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公园绿地项目(古四社区及扩大片5号地块)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131.2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7-420104-04-01-285592
预算金额13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凯13995638125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工13886168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建公园绿地项目(古四社区及扩大片5号地块)全过程咨询(第一标段)

报建编号: 4201A320240914003P
报建名称: 新建公园绿地项目(古四社区及扩大片5号地块)园林部分
招标登记编号: 202409291634472148
招标项目名称: 新建公园绿地项目(古四社区及扩大片5号地块)全过程咨询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三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张凯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市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盈工 招标联系电话: 13995638125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熊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886168153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与古田四路交汇处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其他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及其他按委托人要求开展的造价咨询、审计工作;(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动用前准备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对施工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31.254897 立项批准文号: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420104-04-01-285592
计划工期(日历天): 48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本工程进度目标:合格 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本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4-10-08 08:30 ~ 2024-10-13 08:30
投资总额(万元): 131.254897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三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下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中任意一项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建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申请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体牵头人员工,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申请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监理单位派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申请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应由造价咨询单位派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资格。二、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三、其他要求(含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1、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存款证明)。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以下a或b任意一项业绩:a、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业绩工作内容包含监理和造价);b、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和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备注: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7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取至第7名投标人时,出现多个投标人的得分相同的情况,应确定全部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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