标人自行安排的汽车跟随款车进行作业。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自行考虑在本次报价中。
4.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及价格标准有效期内,新增或减少外包运营自助设备,仍按本次中标价格执行,不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
5.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可根据招标方辖属所在地押运公司服务要求选择清机人员乘、随车作业方式实施,招标人将据实结算。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R其他情形【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服务范围的全部费用报价包括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除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本项目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1名中标人。中标规则: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三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其中第二包与第三包不可以兼中,三个标包的中标人须按以下规则提供备份服务:如第一包的中标人无法继续在第一包辖区行提供清机加钞服务时,则第二包的中标人须按本次招标的自身中标单价为第一包的辖区行提供清机加钞服务,按照该原则,第三包中标人应为第二包中标人提供备份服务,第一包中标人应为第三包中标人提供备份服务。如第一包与第二包或第三包存在兼中情况,则兼中的中标人与另一中标人互为备份,备份服务价格同上述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2025年07月31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清机人员搭乘款车作业方式:6998.12元/台/年(含税);清机人员跟随款车作业方式:7900元/台/年(含税)。
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R其他情形【本次采购价格标准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首期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2025年07月31日,首期合同到期后,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的,且中标人承诺能根据招标人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在符合招标人外包项目续签情况下,招标人将按照本次中标价格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如中标人的服务资格、服务质量或服务能力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招标人有权利提前终止合作。】
(二)采购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一旦中标,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等要求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中标资格3-6个月、取消中标资格、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6个月-3年。必要时,可将投标人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R其他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业绩、获奖等资料进行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银行清机加钞服务业绩案例。
备注: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所需要的信息,须另提供合同甲方(买方,后同)出具的盖其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投标人须在服务所在地(第一包服务所在地指:合肥;第二包服务所在地指:安庆、黄山、铜陵、宣城、马鞍山、阜阳、宿州;第三包服务所在地指:滁州、六安、池州、蚌埠、淮南、淮北、亳州)设有总部或常驻分支机构(含办事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服务所在地设立常驻分支机构(含办事处)。
备注: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材料或租房合同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服务所在地设立常驻分支机构(含办事处)。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R本项目的同一标包/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投标人应当登录“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inecai.com/)下载。
售 价:详见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
用户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需在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安天智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明确参加项目及标包,在公告有效期内在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安天智采申请变更(安天智采服务热线:400-050-9988),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无。
八、踏勘
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上午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开标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inecai.com/)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51-62926462
举报邮箱:ahjwbgs_boc@163.com
信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邮 编:230071
联 系 人:陈工、王工
联系方式:陈工0551-63735953(18895616964)、王工0551-63735953
电子函件:wc@ah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