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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5日
采购人: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邵阳新福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委托区域和服务内容、服务质量:
1、委托区域: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办公楼1-5楼、围墙以内及前坪硬化地和花圃绿化带。
2、服务内容:
①委托区域内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等的协助管理;
②办公大楼的公共部分、楼顶、大小会议室、车库、设备房及路面、花圃绿化带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主要领导办公室卫生;
③委托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监控系统、配电房及配电系统、水泵房;
④邮件及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⑤电梯管理;
⑥车辆进出、停放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⑦机关院内园林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⑧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及其他有关工作。
3、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共用部位的管理
①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消防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损坏的和漏水情况,及时报告甲方组织维修;
②各楼层有明显标志、楼层办公室指引及科室门牌,发现有损坏的和脱落情况,及时报告甲方组织维修;
(2)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
①负责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②建立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和电梯保养记录等;
③运行维护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做到设施设备有明确责任人,确保运行正常;
④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定时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损坏,属于小修的,先及时组织修复,维修材料由甲方购买;属于中、大修范围或需要更新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由甲方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
⑤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消防通道畅通;
⑥设备保持整洁,及时处理泡、冒、滴、漏;
⑦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⑧对可能发生的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措施。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建议甲方设立明显标志和采取防范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到位。
(3)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
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对来访、办事人员进行指引疏导。
①严格按照大楼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对来访、办事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引导管理,协助信访维稳,引导上访人员按正常程序反映,控制闲杂人员、收破烂人员及推销人员入内。对提大包进出大楼的人员进行检查登记,有效控制危险物品入内及防止偷盗手提电脑等小件物品等。
②非正常上班时间对进入办公大楼的本局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允许携亲戚家属、小孩及朋友入内,特殊情况须向局办公室报告,离开时注意关门关窗关水电。
③白班每两小时,中、晚班每1小时在大楼内巡逻一次,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报告。
④中、晚班派专人值守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用对讲机(由甲方提供3-4 台) 呼叫巡逻岗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监控录像资料要求保存至少30天以上(储存设备由甲方负责落实)。如乙方服务人员操作不当造成录像资料丢失或未录像,在此期间发生财物被盗,被盗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⑤秩序维护员负责指挥外来车辆有序停放,大楼前坪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通向生活区的通道只能作为消防通道和应急用,只对职工开放,由甲方安装刷卡门禁。
因中晚巡逻岗、监控岗未按以上要求巡逻检查或脱岗,出现门被撬坏或窗户被打烂入室偷窃(以公安部门确认为准) 的情况,由物业公司予以赔偿,但金、银、手饰、现金、有价证券、手机等便于携带的贵重物品不予负责。因门岗检查不力导致大件物品被偷走,乙方应负责按使用年限折价补偿。
(4)车辆停放管理
秩序维护员对车辆进行引导,保持出入、停放有序,任何车辆必须停入划线车位或指定位置,不得妨碍车辆通行及阻塞消防通道。
①单位及职工个人的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将车牌号码录入车控系统,自动识别进出,停放车库及办公楼后面停车位。如车位已满,车主不得将车泊在非停车位。非单位及职工个人的车辆不得在车库停放,非上班时间不得入内。
②非上班时间内如停放车库及办公楼前后面停车位的车辆需外出,请车主或司机自觉登记,当班秩序维护员方可放行。
(5)保洁服务
①办公楼时刻保持干净卫生,大门实行门前三包,不准有垃圾等物品;
②道路、停车场、绿地等每日至少清扫两次;
③电梯轿箱每天清扫两次,抹一次,消毒一次;
④办公楼大厅每天拖擦二次以上; 卫生间每天冲洗擦抹一次,保持地面干爽,楼道每天清扫一次,拖地一次; 扶手栏杆每周擦抹三次走廊过道每天拖擦二次,有垃圾和杂物随时清走; 上班时间保洁人员随时保洁;会议室开会后及时清理干净,会前进行一次擦抹。
⑤共用部位2.5米以下玻璃门窗每周擦抹两次; 天花板每半月打一次蜘蛛网;
⑥及时消除院落内主要道路的积水;
⑦可不失时机的灭虫除害。
(6)绿化养护管理
①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②定期消除绿地杂草、杂物和施肥;
③预防病虫害。
(7)电梯管理及消防管理
①按甲方规定时间开关电梯,如电梯因故障或突然停电出现困人,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操作并快速施救;
②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维保人员维修,做好电梯维修维保记录;
③按消防要求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二、委托费用:
1、甲方每年付给乙方物业服务费人民币398088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零捌拾捌元整),折合每月物业服务费人民币33174元,不含卫生工具材料费、维修材料费、外墙清洗费、室内外绿化节假日装饰布置费用、公共财产保险费、各类设备年度检测费和年度保养费、保修期内的建筑主体及设施设备维护费,所有公共水电费(含加压泵电费)、设备运行费及物业管理办公用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用房(含护卫宿舍) 由业主单位提供。委托费用不包括水电维修的材料费用及公用水、电费,但考虑运行方便,厕所、过道、室外照明的维修费用在30元以下的由乙方负责。付款方式;每月10号前支付上一月的物业服务费。
2、下年度物业服务费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及物价出现增减因素,双方协商物业服务费随最低工资标准增减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给乙方提供服务中心办公室及办公设施用具,提供门卫室、工具存放室。
2、保证乙方工作所需用水、用电。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方案,及设备维护保养、更新改造设施设备的费用预案,重视乙方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全、消防、卫生工作方面的建议,并及时改进硬件设施。
4、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5、要求本局工作人员、家属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6、在工程质保期内,办公楼需维修或返修,甲方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到位。
7、甲方提供公共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给乙方便于维修用。
8、如甲方遇有重大事务性接待、会务及相关活动需乙方进行配合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在物业服务包括的项目外所需设备、材料及人工工资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着装,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听从指挥,注重形象,言行规范,礼貌待人。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区域物业管理事务,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
2、办公楼大厅正常上班时间负责来访人员的登记通报,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盘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必要时,主动与局办公室协调处理; 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和机关院内,甲方办公物品必须凭甲方办公室签发的《放行条》才能放行。
3、乙方对委托区域进行每天清扫拖洗擦抹,确保地面无纸屑杂物;内墙面、窗户内侧、楼梯及通道的栏杆、扶手无污垢、无蜘蛛网; 厕所便盂、走廊内的痰盂无污垢; 垃圾桶每天必须清掏一次,达到窗明几净。垃圾清运处置费由乙方负责(不负责清运食堂产生的生活垃圾)。
4、对甲方办公订阅的报刊和邮件负责签收分发,并做到准确及时。
5、对甲方院内所有树木花草养护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浇水.施肥、剪枝和杀虫,保证树木花草不因缺水、缺肥或病虫害而枯萎。绿化补栽由甲方负责,农药化肥由乙方购买。
6.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水电,遵守甲方水电管理规定,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水电维修有专人负责;一是平时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办公区域内出现水电故障时,做到随时出现随时修复(所需材料由甲方或受益人提供),不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报告甲方办公室。
7、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迎接检查重大活动中的突击性工作,并协助甲方重大节日庆典的灯化、美化工作。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8、随时接受甲方所委托业务的检查监督,对甲方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认真采纳,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9、乙方不能因为雅和新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影响环保局机关办公楼的物业管理工作;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及时交还甲方免费提供的办公用房、工具存放室、护卫住房以及其他办公设施。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如拖欠,每天按拖欠费用总额向乙方交纳5‰违约金。
2、乙方秩序维护员如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擅离岗位,经甲方检查,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扣罚乙方50元人民币;因工作不细、巡查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甲方委托区域被破门撬窗财物受损,经公安机关确认系盗窃所为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但金、银、手饰、现金、有价证券、手机等便于携带的贵重物品不予负责。
3、乙方在承担甲方委托的清洁卫生工作中,如不能按照合同的要求实行保洁,每发现一次脏乱现象,甲方可视情况扣罚乙方20元至30 元人民币(因停水及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4、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的水电管理维修必须定期巡查并进行记录。甲方的水电设施如出现问题或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排除,乙方如没有及时维修处理,每发生一次扣罚50 元人民币。但水电维修中大的水电线路改造、主水管改造、落水管改造、地下管道线路大型开挖工程除外,如需乙方进行这些大的维修,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5、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6、本条2、3、4款由局办公室负责检查、执罚。
六、其它事项:
1、服务期三年,本合同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二年期满后服务满意度达80%,可续签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二份,财政部门1份,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市生态环境局物业合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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