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寄库、清分调缴费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金额
5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寄库、清分调缴费项目论证报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提供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寄库、清分调缴费服务。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谭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247808015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zxjxjk@163.com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8666691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谭春、熊佳敏、袁锋、刘辉、陈新安(招标师)
2024年4月11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
项目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寄库、清分调缴费项目 | ||||
项目金额 |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7万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光大银行宜春分行已南当地具备资质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进行了市场询问和比对,并发送了合作意向邮件。其中只有工行回复愿意接受,其他机构均未回复,视作无合作意向。因此,同意工行作为项目单一来源商供应。 | ||||
专家姓名 | 蒋卉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光大银行南背分行 | ||||
联系电话 | 18170929655 | 身份证号码 | 360103198209034723 | ||
专家2论证意见 | 经过市场调查,宜春当地具有现金代理寄库资质且接受外部合作委托的只有工行一家,且上一期寄库合同的合作单位也是工行,并愿意接受本项目的后续寄库委托。 本次论证同意工行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 ||||
专家姓名 | 符健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 ||||
联系电话 | 13576067110 | 身份证号码 | 360102197108220737 | ||
专家3论证意见 | 经市场调查并向宜春当地所有具有现金代理寄存资质的机构询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是唯一愿意提供款箱代理寄存服务的机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张冬平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大数据中心 | ||||
联系电话 | 13807918785 | 身份证号码 | 360111197109247516 | ||
结论: |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谭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247808015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zxjxjk@163.com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8666691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谭春、熊佳敏、袁锋、刘辉、陈新安(招标师)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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