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统计局宣传用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鞍山市统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冰136042273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鞍山市统计局宣传用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300-037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统计局宣传用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23时1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询价采购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询价采购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询价采购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U盘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响应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55682
手机:13604227393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备份文件应由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询价采购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询价采购会议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询价采购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8.本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统计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9号
联系方式: 0412-5552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温泉街1号汤岗子温泉旅游度假区
联系方式: 0412-2237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冰、周家豪
电  话: 0412-223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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