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高新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高新第二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新第二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8-ZB/P-29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新第二初级中学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150800
地址:西安高新区创汇社区F区内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法:029-68255920-80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新第二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人民币144.6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出具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投标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诚信信息平台”完成备案,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上截图);
(六)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7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 10:00
(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 10:0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来妮子
电 话:029-68255920/61860666转807
传 真: 029-68255920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账 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