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场、校道改造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金额
128.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4-0392
预算金额128.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确认函 我单位依法确定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 场、校道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4-0392)的中标单位 为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人民币 128.45033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肆仟伍佰零叁元 叁角贰分). 特此专函。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日 期: 2024年3月5日 关于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 广场、校道改造工程监理确定中标人 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天栋建 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 场、校道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4-0392)进行依法招 标。本项目于2024 年02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 润路333号)进行开、评标,于2024 年02月29日在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资审结果公示、中标候选 人公示、投标文件公开,公示时间为2024年02月29曰00时 00分至2024年03月04日23时59分。 经核查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榄核镇中小学高低 压电房及主线路改造工程等6项目代建服务的中标人,中标通知 书签发时间为2019年04月30日。该项目包含南沙榄核第二中 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场、校道改造工程。根据以上情况,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中“(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条款,不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 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 新招标。” 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 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O 我单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 标候选人: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4F手彡 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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