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四医院10.低温等离子维保采购 单一来源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治疗车、移液器、医用冰箱等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低温等离子维保;服务周期:1年
2.2招标范围:低温等离子维保(详见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7至2021-09-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18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单一来源说明: 我中山院区供应室、高新院区供应室分别各有一台强生低温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灭菌系统(型号 STERRAD 10OS,生产厂家: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的设备,现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保,其他品牌技术及公司不具备维保资格,北京宏信同益技术有限公司为石家庄地区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北京宏信同益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质量保证,特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唯一供应商:北京宏信同益技术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17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住院部九楼会议室(谈固院区)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大街16号 | 地址: | 河北石家庄市新石中路金石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人: | 贾女士 |
电话: |
0311-85281778 |
电话: | 0311-6790129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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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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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644051224@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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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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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胜利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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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402024609300194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