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尊铸业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烟气收集及除尘EPC总承包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624-1711039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福建天尊铸业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烟气收集及除尘EPC总承包工程。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福建天尊铸业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增设烟气收集及除尘EPC总承包工程,包括烟气收集及除尘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安装、土建。建设单位为福建天尊铸业有限公司。
2.2本项目概况:主要是对福建天尊铸业有限公司内两座12t中频熔炼炉、一座30t保温炉进行烟气收集及除尘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安施工(其中砼基础的设计、施工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提供设计参数)、冷试、热负荷试车、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设备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需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监督管理。
2.4 工期:土建基础完成具备安装条件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热负荷试车成功);设备安装时间可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铸业公司正常生产,待安装调试完毕后利用计划检修时间安排投运。
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设备交货时间延误,延误10天以内,每延误一天按3万元支付违约金。延误10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5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
2.5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①须具有近三年铸业中频炉除尘或相关相似行业的销售业绩,且已经正常良好投运(须提供由用户出具的相关成功使用证明材料并加盖红章);②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冶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期间内;
3.6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交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4日至 5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凭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购买单位联系信息的传真件(传真至0591-87525335),可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月25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及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小蕉工业区
电 话:0598-8279889
联系人:陈建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6
联 系 人:杨学彦、冯华
电 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 真:0591—87525335
邮 编: 350002
购买招标文件及保证金汇款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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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尊铸业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烟气收集及除尘EPC总承包工程
流标公示
(招标编号:0624-17110390)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建辉
电 话:0598-8279889
(二)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天尊铸业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烟气收集及除尘EPC总承包工程
(三)流标原因:
经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繁民(业主代表)、黄至炮、韩炳秋、王伟林、林秀华
(五)如投标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2017年5月26日~2017年5月31日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地址和联系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招标上级监察机构: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传真:0598-8205057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