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同志880782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互联网终端管控安全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互联网终端管控安全服务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商为互联网终端提供安全加固服务(包括防病毒防木马、补丁管理、防火墙管理、外设管控等内容):
1、防病毒服务可实现管理员下发扫描、终端用户主动扫描、定时扫描、实时防护等多种保障;协助做好终端分组管理,根据防护需要为不同分组定制下发合理的安全策略。
2、实现主机防火墙对流入流出终端系统数据包进行管控,支持协议、流向、本地端口、目标地址和目标端口等维度的过滤,上述维度可任意自定义配置,并支持多规则和优先级设置。
3、通过控制台对客户端安全补丁进行统一下发和安装,提高客户端系统的健壮性和稳定性。
4、外设管控支持对移动存储介质的注册、授权、申请的管理,可实现由管理员进行集中管控。
(二)供应商提供配套软件工具安装部署、定期巡检、定期更新、漏洞扫描、故障应急支持等服务,最多可支持300个并发客户端。在服务期内免费对配套工具进行维修或维护,并承诺服务期结束后将相关部署的软件工具(包括服务期间运行产生的各种数据)无偿移交甲方。
(三)供应商配有专业技术支撑人员,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针对系统故障、紧急安全事件等情况制定应急保障措施,应具备开展相关服务、及时解决故障的能力,保障用户终端系统的安全运行。
五、时限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六、预算金额:102000.00元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详见附件1-2《汕头海关互联网终端管控安全服务项目清单》、《汕头海关互联网终端管控安全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88078268。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汕头海关互联网终端管控安全服务项目清单.xlsx
附件2:汕头海关互联网终端管控安全服务项目评分标准.xlsx
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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