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经开区(浏阳高新区)分局“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蓝图数据更新合同公告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8万元
中标公司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2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经开区(浏阳高新区)分局“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蓝图数据更新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DY-202104150172-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经开区(浏阳高新区)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蓝图数据更新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20210415017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蓝图数据更新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298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类

工作内容

经费预算

(万元)

1

数据收集与整理

配合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向相关政府部门收集浏阳经开区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最新数据成果,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

3

2

数据标准处理

将收集到的最新数据成果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统一坐标系统、统一数据格式的图形数据。

15

3

数据更新融合

将标准化处理的数据更新至一张蓝图数据,并融入浏阳市“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形成更新后的浏阳市域一张蓝图数据。

5

4

数据质检入库

对更新融合后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后,按数据标准完成数据入库,形成更新后的一张蓝图数据库。

5

5

数据服务发布

将更新后的数据发布成标准地图服务,供浏阳市“多规合一”平台调用。

1.8

总计

29.8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10 —— 2022-06-10

3.2 履行地点:浏阳经开区城市规划展示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浏阳经开区“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蓝图数据更新技术报告》、图件及数据库三部分,其中数据库以GIS格式提交;正式成果提交A4格式文字报告与图纸2套,电子光盘2张。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完成数据初步入库后10个工作日内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完成数据成果入库并通过验收后20日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8000311496200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数据库成果规范,符合长沙市“多规合一”技术标准相关要求;数据版本明确,注明数据来源及版本信息。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我中心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乙方不得将其提供给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甲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乙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如甲方的违约行为对乙方造成损失低于本合同总金额,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若造成的损失高于本合同总金额,则甲方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对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乙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3)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4)甲方针对本合同需求提出变更,或者新增其他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护乙方的技术秘密及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有关的文档资料及软件成果,甲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款进行赔偿
(2)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甲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因乙方的泄密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损失低于本合同总金额,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若造成的损失高于本合同总金额,则乙方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对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3)乙方按照合同内容,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实施。4、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增加内容的难易程度作相应的费用调整。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7.4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延期提供资料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产品交付延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及天气、地震、洪水、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交付延期,双方经协商后应顺延合同交付期限。
7.5乙方项目成果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经开区城市规划展示馆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3栋
法定代理人: 黄海军 法定代理人: 尹长林
委托代理人: 欧阳晓晴 委托代理人: 刘芳众
电话: 0731-83281234 电话: 0731-88571868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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