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后勤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工作食品加工制作就餐保障办公楼设备设施维修和维护公共秩序服务食堂管理服务民警食堂食品采购储存玻璃幕墙清洗日常防疫消杀食堂排油烟机清洗垃圾清运除雪物品搬运化粪池雨水井清理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维修养护办公楼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供电给排水中央空调出风口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物业服务维修保养供暖管线阀门各配电间维护运行自来水排水系统卫生洁具办公家具门窗玻璃维修维护管理监控室楼宇庭院摄录相日常巡视冰箱冷柜引风机和面机馒头机绞馅机豆浆机烤箱蒸箱醒箱切菜机土豆去皮机洗碗机消毒机柜附属设备设施维护日常维修管理室内外灯具灯头插座盒环境卫生服务清洁保洁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处理地板理石地面大堂内及墙面上的公共设施地毯新风口单体空调精密空调卫生清洁卫生消杀消毒湿巾清洁与消毒产品地巾清洁剂消毒剂消毒产品塑料薄膜铝箱清洁工具地面每天清扫不锈钢护栏导向牌各类灯具电源开关花盆垃圾桶公共卫生间清洁垃圾篓拖布池清洗各种设备楼梯扶手玻璃窗花木叶子外墙的清洁水泥地面玻璃大门不锈钢设施走廊及楼道公共设施每天早晨清扫1次外场垃圾筒标示牌照明通道走廊天花石柱展示橱窗应急灯灭蚊灯宣传栏香口胶巡回检查抛光机抛光垫毛巾消防栓灭火器前台摆饰物品大堂柱子步行梯垃圾尘土垃圾铲扫帚地拖拖擦垃圾杂物墙壁饰物开关盒消防门拴标牌走廊地面指示牌开关电源盒电子挂钟清洁电器表面镜面玻璃设施室内玻璃餐饮服务食堂场地现有设施菜品炒制日常消毒日常保养厨余垃圾的处理主副食品食谱原材料牛奶食品卫生餐厅的留样食品餐厅供餐自助餐早餐拌菜粥类鸡蛋主食花卷奶制品羊奶主荤菜素菜酸奶水果晚餐安全保卫应急方案维护秩序突发应急事件消防业务培训应急救援培训停车场车棚监控服务应急处理办公设施维修厨师副厨面点勤杂
金额
143.1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600-02746
预算金额143.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05 至 2022-12-12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2746
项目名称: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31,337.97
最高限价(元):1,431,337.97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地点
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10号。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保险基数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三、服务内容
(一)后勤管理服务
机关办公楼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民警食堂(早餐、中餐、晚餐)食品加工制作、就餐保障工作;办公楼设备、设施维修和维护;公共秩序服务等。
(二)食堂管理服务
民警食堂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加工等服务。
(三)其它服务
负责玻璃幕墙清洗、日常防疫消杀、食堂排油烟机清洗、垃圾清运、除雪、物品搬运、化粪池和雨水井清理等。
四、服务标准
(一)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1.服务内容
负责办公区域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保证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稳定持续运营。出现故障时,能在约定时间内由专人进行处理。
2.工作要求
(1)做好办公楼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办公环境良好。
(2)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人为停水、停电、停暖、火灾等事故。
(3)做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100%,一般设备完好率达到98%。
(4)全面开展节能减排,不断降低运行能耗。
(5)搜集、保管各种有效的设计图纸,使用手册,检测报告,连同各种记录(包括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等)一起建立设备物业档案。
(6)维修保养人员应有相应专业证书和上岗证书。
(7)为装备及设备改造、更换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实施过程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8)确保工作日外或夜间设施设备发生应急故障需及时解决。
(9)每月巡查楼外上、下水管道一次,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破裂、跑漏情况,若有应立即维修或通知相关责任方维修,以确保上、下水管道畅通。
(10)难度相对较大或者维修工作量较大的维修工作,供应商积极配合采购人研究提出维修方案,由采购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11)须更换配件时申报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安排采购做好应急保障。
(12)认真做好其他与物业服务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13)因工作疏忽查检维修不到位,影响公安局日常工作的将以辞退处理,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将给与一定处罚及警告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终止相关业务合同。
3.具体工作
(1)供暖末段设备、管线、阀门、配电等附属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运行和管理。
(2)自来水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维修运行管理,排水系统、卫生洁具等日常维修养护管理。 
(3)办公家具、门窗等维修维护管理。 
(4)监控室内全部设备,楼宇、庭院摄录相设备日常巡视及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5)冰箱、冷柜、排油烟机、引风机、和面机、馒头机、绞馅机、豆浆机、烤箱、蒸箱、醒箱、切菜机、土豆去皮机、洗碗机、消毒机柜等附属设备设施维护、日常维修管理工作及大、中修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6)定期对空调等日常设施进行保养、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7)每日对楼内外供、配电系统及线路进行巡视,做好日记录、季度维护计划;达到正常供应使用标准。
(8)及时做好设备设施及灯具、灯头、插座的检修更换,各配电间设备设施维护以及保养;达到正常供应使用标准。
(9)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
(二)环境卫生服务
1.服务内容
(1)负责办公区域公共部分的清洁保洁工作,保证清洁区域“五无五净”(“五无”:无垃圾、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污迹;“五净”:地面干净、墙面窗户干净、设施设备干净、绿化叶面干净、洗手间干净)。
(2)负责区域内每日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3)负责公共区域内办公家具、地板、理石地面、墙面、地毯保洁养护工作。
(4)负责室内外灯具、中央空调出风口、新风口、单体空调、精密空调的卫生清洁。
(5)负责卫生消杀。
(6)负责冬季除雪工作。除雪必须及时,白天雪停后一小时内开始扫雪,除大暴雪外,四小时内应完成除雪任务。夜间雪停,应力争在9点前完成院内积雪的清扫。
2.总体工作要求
(1)员工做好业务培训、安全作业培训、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
(2)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岗位巡查,记录每日工作日志,每月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将作为每月采购人考核及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
(3)协助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保洁员熟悉垃圾分类要求,指导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每日白天清洁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运出保洁区域,确保当日无垃圾堆积,滞留,严禁堆放纸皮等物品。
(4)采购人无偿提供一定数量的房屋用作仓库和值班室使用。如数量不够,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5)遇到突发性的紧急任务,须无条件地接受任务,接到任务后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好人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6)配合好迎接(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相关作业。
(7)清洁人员管理规定
①进入办公楼的清洁人员须按照授权活动范围出入各场所,遵守采购人一切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保安的检查,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②工作时间,不能擅离岗位,随意走动。
③清洁员工绝对不能把办公楼内任何物品带出办公楼。
④爱护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
⑤清洁员工不得随意侵占使用楼道、消防控制室,电工房、避难层等公共区域。
(8) 清洁与消毒标准要求
根据政府指令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定期消毒,减少病毒传播,为工作人员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①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无明显污染时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清洁与消毒。宜使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擦拭布巾和地巾。
②根据风险等级和清洁等级要求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与消毒的工作流程、作业时 间和频率、使用的清洁剂与消毒剂名称、配制浓度、作用时间以及更换频率等。
③应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清洁剂。
④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应根据病原体抗力选择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剂的选择参考 WS/T 367执行。消毒产品的使用按照其使用说明书执行。
⑤有疫情或病毒高发期,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
⑥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可采取屏障保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 薄膜、铝箱等)实行一用一更换。
⑦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同区域环境清洁人员个人防护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手卫生与人员卫生处理,手卫生应执行WS/T313的要求。
⑧清洁工具应分区使用,实行颜色标记。
⑨对精密仪器设备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时,应参考仪器设备说明书,关注清洁剂与消毒剂的兼容性,选择适合的清洁与消毒产品。
⑩环境表面不宜采用高水平消毒剂进行日常消毒的日常清洁应以清水为主,不应使用任何消毒剂。
3.重点部位保洁要求
(1)大堂的清洁要求:
①地面每天清扫,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等。做到随脏随清洁。
②玻璃每天抹,保持玻璃清洁光亮,无手印、无污渍。
③两米以下墙壁每天抹,保持墙身光亮、无尘污渍。
④每天抹门、扶手、护栏,保持无尘、无污渍。
⑤每天清理、洗抹导向牌、各类灯具、开关、消防设施、花盆、垃圾桶等,确保清洁干净、无尘渍。
(2)公共卫生间的清洁要求
①每天上午7:30-8:30、9:30-10:30,下午13:00-14:15、15:30-16:30分别进清洁、消毒工作。全天巡查保洁,做到随脏随清洁。
②室内要做到“六无”:室内干净无臭味;地面整洁无杂物、积水;瓷器无污渍、水锈;镜面光亮无水珠;墙壁无尘无渍;天花无蜘蛛网。
③清洁垃圾篓,不得超过三分之二满,做到随时更换。
④清理拖布池,清洗各种设备。
⑤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
(3)办公楼公共区域的清洁要求
①通道、楼梯地面每天清扫、拖抹。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等,随脏随扫。
②每天保证7:00-18:00都有人员值班保洁。紧急召开的会议,应随叫随到,做好会议场所保洁服务,不能有任何延误、影响会议正常召开。
③楼梯扶手每天抹,保持清洁干净、无尘。
④办公室通道的门、玻璃窗每天抹,保持洁净明亮。
⑤抹净花盆表面,花木叶子。
(4)外墙的清洁要求
建筑物外立面(含外层玻璃)一年两次整体专业清洁。建筑物外立面的2米以下墙面、窗户玻璃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5)大门周边
①服务项目包括水泥地面、大门、不锈钢设施及公共设施等
②每天早晨清扫1次外场,正常上班时间来回巡扫,保做到无杂物、落叶。正常巡扫时间内不得使用大扫把,以避免大量扬尘。
③垃圾筒每天清倒洗刷1次,每周采用消毒水消毒1次,保持其无异味、无虫蚁。
④标示牌、照明、消防设施每周擦拭1次,保持其无明显灰尘、污迹。
⑤作业时间不得影响公众的行走和活动。
(6)通道走廊
①服务包括地面、天花、玻璃大门、石柱、展示橱窗、垃圾桶、消防设施、照明设施应急灯、灭蚊灯、宣传栏、标示牌等公共设施等
②无地毯的:每天对地面彻底清扫两次,拖地一次,用铲刀清除地面的香口胶及其它异物,巡回检查保持地面干净、光亮,无灰尘、痰迹、污渍,无纸屑、烟头、烟灰、香口胶及垃圾杂物。
③定期采用抛光机配抛光垫进行抛光,保持大厅的洁净明亮。
④用毛巾清除墙面浮尘、印记、痕迹,保持其干净光洁,无积尘、无污迹。
⑤用毛巾擦拭大堂内及墙面上的公共设施(如电源开关、消防栓、灭火器、标示牌、前台、摆饰物品等)、大堂柱子的低位部分,保持其干净光洁,无积尘、无污迹。
(7)步行梯
①用扫帚扫除垃圾尘土。自上而下逐级清扫,把垃圾沙泥尘土等脏物从外侧扫至靠墙的一侧,再扫到下一级。
②用垃圾铲随时收集垃圾,避免扬起灰尘多。
③每天清扫拖地1~2次,并巡回保洁,保持干净、无杂物、纸屑、烟头、烟灰。
(8)走廊及楼道公共设施
①无地毯的先使用扫帚扫除垃圾尘土,再用地拖拖擦,而后视情况巡视保洁。 
②在巡视保洁的同时,拣去盆景内的垃圾杂物。
③按顺序依次擦拭门窗、墙壁饰物、开关盒、插座盒、消防门拴、标牌、风口等。 
④走廊地面、楼道每天进行清扫拖地1次,并巡回保洁,保持干净、无杂物、纸屑、烟头、烟灰。用铲刀清除地面香口胶。 
⑤拖抹地面时应尽量将地面拖干,并放上“小心地滑”警示牌。
(9)墙面
①每天对墙身及地角线用毛巾进行擦抹1次,每月用清洁剂彻底擦洗一次,保持墙身干净 无尘、无污物、无乱张贴物。
②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指示牌、开关电源盒、灭蚊灯、电子挂钟等每周擦拭1次,使其无灰渍,无浮尘。 
③没有保护设施时作业人员不能攀爬高物作业。 
④清洁电器表面时,一定要切断电源,注意安全; 
⑤作业时应有警示牌。 
(10)门、窗、玻璃和镜面
①服务包括门窗玻璃及镜面等。
②玻璃设施每天进行清擦,并用玻璃刮从上往下或从左往右刮净水渍,使其透明光亮,然后用干毛巾把周边的脏水抹净,防止水痕的产生。
③每天用毛巾擦抹门、窗边角位及窗框、窗槽、窗台、不锈钢护栏等。
④室内玻璃每半年大清洁1遍,保持其干净明亮无污渍。
⑤不能使用湿毛巾,以免损坏或污染表面。
(三)餐饮服务管理
1.服务内容
采购人无偿提供厨房、食堂场地及现有设施、设备,负责水、电、气、暖能源费用。供应商负责选派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到采购人场地进行食品加工,菜品炒制,并保证食品储存、加工、食用等环节的卫生和安全,以及厨房、餐厅、各库房、炊事器械、餐具等房间和物品的卫生清洁、日常消毒、日常保养和维护以及厨余垃圾的处理等;负责食堂食品采购。
2.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行业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口罩与手套、仪表端正、佩戴胸卡,热情为客户提供周到服务,加强自身管理,不发生不端行为,不得在食堂与就餐者发生正面冲突,不得引领无关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在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采购人其它工作区域;不得将采购人食品、用具等带出工作场所;
(2)供应商应保持工作人员满勤,因人员生病、探家等特殊原因人员不齐时,当日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应在岗人数的96%以上,且连续人员不满勤时间不能超过3天,全月不满勤总天数不得超过7天,人员不满勤时供应商应及时从其他项目协调人员补充。
(3)供应商应加强对食堂员工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供应商应定期对食堂员工身体健康情况及是否携带传染性疾病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通知采购人。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特点,不断调整经营思路,更新饭菜品种。当采购人有公务接待、会议等情况时,供应商应及时调整人员做好饮食保障工作。因采购人就餐人数大幅增加或大幅减少导致供应商需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应协商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的岗位及数量。
(6)供应商应本着科学营养配餐的原则,指派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负责审核每月《菜谱》。在每周五12时前提供给采购人下周《菜谱》,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遵照执行,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供应商应做到按时、保质、保量、保温供餐,保证所有餐品都是当天制作。供应商负责食谱原材料从接收到上餐台之间的全部操作过程(包括:食谱原材料的采购、接收入库、出库、加工、制作、装餐槽、摆放至餐台以及采购人员工用餐过程中菜量不多时补充菜量)。
(7)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卫生法规,建立健全厨房操作程序和岗位职责标准。在采购人厨房操作间、面点间、库房等工作间张贴工作职责、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巡检制度等标准、规范,做到“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相应规章制度,以便采购人对照规范做好监督。
(8)供应商应加强餐厅管理,严禁就餐人员将食品(含水果、饮料、牛奶等)带出餐厅,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9)每天闭餐后,供应商要做到断水、断电、断燃气。供应商员工在使用采购人现有食堂设施、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及章程,科学、正确使用,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进行装修、改造或转包、出租给他人使用。
(10)供应商负责餐厅及后厨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工作,分工明晰,责任到人。
(11)供应商每餐应执行食品检测留样制度(保持48小时),在检测进行时,应在冷藏冰箱察看温度是否正常。当采购人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并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供应商应有应付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2)采购人有权监督食堂的伙食品种、质量、价格及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对供应商员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和采购用户纪律等行为进行制止。
(13)采购人对供应商厨师队伍业务水平有监督权利,对烹饪技术不过关、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员工,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调整工作岗位,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一个月内将人员调整完毕。
3.餐厅供餐具体要求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供餐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为值班人员提供就餐服务。供餐模式以自助餐为主,提供工作人员早、中、晚用餐(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和其它重要活动、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
①早餐
供应时间:7:30至9:00
提供:拌菜6个、粥类2种、鸡蛋等;
主食:饼、花卷、馒头等;
奶制品:牛奶、羊奶、等。
②午餐
供应时间:11:30至12:30
提供:主荤菜2种、素菜2种、主食3种、
汤1种、酸奶、水果等。
③晚餐
供应时间:17:00至18:30
提供:主荤菜2种、素菜2种、主食2种、汤1种。
4.其它标准
①服务人员工作时,应按不同的工作性质,着统一服装,佩带胸卡。
②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③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无故脱岗。
(四)公共秩序服务
1.服务内容
负责物业辖内的安全保卫、维护秩序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应急方案。
2.总体工作要求
(1)维护守护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采购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采购人的设施和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2)做好安全相关的信息收集工作,防止各类敌对势力的破坏和渗透,对发现的可疑情况和线索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3)组织人员对守护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及时报告不安全因素,并配合采购人进行整改。
(4)全体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员。供应商应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业务培训,有消防培训证书优先录用。
(5)全体保安员均为应急救援队员,供应商应对保安进行培训,特别是应急救援培训,使保安员能在第一时间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6)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暴力袭击、火灾、爆炸、投毒、群体性事件、其它破坏、盗窃等),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防止院内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7)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岗位巡查,记录每日工作日志,每月进行汇总。
(8)采购人确定执勤岗位及要求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岗位职责进行完善,报采购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3.具体岗位工作要求
(1)门岗管控服务要求
①人员进出管理:辖区内人员进出项目凭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其他人员出具证明方可放行。
②来访人员管理:登记来访人员身份信息、车辆信息,查验有效证件、问明进楼事由及要寻找的部门(人员),待确认属实后方可登记放行;对不能确认真实身份的无证无卡人员、无正当事由的可疑人员不予放行。
③岗位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
⑤财产安全管理:坚持执行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放行制度,确保楼宇内的设备与财产安全。
⑥安全事故管理:坚持执行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放行制度,确保楼宇内的设备与财产安全。
⑦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岗位区域内卫生环境,物品整齐摆放
⑧设施设备管理:保持岗位区域内的所有设备正常使用
(2)巡逻岗服务要求
①每日巡逻,白天每3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逻一次,并详细填写记录。
②巡查项目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③保持停车场、车棚车辆停放有序,上下班高峰期现场引导
(3)监控服务要求
①保密制度:禁止非相关人员入内,特别人员来访有详细登记;按制度流程调取监控视频,禁止私自调阅。
②设施设备:保持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正常使用,损坏及时报修并跟进结果。
③工作记录:填写详细、完整;每周盘查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并详细填写记录。
(4)应急处理
协助采购人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期进行演练。
(五)其它服务要求
为保证办公设施维修和维护、玻璃幕墙清洗、日常防疫消杀、食堂排油烟机清洗、垃圾清运、除雪、物品搬运、化粪池和雨水井清理等服务工作的质量,并达到招标人满意度,特此约定如下:
1.各项服务开展前,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服务;
2.各项服务结束后,需达到采购人对各项服务的要求,直至招标人对其服务满意后,方可结束服务。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服务人员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在50周岁以下。中标后,服务人员须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健康证明材料,食堂人员须提供健康证,特殊要求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保险(企业缴纳金额每人每月不低于960元),劳动保护等。
(三)服务人员最低配置标准
岗位名称
人数
厨师
1
副厨
1
面点
1
勤杂
1
保洁
2
综合
1

(四)食堂食品委托采购要求
食堂全年无休,每月工作日22天,就餐人数约为140人,就餐标准为25元/天/人,每月休息日8天,每天就餐标准为500元。
六、支付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采购人组织每月初对上一月的服务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付上个月服务款。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线上开标,腾讯会议房间号码为349 122 57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线上开标,腾讯会议房间号码为349 122 572。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备份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 0415-2103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0415-21723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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