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田县水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国企采购)
金额
1069.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凯晟招2023-1028号
预算金额1069.95万元
招标公司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叶品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芳0578-20552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田县水管理平台建设工程进行采购。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凯晟招2023-1028号
2.采购项目:青田县水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0月25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获取
8.1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8.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获取招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055250/13884388548/154012604@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8.4招标文件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1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品雷 联系电话:19957875598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14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丽芳联系电话/传真: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彭杨联系电话/传真:0578-2055250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采购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9月28日
附件信息:
水管理平台-(终).doc
572.8 KB
1.采购编号: 浙凯晟招2023-1028号
2.采购项目:青田县水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总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青田县水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 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 1069.95万元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0月25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获取
8.1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8.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获取招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055250/13884388548/154012604@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8.4招标文件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1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品雷 联系电话:19957875598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14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丽芳联系电话/传真: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彭杨联系电话/传真:0578-2055250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采购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9月28日
附件信息:
水管理平台-(终).doc
57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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