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sc10048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资产包一(废钢)

发布时间:2023-12-21 18:35:10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标的名称 资产包一(废钢)
项目编码 GR2023SC1004812 转让底价 1,948 元/吨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1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废旧钢材,包括废旧钢铁及废旧不锈钢共2 项,其中废旧钢材估算重量为 70 吨,废旧不锈钢估算重量为 10 吨(注:该重量为评估预估重量,仅做参考)。本次处置资产将按包进行处置,以“吨”为计量单位,以成交单价和实际计重吨数为准计算交易价格。交易标的的数量、状态等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不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有关资产及分包详情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二、本次处置资产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20元或2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三、标的展示地点:绵竹市拱星镇德阿园区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磷铵分厂;查看标的时间:挂牌公告期内;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890200855。

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处置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评估单价(元/吨) 挂牌单价 (元/吨) 交易保证金(万元) 延时报价期 加价幅度 备注
资产包一 废钢 废旧化工设备 70 1948.00 1948.00 4 120秒 20元或2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数量为预估数量,仅做参考,实际重量已称重为准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83205259622C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德阳市 绵竹市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竹市清平镇湔沟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胡良才
注册资本 13,903.11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采矿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ACK35Q85
批准单位名称 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2022年第12期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2-06-01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948 元/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方式

(一)本次交易价款须预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预付款至西南联交所专用账户后方能进场搬运,预付款金额为预估重量即废旧钢材估算重量为70吨,废旧不锈钢估算重量为10吨乘以成交单价。搬运资产按成交单价计算交易金额并从上述预付款中滚动扣除(备注:当已搬运资产的金额接近或等于预付款时,受让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缴纳预付款),以此类推,直至资产全部搬运完毕。

(二)待受让方全部装卸、搬迁、运输以及清场完毕后,西南联交所凭转受双方共同确认的交易价款为准收取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在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

(三)若受让方所支付的预付价款和保证金总额超过本次应付交易价款和受让方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总和的部分,由西南联交所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户   名: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7411010182600211211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四、交易保证金  

受让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待交易双方根据实际称重重量共同确认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将函告交易所。交易所将在收到转让方的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受让方应向交易所缴纳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废旧钢材,包括废旧钢铁及废旧不锈钢共2 项,其中废旧钢材估算重量为 70 吨,废旧不锈钢估算重量为 10 吨(注:该重量为评估预估重量,仅做参考)。本次处置资产将按包进行处置,以“吨”为计量单位,以成交单价和实际计重吨数为准计算交易价格。交易标的的数量、状态等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不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有关资产及分包详情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二、本次处置资产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20元或2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三、本次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和状态进行整体转让和交接。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租赁等影响交易的情况。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四、本次处置资产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五、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自行在西南联交所网站下载打印彩色“看货通知”,携带“看货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对照实物实地查看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六、本次处置的交易标的,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七、对于本次处置标的计量方式,以转让方指定的电子秤称重计量为准。若受让方对称重方式有异议,可要求有资质的国家计量机构进行裁定,相关费用由有过错方承担,若均无过错,由提出方承担。

八、本次资产处置过程中,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按约定足额支付完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的交接。受让方应在完成交易标的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标的全部运离转让方场地。

九、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且现场完成对交易标的过磅称重,并按照要求在过磅称重清单中签字后,则视为交易标的交付完成,交付后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各种责任均由由受让方承担。

十、交货方式:本次处置标的存放于绵竹市拱星镇德阿园区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磷铵分厂,受让方应自备车辆到指定地点提取。交易标的提取过程中的装卸、搬迁、运输等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相关作业人员安全,遵守转让方相关区域管理规定,并承担标的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十一、若受让方(或受让方雇佣人员)在提取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任意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则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受让方将交易标的运离转让方场地后,应做到工完场清;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保证现场以及运输路途中安全和清洁。

十三、本次处置资产拆卸、搬迁、运输资质要求:受让方承诺由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实施。

十四、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产权交易价款、按时完成提货等情形,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按西南联交所《保证金处置办法》进行处置,且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若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其他损失。

十五、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交易标的的提取;若未按时完成交易标的的提取,超过约定时限部分的场地费用及由此引发其他各种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资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七、本次资产处置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本次产权交易价款后应按国家规定向受让方出具等额的相关票据。

十八、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样本)合同》和《资产处置明细表》。 

十九、标的展示地点:绵竹市拱星镇德阿园区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磷铵分厂;查看标的时间:挂牌公告期内;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890200855

        二十、特别提示:该批报废处置资产,部分设备体积较大、部分设备为不锈钢及普钢混合焊接,需经过切割、分类运输。同时提醒该批物资不具备原物质的特性,受让方购买后必须合法、谨慎进行处置,确保该批报废资产不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1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090025957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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