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羟胺、氢氧化钾采购(第三次)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WZ-GKXJ-24-1218
内部编号:HSY-DL-CG-GK-XJ-2024-0115
盐酸羟胺、氢氧化钾采购(第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盐酸羟胺、氢氧化钾采购(第三次)
1.2 采购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1.3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盐酸羟胺:工业级(CAS:5470-11-1);有效组分>96%;白色固体;硫酸盐<0.0005%;重金属<0.001%。
氢氧化钾:工业级(CAS:1310-58-3);有效组分>85%;碳酸盐<3.0%;氯化物<0.025%;钠<2.0%;重金属<0.003%。
2.2 供货期:供应商收到采购方支付的预付货款后15日内将产品配送到供货地点,供货商保证产品应当完整、安全地送达交货地点;
2.3 供货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试验基地。
2.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包含本标段危化产品(氢氧化钾)的有效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等),且在有效期内;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内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Mac地址、硬件特征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3001615208050007213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如第一次采购已缴纳报名费用,本次重新采购可不缴纳报名费用,上传第一次标书费缴纳凭证即可。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06日9:30—2024年12月12日12: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处,查找到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需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汇款凭证(如为个人汇款请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应答确认通知(格式详见附件一),以上几个文件需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实施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应答文件顺丰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号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廉先生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以及纸质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开启形式为:腾讯视频会议。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评审活动。进入会议昵称请改为: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14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51674358
电子邮箱:zhangyanling-xingfu@126.com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联系人:廉先生
电话:18031363392
电子邮件:hsyzbb@163.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将与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单位)签订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责任主体为成交供应商及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