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8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21081
三、 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项目具体的服务内容: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详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六章技术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最高限价:115.5万元
5.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生产期间不超过6300元/天,未生产期间不超过7500元/人/月。
四、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登记,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注册后须登录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的维护并提交审核(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审核结果短信,请注意查收),审核通过才可进行网上登记等相关操作。
2.在广咨平台进行注册、企业审核和登记购标等相关操作,可点击平台网站首页的顶部导航“平台服务>>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指引,有关操作类疑问可咨询本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QQ:3151435402);有关招标文件等业务咨询,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文件售价515元,售后不退。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准备以下资料(上传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1)登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补充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至少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4)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3.获取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从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3年10月7日下午2:00~2: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7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九、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十、 投标货币:人民币。
十一、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和/或EXCEL制作版和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招标人: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89889232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陈先生、刘先生
电话:020-83543324
E-MAIL:moshangcao5@163.com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附件一: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注:为做好保密工作,对投标人获取标书情况应分开登记,经办人不得对外透露标书的获取情况。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21081
三、 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项目具体的服务内容: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详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六章技术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最高限价:115.5万元
5.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生产期间不超过6300元/天,未生产期间不超过7500元/人/月。
四、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登记,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注册后须登录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的维护并提交审核(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审核结果短信,请注意查收),审核通过才可进行网上登记等相关操作。
2.在广咨平台进行注册、企业审核和登记购标等相关操作,可点击平台网站首页的顶部导航“平台服务>>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指引,有关操作类疑问可咨询本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QQ:3151435402);有关招标文件等业务咨询,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文件售价515元,售后不退。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准备以下资料(上传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1)登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补充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至少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4)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3.获取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从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3年10月7日下午2:00~2: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7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九、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十、 投标货币:人民币。
十一、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和/或EXCEL制作版和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招标人: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89889232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陈先生、刘先生
电话:020-83543324
E-MAIL:moshangcao5@163.com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附件一: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招标编号 | M4400000707021081 | 获取文件日期 | 2023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与其他生产相关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
投 标 人 资 料 | 获取文件单位 名称 | 文件价格(元/套) | 515元 | |||
地址 | 邮编 | |||||
购标书人 | 姓名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投标人(负责投标的人员)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E-mail | ||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
注:为做好保密工作,对投标人获取标书情况应分开登记,经办人不得对外透露标书的获取情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