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l/slzfgzxmxmdj/lw-2024-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22-261546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莹022-267545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SL/SLZFGZXMXMDJ/LW-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为献县滹沱河修复工程、献县农村饮水灾后重建工程、献县闸涵重建工 程、献县新建贾庄河及小平王干渠排水泵站工程、子牙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子牙新河献县段 治理工程、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滏阳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的项目代建管理的劳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工作的需要; 3 业绩要求:/; 4 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的“信用 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 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 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8 号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 司河北院区西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已由河北省水 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献县滹沱河修复工程、献县农村饮水灾后重建工程、献县闸涵重建工程、献县新 建贾庄河及小平王干渠排水泵站工程、子牙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滏阳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的项目代建管理的劳务服务。 2.2 招标范围 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管理)劳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HBSL/SLZFGZXMXMDJ/LW-2024-01。招标范围: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代建 管理)劳务采购。 计划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工作的需要;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的“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法 定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 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 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jszx1996@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 标代理机构确认。 4.3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 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 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通过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招 标文件费接收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天津市河东区 账号:63318994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 点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8 号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院 区西 2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16 号郡都大厦 1 号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2-261546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8 号 联系人:陈莹 电话:022-26754577 电子邮件:jszx1996@163.com 发布日期:2024 年 7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16 号郡都大厦 1 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2-26154623 电子邮件:jszx199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8 号 联 系 人: 陈莹 电 话: 022-26754577 电子邮件: jszx199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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