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除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合同包 |
设备 名称 |
主要参考技术性能指标 |
数量(台) |
单台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01 |
大型专用除雪车(配置抛雪铲、高性能滚刷、撒布机) |
车型:该车以自卸车为底盘车配备前置式抛雪铲、高性能滚刷、撒布机,专用于除雪作业,全液压操作,带有液压动力输出和液压接头。前置抛雪铲和滚刷可方便互换。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额定载质量≥5000kg(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自卸货箱:容积≥19m3,发动机: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最大功率(kW):≥260;其他配置:发动机取力器,冷暖空调,ABS防抱死系统,撒盐机要求液压传动等; |
2 |
110 |
220 |
除雪铲 |
前置式除雪铲宽≥3600mm,重量≥1000kg;铲形是等高度;前置抛雪铲最大偏转角度30°。 |
2 |
15.5 |
31 |
|
皮卡除雪车 |
除雪车主发动机功率≥100kW,排放标准为国六排放标准,汽油;除雪车采用4×4驱动形式,轴距≥3000mm,≤3500mm; |
2 |
21.98 |
43.96 |
|
多功能扫雪机 |
整机要求:自行式手扶多功能扫雪机,配置滚刷和雪铲,发动机功率(HP)≥14,滚刷宽度(mm)≥1200,滚刷转速(r/min)≥200。 |
1 |
2.68 |
2.68 |
|
合计 |
297.64 |
2.2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放日起50日内。
2.3交货地点: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和平大街养护工区,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下同)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硅谷大街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颜庭祥
电话:0431-858689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人:李金波、赵鑫、刘世远
电话:0431-84552020 886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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