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101号西晴公寓A座0318号房产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bj100333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乌榕泽010-831430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101号西晴公寓A座0318号房产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101号西晴公寓A座0318号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3BJ1003338
转让方名称 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1897.00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9-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0-10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乌榕泽 / 联系电话:010-83143014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海淀区联慧路101号院
房产证号 京房权证海其移字第0094326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16.8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中共甘肃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党委〔2023〕14号
批准单位名称 甘肃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6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3.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相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4.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5. 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2%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转让标的在挂牌公示期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接受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申请联系电话:刘强,联系人:13919065058。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标的资产目前为空置状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不存在法律纠纷及诉讼事项。
3、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560.0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的;(6)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
处置方法 (1)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百度地图API自定义地图








shadow




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 2023 Baidu - GS(2021)6026号 - 甲测资字11111342 - 京ICP证030173号 - Data © 百度智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