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龙泉驿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燃灯寺观音殿维修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74.6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144
预算金额174.66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飞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028-8027116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144

二、项目名称:燃灯寺观音殿维修保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鑫荣华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宝光大道南段386号 1,746,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鑫荣华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文化艺术服务 成都市龙泉驿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燃灯寺观音殿维修保护 成都市龙泉驿区燃灯寺 1、在维修及修复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保护文物真实性、完整性的原则,不得破坏文物本体,不得添加与保护无关的设施。 2、必须确保作业中的人员安全,脚手架、板应稳定可靠,连接牢固,安全网设置规范,工人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及安全绳,确保建筑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3、项目实施过程中修缮建筑台明周围需排水顺畅,不得形成积水而导致渗漏至基础。 4、在项目实施过程的每一阶段,要指定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修缮过程中的文物科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维修及修复作业前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文物保护措施,确保维修范围内一切文物的安全。 6、项目实施过程中时若发现构件尺寸和个别隐蔽部位与图纸不符时,应以现存实物为准,照相、留存资料提交至采购人。7、项目实施过程中,维修及修复所需材料等的规格样式、维修修复工艺等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及项目清单进行。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1,746,6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敏商雪梅(采购人代表)吴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223210200005361[2023]00648

2、采购品目: C06030000 文化艺术服务

3、监督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636986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中街117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川北会馆

联系方式:黄老师、028-8485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飞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孵化园C3栋408号

联系方式:宋女士、028-8027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28-80271168

四川飞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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