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视频制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院招第202306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551-63432537
招标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工15240012766
中标公司安徽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院招第202306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4日
开标日期:2023年4月4日
中标人名称:安徽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人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与仙霞路交口跨境电商总部基地4号楼中化环境中部创新中心4楼403室
中标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名单:宋杰、胡庆华、尹向兵、徐菽、王梦莹。
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0551-63432537
采购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240012766
监督管理部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51-6342833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联系电话:152400127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院招第202306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4日
开标日期:2023年4月4日
中标人名称:安徽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人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与仙霞路交口跨境电商总部基地4号楼中化环境中部创新中心4楼403室
中标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名单:宋杰、胡庆华、尹向兵、徐菽、王梦莹。
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0551-63432537
采购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240012766
监督管理部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51-6342833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联系电话:152400127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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