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安区】【中标候选人公示】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03001002100
预算金额19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0564-332830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330034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2100 | ||||||
标段名称 | 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41503001002100001 | ||||||
招标人 | 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最高限价 | 审定预算价(含设计费)的100%(约19400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9室 联系方式:0564-330034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5日 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施工周期不超过30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六安市德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 中龙茂林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 玖度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技术标资料中出现商务标报价。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施工周期不超过30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区城南大道与润南路交叉口东南 联合体成员1: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经十路 联合体成员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审定预算价(含设计费)的83.35% (约161699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胡红云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豫1412016201728582 | |||||||
设计负责人 | 王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2020)934007986 | |||||||
技术负责人 | 王少伟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设计负责人 获奖 | 无 | ||||||
设计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施工企业业绩 | 陕州区陕州大道、高阳路提升改造项目 | ||||||
设计企业业绩 | 1、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 2、容城组团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切改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盛达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施工周期不超过30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高速财富广场(龙湖山庄70#楼)21层2101-2102号 联合体成员1: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193号金桃园大厦二三楼商铺 联合体成员2: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审定预算价(含设计费)的82.23% (约1595262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孙文书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粤1442020202103629 | |||||||
设计负责人 | 江晔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排水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
9342023000603075758 | |||||||
技术负责人 | 张恒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设计负责人 获奖 | 无 | ||||||
设计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施工企业业绩 | 1、南山区第二阶段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施工总承包(I标段); 2、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 | ||||||
设计企业业绩 | 1、大通区城市西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 2、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中裕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施工周期不超过30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路与市场路交叉口 联合体成员1:安徽省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合体成员2: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审定预算价(含设计费)的84.18% (约163309200.00元) | ||||||
项目经理 | 王永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2019202102895 | |||||||
设计负责人 | 陈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 | ||||
9342022000602057434 | |||||||
技术负责人 | 张卓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无 | ||||||
设计负责人 获奖 | 无 | ||||||
设计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施工企业业绩 | 舒城县经一南路(三里河路-花轿路)市政道路项目 | ||||||
设计企业业绩 | 番禺区南村净水厂三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裕安区棚场街19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64-332830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3306192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3306192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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