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朝阳丽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朝阳社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顶防水、下水提质、弱电改造、立面提质、消防安全等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
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4、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做出书面承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03月-05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验收要求
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6、质量保证
1)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施工期间,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按建设部 2000 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一定比例工程款,预付比例不高于合同价的30%。项目开工并进场施工后,按实际施工进度根据芙蓉区政府财政付款节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及拨付要求予以支付,在结算手续办结前,工程款支付按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剩余工程款待办理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如未满质保期,则留3%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扣除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工程最终工程造价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要考虑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做出书面承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03月-05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
1、工程变更
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2.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工程保修
执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朝阳社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顶防水、下水提质、弱电改造、立面提质、消防安全等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
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4、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做出书面承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03月-05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验收要求
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6、质量保证
1)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施工期间,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按建设部 2000 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一定比例工程款,预付比例不高于合同价的30%。项目开工并进场施工后,按实际施工进度根据芙蓉区政府财政付款节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及拨付要求予以支付,在结算手续办结前,工程款支付按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剩余工程款待办理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如未满质保期,则留3%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扣除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工程最终工程造价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要考虑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做出书面承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03月-05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
1、工程变更
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2.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工程保修
执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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