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安区宝丰寺学校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1.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34150320240147号
预算金额41.8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4-3235053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陶工0564-330302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裕安区宝丰寺学校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50320240147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宝丰寺学校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开发区皋城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科创中心)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4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无缝高清矩阵切换器、LED 大屏等

品牌:皖声、海康威视等

规格型号:WS-HD16*16、DS-HST18FI/H等

数量:1台、13.9264平方米等

单价:5202元/台、6502元/平方米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本有、许华斌、王德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18000.00元 。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茹,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方式:0564-3235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64-330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话:0564-33030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