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山丘区灌溉水源重点塘坝综合治理工程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sl230406286201kc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宁区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NJSL230406286201KC
编号: NJSL230406286201KC |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山丘区灌溉水源重点塘坝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江宁水字[202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江宁区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 | |||||||||
招标内容及规格: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 | |||||||||
招标范围: 横溪街道西韩村大塘,江宁街道永鸣大塘、洪幕水库,淳化街道大城水库等4座重点塘坝综合治理工程。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库区清淤扩容、大坝加固、拆建溢洪道、新建涵洞、新建倒虹吸、配套管理设施等。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含必要的专项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 |||||||||
规模(估算价): 120.00万元 | |||||||||
工期(交货时间): 50日历天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 | |||||||||
(2)业绩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4)其他要求: |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3月-2023年2月) 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 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③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即设计单位)人员,由设计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其中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 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 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 |||||||||
4. | 评标办法 | ||||||||
招标公告信息表.评标办法 |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 17:15:36至2023年04月14日 17:15: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上发布。 | |||||||||
8. | 其他说明 | ||||||||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总页数不能超过 200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不超过则不扣分。 8.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 (credit.jiangsu.gov.cn )、“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8.5、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 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6、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 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 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
9.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江宁区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一号楼6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辉 | 联 系 人: | 刘伟、朱蒙 | ||||||
电 话: | 18705159068 | 电 话: | 13913846404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b39854c1-2567-4ff1-a6a8-2c00e83d25f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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