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试剂和易损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xxf-2023cg011
预算金额49.46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涂静0731-8620564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试剂和易损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SXXF-2023CG0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试剂和易损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461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县农村环
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试剂和易损件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试剂和易损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试剂和易损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
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
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
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
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
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
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
(6)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
企业声明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7)其他说明
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
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企业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按废标处
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到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
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
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
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
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
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
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
(6)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
企业声明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7)其他说明
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
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企业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按废标处
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8-02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
建一栋二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确认函获取谈判文件
o
4、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08-03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
建一栋二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08 -03 14:00
2、开启地点: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
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7-20 起至2023-07-25 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
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O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
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
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7:00时(北京
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
O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5283418
采购代理机构: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
电 话:0731-86205649
联系人:涂静、黄小迟、左思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52834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
联系人: 涂静、黄小迟、左思源
电 话: 0731-8620564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
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
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
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
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两百万元及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
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O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
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
囗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
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
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签字):
授权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签字):
注:供应商提供了《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
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2-5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
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
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 y 请自行说明。)
附件2-6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库 ( 2020 )
46号)的规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
1】300号),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 的 名 称 )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
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
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应按照货物的制造生成企业填报,货物由中小企业
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报中小
企业申明函。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试剂和易损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94610元
三、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分类 | 序号 | 型号 | 商品名称 | 纯度 | 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CY81AM- RK,水杨酸钠13%,五氰亚硝酸钠0.1% | 500ml | 套 | 24 | 4580 | 109920 | ||||
1 CA80AM | 氨氮试剂 | CY81AM- RB,五钠1.2%,氢氧化钠10%,尿酸钠0.2% | 500ml | ||||||
进水氨标50mg/l、出水氨标10mg/l CY800,柠檬酸2% | 500ml 500ml | ||||||||
2 试剂 | CA80CO D | COD试剂 | CY80COD-RN,硫酸10%,硫酸汞10% 1000ml/瓶 CY80COD-RB,硫酸10%,重铬酸钾8% 500ml | ||||||
CY80COD-RK,浓硫酸,硫酸银1% | 500ml 套 | 24 | 5230 | 125520 | |||||
TP4200试剂D,硫酸26% | CY80COD-1500mg/l 零点标液CY80COD | 500ml 500ml | |||||||
TNP- 4200 | TN/TP试剂 | TP4200试剂E,钼酸铵1.2%,酒石酸锑钾0.00 | 280ml/瓶 | 套 12 | 3060 | 36720 | |||
01%,硫酸16% | 96ml/瓶 | ||||||||
TP4200试剂F,抗坏血酸2.4% | 80ml/瓶 | ||||||||
TN4200试剂A,过硫酸钾1.5% TN4200试剂B,氢氧化钠20% | 1000ml/瓶 | ||||||||
TN4200试剂C,盐酸6% | 200ml/瓶 250ml/瓶 | ||||||||
3 | 总磷总氮混合标液TN4200试剂/磷1mg//氮2 | 250ml/瓶 |
分类 | 4 | / | |||||||
0mg/l 高纯蒸馏 | 500ml/瓶 | 瓶 | 1200 | 6 | 7200 | ||||
/ | |||||||||
水 序号 | 试剂小计 | 279360 | |||||||
型号 商品名称 | 水厂现在 仪器所用 | 单 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
1 | TNP- 4200 | 品牌 岛津 | 个 | 1 | 3020 | ||||
反应池 UV灯组件 | 岛津 | 个 | 2 | 3020 13280 | 26560 | ||||
1 | TNP- 4200 | 泵头 | 岛津 | 个 | 8 | 1650 | 12480 | ||
柱塞头 | 岛津 | 个 4 | 530 | 2120 | |||||
2 | liquidmanager,不含电机 光度计 | E+H | 台 | 1 | 7810 | 7810 | |||
E+H | 个 | 2 | 12000 | 24000 | |||||
CA80AM | E+H | 个 个 | 10 10 | 380 | 3800 3800 | ||||
10ml针筒泵 2.5ml针筒泵 | E+H | 380 | |||||||
D | CA80CO KitCA80COD:wastehose,CA80cOD废液阀管 | E+H | 个 个 | 2 | 3000 | 6000 | |||
KitCA80cOD:wastevalve,CA80cOD废液阀 | E+H E+H 个 | 2 2 | 3500 5350 | 7000 10700 | |||||
反应器高压阀 定量管 | E+H | 个 2 | 3800 | 7600 | |||||
CA80cOD附件:15mm加热式比色皿l, 消解管含温度传感 | E+H | 个 | 3 | 9180 | 27540 | ||||
器 | |||||||||
光栅定位器 | E+H | 个 | 2 | 4280 | 8560 | ||||
CA80COD/TP线性电机光栅 | E+H | 块 盒 | 1 1 | 3500 | 3500 | ||||
COD接头 | E+H | 8600 | 8600 | ||||||
COD10个泵管 | E+H | 盒 | 1 | 6600 | 6600 | ||||
自动采 采样泵管 | / | 根 | 24 | 300 | 7200 | ||||
样器(FC 供样泵管 | / | 根 | 12 | 100 | 1200 |
3、售后服务
3.1提供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用户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2曰内送货到达制定地点。
3.2
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免费更换,以保证采购人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采购人使用过程中,药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
免费整体更换;易损件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免费更换。
四、项目实施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
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
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安全责任。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 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
费、辅材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
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
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出厂合格证和质
检报告)、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五、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
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
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
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
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
标供应商承担。
六、售后服务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
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手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
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2.药剂质保期要求3个月;易损件质保期要求1年,保期内所供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3.免费对采购单位管理、操作人员培训。
4.质保及售后服务
4.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
责限期内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辅材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
;并负责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4.2质保期内,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
24小小时内到现场,
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12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因中标人
原因不能及时解决,保修期顺延;
4.3在质保期内,所投产品如出现性能严重偏差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
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全新产品,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4中标人需提拟投入该项目配送人员名单以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部
门)联系供货。如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
七、违约责任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
权拒收,而中标人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其它要求及说明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乙方须提供详细的供货标的物品清单,并与甲方代表在江背工
业园污水处理厂现场对标的物品数量及规格进行核对及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
供货标的物品接收证明。甲方收货验收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涉及产
品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后进行合格验收。
1.2 交货地点:地点为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内。
2、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 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需求分批次交货,甲方组织相关人员
分批次接收及验收合同物品。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物品接收证明。
乙方凭据物品接收证明分批次进行结算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物
品接收证明及相应批次的票据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场批次物品采购合同款
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
每批次采购合同物品的质保期为自签发物品接收证明日期后的三个月,质
保期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该批次的5%余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十、其他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
明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材料购置及服务,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
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维护期或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
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
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若自行踏勘现场,
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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