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当涂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单位)拟对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博望支行进行装饰改造,现已具备开工条件, 经我行初审贵司符合投标资格,在此,诚邀请贵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
2、工程范围:
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博望支行装修改造工程,共1层,面积约300㎡,地址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紫金佳苑17#108商铺一层;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内一次性总价包干(除暂列金额);
三、承包范围: 整体装饰工程项目直至交付使用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20%(最低5万元),工程至隐蔽工程(水电管线预埋)结束前,报送完成的工程量费用清单,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审计结束后支付15%的工程款。其余尾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于竣工后24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 期:45日历天;
六、质 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被邀请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时, 招标人缴纳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最低限额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不足以覆盖履约保证金限额的,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补齐差额部分。
八、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及退还: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相关内容后,经我行验收工程合格,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 投标保证金请按下列账号转账:
户 名:安徽当涂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安徽当涂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0101200000000000947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涂新华村镇银行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路314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55-6785901 18955525765
邮 箱:xhczbank@163.com;
九、贵公司愿意参与本工程投标,请贵公司在收到此邀请书后在2021年5月11日下午五点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和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发至我行电子邮箱xhczbank@163.com, 我行将在确认投标单位后发送各标段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人:安徽当涂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投标确认函.docx投标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