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g-2024031400332
预算金额75.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关杰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燕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继甫0731-8810609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403140033-1


采购人(全称): 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燕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40314003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1)征拆服务:协助采购人处理拆迁相关工作;(2)公共安全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处理森林灭火救援工作、应急处突、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及公共安全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 758650.32
 合计金额小写: 758650.32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伍万捌仟陆佰伍拾元叁角贰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2、金额明细:7024.54元/人/月,758650.32元/年,2275950.96元/3年

3、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6月26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01 —— 2025-08-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合同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据实结算,按月支付。每个月完成甲方指定任务后按实际服务人员人数和考评结果计算。

4.2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塘分理处(长沙市燕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8201050000135413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内容

(1)征拆服务内容

协助甲方处理:①项目启动时摸底调查、钉桩、放线定位;

②青苗丈量、迁坟数据摸底、设施的外业调查、补偿和迁移工作;

③土地勘界、分类、资金核算工作;

④会同拆迁事务所和用地单位,做好入户调查登记、资料收集;

⑤签约补偿、房屋倒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安全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处理森林灭火救援工作、应急处突、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及公共安全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其他社会服务,服务人员需经甲方认可,服务人员需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职责开展服务工作。

5.2.2服务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其他社会服务,乙方需经甲方认可,乙方需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职责开展服务工作。

1.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承诺:提供的服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2)提供的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入场时提供体检报告)、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端正、有法 律意识、有保密意识、责任心强。

(3)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满足采购需求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包括: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②服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③认真传递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定期整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确保资料传递安全。

④严格执行保密及廉政制度,不得泄露采购人办公资料。

⑤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卫生。

⑥按时完成部门负责人和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⑦具有舆情风控意识、法律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强。

2.人员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区工作经验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有基本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各种办公软件。

3.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1)乙方要保障服务人员队伍稳定,依法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及时妥善处理相关纠纷问题。

(2)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费用管理,服务费结算、缴纳相关费用、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基础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3)乙方每月应当依法按时向全体服务人员支付服务费用,否则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均应向甲方报备,并确保服务人数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内容。对于不能满足甲方服务需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补充。投标人安排的服务人员如非因采购人要求更换而换人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报告,并确保再次安排的服务人员需满足甲方服务需求。

(5)乙方根据甲方的服务需要安排服务人员,甲方有权对实际的服务需求进行调整。

(6)服务时间由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服务需求具体安排,乙方需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服务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拿出服务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月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9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绩效考核兑现=月服务费用×10%×每月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序号 考核因素 分值/100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 人员管理 (35分) 10 乙方按照要求提供服务人员 录用不合标准人员,一人次扣2分,直至扣完。
6

乙方负责对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服务人员的 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

采购人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不在岗未记录考勤的员工情 况扣 1 分/次。
3 合同服务期间,中标人须保障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 不得随意更换。且服务人员岗位不得缺人,不得出 现空档期。 每缺一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
8 制定服务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无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扣8分。
8 及时有效的处理好内部人员矛盾,保证城建办、公共安全办服务队伍的和谐稳定。 未处理好内部矛盾,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次扣2 分,直至扣完。
2 工作情况 (35分) 10 积极配合街道及政府的工作安排。 不执行政府的工作安排每次扣5分。
10 科学合理的对工作进行安排调度。 工作安排上出现明显过失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
9 严格按照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上规定的服务标准及 要求开展工作。 每人次违反一条服务标准扣1分,直至扣完。
6 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 况由街道领导研究决定。 被投诉,经查实的扣2分/次; 直至扣完。
3 经费使用情况(30分) 20 保障服务人员每月工资福利,不得随意克扣或拖欠服 务费用、福利待遇及补贴等。 出现克扣或拖欠行为扣2分。
10 及时缴纳服务人员社会保险。 未按时办理扣2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甲方有权根据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9月1日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安排服务人员,高质量完成各项服务,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由服务人员中的人员兼任)。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响应时应详细考虑满足甲方服务需求的成本。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23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枫林三路1599号骏达大厦综合楼2303
法定代表人: 邬炼 法定代表人: 蔡伟群
委托代理人: 关杰 委托代理人: 杜继甫
电话: 0731-85202266 电话: 0731-88106097
传真: 0731-85203034 传真: 0731-8810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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