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巢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第三方巡查服务 | ||
项目法人: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内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7-07 11:01:13 |
安巢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第三方巡查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巢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第三方巡查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大建设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巢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第三方巡查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KKBZ0009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KKBZ00090
2.5 招标项目地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内
2.6 招标项目规模:拟招标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对园区招标人管理的(含合巢产业新城)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质量巡查,招标人管理的(含合巢产业新城)建设工程总投资约50亿。巡查内容涵盖各参建主体在工程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履职行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8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预计2022年7月份。
2.9 服务期限:自巡查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10招标范围:拟招标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对招标人管理的(含合巢产业新城)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质量巡查。巡查内容涵盖各参建主体在工程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履职行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巡查组组长资格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巡查组组长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8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7月9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522685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7 月29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巢湖市传媒中心,半汤路南侧)裙楼三楼312开标室(西面第二个门进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与华阳路交叉口1号
邮编:238000
联系人:倪工
电话:0551-8232030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
邮编:238000
联系人:李平峰
电话:0551-85226852 13675653939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巢湖市传媒中心12楼综合处
电话:0551-82363163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
9.4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自行登录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工商银行 |
|
户名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 |
1302068838003354103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巢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第三方巡查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巢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第三方巡查服务
项目编号:2022AKKBZ0009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9日
开标日期:2022年7月29日
安巢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第三方巡查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2栋32层
投标报价:陆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666666.00元)
服务期:1年
巡查组组长:卓越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金中环广场办1-2401室至1-2410室
投标报价:陆拾玖万陆仟元整(¥:696000.00元)
服务期:1年
巡查组组长:潘晓明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与华阳路交叉口1号
联系人:倪工
联系方式:0551-82320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75653939
公示期: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高娅娅,联系电话:0551-8236316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