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开河等5条河道设施长效管养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上城政采分-2022-01316
项目名称:新开河等5条河道设施长效管养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7218440
最高限价(元):72184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开河等5条河道设施长效管养招标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72184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涉及新开河、新塘河、江干河、官河、滩河设施综合养护服务,服务期:3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992178&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eb513e90408d11edb7bd632b0d231e8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上城区码头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109723
质疑联系人:聂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560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9号云峰大厦1号楼7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费龙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458898685
质疑联系人:季晓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1981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上城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
传 真:/
联系人 :余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00860
附件信息:
河道养护招标文件新开河发布版.docx河道养护招标文件新开河发布版.docx
350.2K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投标人报价应是包括完成本标项所有综合管理养护服务所需的车辆、船只、器械、材料、人工、运杂、劳动防护费用(服装费、高温费、管理房水电费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少于20万/人)、税金(包含各种税费,由投标人承担的)、采购文件明确的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其它潜在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同时,上述报价还应包括突击整治任务、蚊蝇消杀、重大政治活动、单车帮扶、四问四权、宣传、垃圾分类等突发性事件的河道养护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对本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本项目履约验收时委托第三方检测,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项目履约验收时不委托第三方检测。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2 | 分包 |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4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5 | 样品提供 | 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6 | 方案讲解演示 | 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7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8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 |
9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新开河等5条河道设施长效管养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0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9号;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费龙生18458898685。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13 | 特别说明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1980号文中的服务类收取,不足8000按8000计。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14 | 特别说明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15 | 特别说明 | 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16 | 特别说明 | 供应商支付申请和查询供应商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 |
序号 | 河道名称 | 市/区管 | 河道类别 | 河道主体保洁巡查部分 | 河道主体维修养护部分 | 河道附属生态设施部分 | |||||||
河面保洁 | 河岸巡查 | 硬质驳坎 | 自然岸线 | 标警示牌 | 栏杆维护 | 河面垃圾外运 | 生态浮岛及滨岸带挺水植物 | 浮水植物 | 曝气增氧机 | ||||
水域面积 (平方米) | 巡查长度(千米) | 驳坎长度(米) | 自然岸线(米) | 警标示牌(个) | 栏杆长度(米) | 水域面积 (平方米) | 浮岛及挺水植物(平方米) | 浮水植物 (平方米) | 曝气增氧机(台) | ||||
1 | 新开河(贴新二闸-运河西路) | 区管 | 二类 | 80990 | 13.919 | 13919 | / | 66 | 1384 | 80990 | 4457 | 3500 | 15 |
2 | 新塘河(姚江路取水泵站-新塘河排涝泵站) | 市管 | 二类 | 79954 | 13.66 | 12934 | 726 | 90 | 354 | 79954 | 7377.1 | 6417 | 35 |
3 | 江干河(新塘河-新开河) | 区管 | 二类 | 16524 | 2.754 | 2754 | / | 17 | / | 16524 | / | / | / |
4 | 采荷官河(采菱路-采荷路) | 区管 | 二类 | 6500 | 1.3 | 1300 | / | 7 | / | 6500 | / | / | / |
5 | 滩河(采荷路-新开河) | 区管 | 二类 | 1750 | 0.35 | 350 | / | 5 | / | 1750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类别 | 额度 | 备注 | |
1 | 河道主体保洁巡查部分 | 河面保洁(元/平方米·年) | 一类 | 7.22 | ||
二类 | 5.58 | |||||
三类 | 3.06 | |||||
未整治 | 2.14 | |||||
2 | 河岸保洁(元/平方米·年) | 一类 | 19.73 | |||
二类 | 15.41 | |||||
三类 | 8.11 | |||||
未整治 | 8.11 | |||||
3 | 河岸巡查(元/公里·年) | 一类 | 5330.63 | |||
二类 | 2665.31 | |||||
三类 | 1336.31 | |||||
未整治 | 1336.31 | |||||
4 | 河道主体维修养护部分 | 硬质驳坎(元/米·年) | 市级 | 7.55 | ||
5 | 区级 | 5.02 | ||||
6 | 自然岸线(元/米·年) | 市级 | 3.79 | |||
7 | 区级 | 2.45 | ||||
8 | 标警示牌(元/块·年) | 11.4 | ||||
9 | 硬化路面(元/平方米·年) | 4.10 | ||||
10 | 栏杆维护(元/米·年) | 39.88 | ||||
11 | 垃圾外运(元/平方米·年) | 河面 | 1.02 | |||
河岸 | 0.405 | |||||
12 | 河道附属生态设施部分 | 生态浮岛及滨岸带挺水植物(元/平方米·年) | 38.82 | |||
13 | 浮水植物(元/平方米·年) | 30.93 | ||||
14 | 沉水植物(元/平方米·年) | 14.72 | ||||
15 | 曝气增氧机(元/台·年) | 1465.20 | 不含运行电费 | |||
16 | 人工水草(元/平方米·年) | 7.88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1河道管理(38分) | 1.1河道环境 管理(12分) | 1.1.1河道养护未按《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规范》《杭州市城市河道养护技术要求》《城市河道养护管理规范》《杭州市城市 河道养护人员作业行为规范》落实河道养护单位进行河道标准化、规范化养护的,根据情况扣0.5至10分。1.1.2河道违章未按《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做好河道违章行为查处的,根据情况扣0.5至 2 分 。 |
1.2改善项目 管理(5分) | 1.2.1城市河道及闸泵站工程管理未按《杭州市城市河道设施改善项目管理及考核规范》、《杭州市城市河道设施改善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做好河道及闸 站工程,导致台账记录缺失、错误、及报送不规范的,工程质量低下,进度滞后情况的,根据情况扣0.5至5分. | |
1.3河道水质 达标(10分) | 1.3.1断面考核按照《杭州市河道水质考核方案》考核各城区考核断面水质情况。城区水质考核最终得分为该辖区内所有考核断面的平 均分计分乘以本项系数0.06。1.3.2排水口动态监管发现新增排水口或发生排水口失管的,或其他未按照《河道排水口动态监管管理规范》做好排出口动态监管工作的,根 据情况扣0.5至2分。1.3.3水生态修复提升未做好大面积外来物种入侵的;发现已完成生态治理项目缺失的;生态设施设备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发现生态治理 项目中存在失管状态的,或其他未按要求做好水生态修复提升的,根据情况扣0.2至1分。1.3.4水质突变情况河道有污花、蓝藻、死鱼,或其他水质突变情况的,根据情况扣0.2至1分。 | |
1.4闸站设施 管理(6分) | 1.4.1组织管理闸站生产管理、信息报送、引配水调度等规章制度不全,或其他未按要求做好闸站设施组织管理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5至3分。1.4.2设施养护闸站范围保洁及绿化养护不到位,或其他设施未按《杭州市城市河道闸站管理养护》进行养护的,根据情况扣0.5至3 分 。 | |
1.5河道综合 管理(5分) | 1.5.1法治化管理未按《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做好涉河审批、批后监管,或其他法律法规 执行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5至1分。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1.5.2专业化管理未按要求完成城市河道名录、设施量动态维护工作的;图审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情形的:移交接收不及时造成城市河道失管的;或其他有未按要求做好城市河道建管衔接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5至2分,1.5.3智慧化管理每月平台系统登录率低于标准的;未做好城市河道智慧系统巡查、闸站、设施量维护等系统运用的,根据情况扣0.5至 2 分 。 | ||
2污水管理(18) | 2.1污水设施 管理(5分) | 未按《杭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检查工作方案》和管网养护标准,进行养护或未开展相关工作的;相关数据未按时上报住 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省厅系统平台的,根据情况扣0.5至5分。因管理不到位发生有责安全事故,此 项不得分。 |
2.2雨污分流 管理(8分) | 2.2.1河道异常出水河道排出口晴天异常出水;河道排出口雨天出水主要水质指标(氨氮、COD等)超过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50%,根据情况 扣0 . 2至2分。2.2.2晴雨比辖区街道晴雨比系数超过1.3,雨天污水支管接入主管处水质指标(氨氮、COD等)相比晴天下降30%,辖区出现污水满溢, 根据情况扣0.2至2分。2.2.3生活小区零直排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工作不到位;污水总出口水质检测,雨天主要水质指标(氨氮、COD等)相比晴天下降30%;雨天雨 水排出口主要水质指标(氨氮、COD等)超过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50%,根据情况扣0.2至2分。2.2.4排查整改对河道异常出水、雨污分流排查、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推进不力,根据情况扣0.2至2分 | |
2.3污水综合 管理(5分) | 2.3.1用户管理排水用户进网水质检测未按目标任务完成;未及时督促污水水质检测超标排水用户进行整改;未及时督促雨水口排出污 水的排水用户进行整改,根据情况扣0.1至1分。2.3.2工地管理在建工地排水未规范纳管;工地周边区管排水设施监护不到位的,根据情况扣0.2至1分。2.3.3任务推进未按要求完成设施量统计上报、动态维护工作的;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推进不力或滞后的,及其他未按要求上报污水任务 推进工作资料。根据情况扣0.2至1分。2.3.4智慧应用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未通过智慧系统上报晴天异常排出口整改方案的,或其他未按要求推进污水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2 至1分。2.3.5投诉处理出现有责投诉、处理投诉不及时、不到位或未告知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理投诉相互推诿情况的,根据情况扣0.2至1分。 | ||
3雨水管理(15分) | 3.1雨水设施 管理(8分) | 3.1现场检查雨水管渠及泵站作业要求及质量不符合《杭州市城市排水管渠养护管理标准》的,根据情况扣0.5至4分. 3.2日常养护管网清疏、检测质量不高;未完成清疏、检测任务量;未开展清疏、检测工作的;相关数据未及时录入省厅等平台的, 及其它不符合《杭州市城市排水管渠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的,根据情况扣0.5至4分。 |
3.2设施改善 (4分) | 3.2.1积水点治理易港片区、积水点治理工作推进不实、进度滞后的;积水点分析及整改方案未按要求上报,分析成果或整改方案存在不 足的,根据情况扣0.5至4分。3.2.2雨水设施改善雨水口提标改造等改善工作推进不实、进度滞后的,根据情况扣0.5至2分。 | |
3.4雨水综合 管理(3分) | 3.4.1雨水综合管理未按要求完成设施量统计上报、动态维护工作的;未制订并报送巡查、清疏和检测(含整改)等养护工作计划;年度重点 在务推进不力或滞后的,或其他未建立、落实辖区全覆盖排水长效管理制度的,根据情况扣0.2至3分。 | |
4.供节水管 理(15分) | 4.1供水设施 管理(7分) | 4.1.1城市供水设施管理和保护夫技《关于下达2022年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的,根据情况 扣0 . 2至3分;4.12未建立定期巡查各类供水设施及对影响供水管线安全的在建项目等机制的;未建立相关台账的,或其他未按要求 做好供水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2至3分。4.1.3年度供水规范化管理未技时完成年度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的;未开展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管理检查的或规范化管理未达到要求的, 根据情况扣0.2至2分。4.1.4用水户回流污染管理夫按时完成用水户回流污染管理排查的及整改的;未落实长效管理的,根据情况扣0.2至2分: |
4.2节水管理 (5分) | 4,2.1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柔按要求划成新增计划用来户调查、用水计划(定额)核定的;计划用水率未达90%的;未执行非居民用户用水超计划(超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根据情况扣0.2至1分。4.2.2管网降损管理管网漏损率低于9.5%的;未完成分区计量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5分。4.2.3节水创建行动每项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5分。4.2.4节水型器具普及未完成辖区内重点用水户全覆盖检查的;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未到100%且未整改的;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率未 达80%或发现非节水型器具的,根据情况扣0.2至1分。4.2.5节水“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节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的;设计、施工、验收环节未建立节水 “三同时”管理相关台账的,根据情况扣0.5至1分。 | ||
4.3供节水综 合管理(3分) | 未完成节水型城市基础数据统计报送的;未按时完成的;未按要求落实相关任务的,每次扣0.5分。 | |
5应急处置(7 分 ) | 5.1汛期积水 | 发生积水或积水处置不及时的;或其他未按要求做好汛期积水处置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5至3分。 |
5.2应急准备 | 未按要求响应会商联调联试、增配应急排涝设备、防汛值班和落实应急处置“一点一方案”的,根据情况扣0.5至2分。 | |
5.3调度处置 |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行动迟缓、推诿或没有第一时间上报的;经督查后处置仍不得力的加重扣分;重大隐患未发现或发 现后未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其他未按要求做好调度处置工作的,根据情况扣0.5至2分。 | |
6行业发展管 理(7分) | 6.1行业提升 (3分) | 未按要求做好行业培训工作的;未开展行业六化案例梳理上报工作的,或其他未按要求做好行业提升相关工作的,根据 情况扣0.2至2分。 |
6.2行业文化 (2分) | 未结合节水宣传周等普及城市节水,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的;每月未按要求开展社会共建活动的,根据情况扣0.2至2分。 | |
6.3智慧建设 (2分) | 未建立区(具)级河道和内满智慧平台,或区级智慧平台未与市平台对接联动的;未按要求建设感知设备、设备未接入市 级平台、感知设备离线失效等未达到感知设备建设要求的;未执行信息安全规定,导致系统信息泄露、泄密;根据情况 扣0 . 2至2分 |
评审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报价部分(15分) | 投标报价 | 15分 |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5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商务资信部分(4.5分) | 企业认证 | 0-3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须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工作业绩 | 0-1.5分 |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的河道养护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养护合同复印件,缺一不可) | |
技术部分(80.5分) | 养护方案(32分) | 0-10分 | 河道养护作业总体技术方案及思路(含河道主体及生态设施),根据方案思路编制进行综合打分。(0-10分) |
0-3分 | 河道养护区域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从现状调查内容全面合理性、问题分析全面合理性及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3分) | ||
0-4分 | 河道排水(污)口调查及认知情况,长效管养中对排出口的相关处置应对措施,认知等进行综合打分。(0-4分) | ||
0-1分 | 是否能够通过创新管理、智能化管理等方式进行作业人员及作业效率等管理,提供一项实例证明得1分,最高得1分。 | ||
0-2分 | 河道巡查及动态情况上报方案:根据巡查内容、巡查要求、情况上报反馈处置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2分) | ||
0-3分 | 河道排污口动态监管方案,根据排出口巡查机制、排出口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排出口问题追踪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3分) | ||
0-2分 | 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0-2分) | ||
0-2分 | 养护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方案(0-2分) | ||
0-5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①河道巡查制度方面、②安全管理制度方面、③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方面、④养护质量管理制度方面,⑤台账管理制度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5分) | ||
应急预案(14分) | 0-2分 | 河面保洁应急预案,根据各项突发事件及极端天气的应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2分) | |
0-3分 | 水体[质]突变应急预案,根据水质突变原因分析、突变处理技术、有效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3分) | ||
0-2分 | 河道保洁安全作业应急预案。(0-2分) | ||
0-3分 |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保障预案;根据保障目标、组织安排;有效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3分) | ||
0-3分 | 防汛抗台应急预案,根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明确有效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3分) | ||
0-1分 | 保洁养护质量承诺情况,执行采购人工作范围内下达指令性任务的承诺,同意执行采购人扣分扣款制度的承诺。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人员安排(17分) | 0-2分 | 现场负责人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高级市政工程师,得2分。具有中级市政工程师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由人事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任职证明文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 |
0-3分 | 提供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巡查人员、养护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满足要求的得1分,人员配备比较充足的得2分,人员配备充足完善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巡查养护人员配备须按照杭州市地方标准DB3301/T0272-2018《城市河道养护管理规范》5.2人员配备及管理中要求配备到位。) | ||
0-8分 | 养护人员安排情况(河道主体、生态设施养护人员分段投入情况、作业时间、方法、线路等)及人员投入(每条河道的一线长效养护管理人员均需分河道明确人数):①养护人员安排情况及人员投入②养护作业时间安排③养护线路安排④养护方法;每一项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 ||
0-2分 | 投标人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需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的(需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得1分。不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 ||
0-2分 |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供培训记录的,得2分,未定期开展培训无记录的,该项不得分。 | ||
社保缴纳情况(2分) | 0-2分 | 项目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保证明的得1分。现场巡查、养护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相关证明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设备配备(14分) | 0-2分 | 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船只后,每增加一艘符合项目要求的船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0-1分 | 本项目须配备河道专用巡查车1辆(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任意一种:1.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2.政府划拨的须提供资产划拨单、原采购单位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得1分,无不得分。 | ||
0-1分 | 新型高效河面保洁设备的投入[机动船不计],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任意一种:1.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设备外观照片;2.政府划拨的须提供资产划拨单、原采购单位的购置发票、设备外观照片。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0-4分 | 排放口应急处置设备投入:本项目投入大功率排水应急抢险泵车的(不小于1500m3/s),得3分,无不得分。配备水泵等其他排水设施配备的,得1分,无不得分。(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任意一种:1.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设备外观照片;2.政府划拨的须提供资产划拨单、原采购单位的购置发票、设备外观照片。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0-1分 | 承诺中标后自行采购吸油棉、拦污索等水质应急物资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如中标后未能在承诺时效内提供的视作提供不实资料骗取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 ||
0-1分 | 管道封堵气囊拥有数量不少于3只,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任意一种:1.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设备外观照片;2.政府划拨的须提供资产划拨单、原采购单位的购置发票、设备外观照片。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0-4分 | 承诺在中标后一周内落实以下规模的养护基地的:具有养护基地500㎡并距离项目服务范围不超过20KM,的得4分;(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如中标后未能在承诺时效内提供的视作提供不实资料骗取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 ||
优惠承诺(1.5分) | 0-1.5分 | 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等, |
正面: 反面: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单位名称 | 电话 | 主管部门 | 单位法人 | 职务 | |||||||
地 址 | 传真 | 单位性质 | 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
单位概况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 年营业收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资产总额 | ||||||||||
资质情况 | |||||||||||
信用情况 | |||||||||||
荣誉情况 | |||||||||||
体系认证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职工总数 | 共 人其中: | ||||||||||
其他说明 |
序号 | 合同编号 | 用户名称 | 合同内容描述 | 合同金额 | 签约及完成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采购文件要求 | 承诺内容 | 是否满足(是/否) | ||
序号 | 内容名称 | 具体要求 |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内容(要求点对点逐项列明) | ||||
1 | ||||
2 | ||||
.... | ...... | ...... | ||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内容(直接注明不能符合内容即可,未注明视为全部满足) | ||||
1 | ||||
2 | ||||
.... |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途 | 备注 |
项目组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人员所具有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社保缴纳 | 人员能力及实施经验说明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承担过项目情况 |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项目质量目标 | |
1 | 新开河等5条河道设施长效管养招标项目 | 1 | 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格 | |
单年养护经费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三年养护总报价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序号 | 1 | 2 | 3 | 4 | ||
河道名称 | ||||||
河道类别 | ||||||
河道长度(米) | ||||||
河道宽度(米) | ||||||
河道主体保洁巡查部分 | 河面保洁 | 水域面积 (平方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河岸巡查 | 河岸长度(公里)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河道主体维修养护部分 | 硬质驳坎 | 驳坎长度(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自然岸线 | 自然岸线(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标警示牌 | 警标示牌(个)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栏杆维护 | 栏杆长度(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河面垃圾外运 | 水域面积 (平方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河道附属生态设施部分 | 生态浮岛及滨岸带挺水植物 | 浮岛及挺水植物(平方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浮水植物 | 浮水植物 (平方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沉水植物 | 沉水植物 (平方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曝气增氧机 | 曝气增氧机(台) | |||||
单价 | ||||||
小计(元) | ||||||
人工水草 | 人工水草 (平方米) | |||||
单价 | ||||||
小计(元) | ||||||
主体设施养护经费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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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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