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收费收益权证券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scg[2023]1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丽芳0574-877307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8日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就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收费收益权证券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SCG[2023]125
二、项目名称: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收费收益权证券化项目
三、项目概况:
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以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收费收益权进行证券化融资,资产支持证券预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6.5亿元,期限不超过 6年,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采用一次申报和发行的方式,产品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超额覆盖、运营收入质押、差额补足承诺等。
现拟招标一家单位(含联合体)作为本项目总牵头机构。
四、招标内容:
1、中标人担任本项目总牵头;负责组织本项目的申报、发行与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的前期辅导,方案设计,时间安排,尽职调查,项目现场执行,资料收集与整理,项目计划说明书等申报材料的撰写。根据招标人资金需求帮助其选取项目发行时点,组织路演、定价与销售工作,切实履行项目销售义务。项目发行结束后,组织计划管理人继续帮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备案挂牌工作,以及在项目存续期间对招标人进行持续督导,需及时提示安排招标人进行项目的兑付工作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2、本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现金流预测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托管银行、监管银行等),允许中标人推荐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单位,并在其投标文件《综合成本明细费用表》中列明(未列明但属于专项计划设立及存续所需的角色,或综合评估后需更换其他中介机构,可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通过后补充或调整),由中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进行统筹协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3、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规则如下:
(1)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视为一家)。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在联合投标协议中必须明确各联合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总牵头机构,负责确认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等机构安排。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并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不允许一家单位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也不允许一家单位的两个或以上的团队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发现招标人将拒绝该单位所有方式的投标。
(5)招标文件中如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指联合体所有单位,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协调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六、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2023年5月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5月15日14:00时,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cms/)、宁兴(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shhk.com/)网站上发布。
十、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向中标人收取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84846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35楼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芳、刘瑜  
联系电话:0574-87730719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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